标本兼治,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之年;也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加快决战贫困决胜小康步伐的关键一年。切实抓紧抓好管党治党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抓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认真对照省市县委提出的具体要求、具体任务,并纳入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一要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四个意识”,关键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理想信念动摇、不贯彻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不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得不够经常、民主生活会走形式、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等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的问题,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要大力加强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到党内监督无禁区。要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有个“婆婆嘴”,常念监督“经”。要突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重点监督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情况。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要把县委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突出政治巡察,继续大力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一个不漏查处到位,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切实将党内监督严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严格落实责任。一段时间以来,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生这些问题,根子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要科学定责明责。要聚焦落实“两个责任”上热下冷、上重下轻、越到基层力度越减、工作越薄弱等虚多实少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各级党委、纪委和各级班子成员要对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域领导责任等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解,科学定责、清单明责、照单履责。要持续向下传导责任压力,在基层支部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坚决打通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支部,形成上下贯通、环环相扣、清晰明了的责任链条。二要强化履责督责。要将落实“两个责任”与开展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主体责任约谈、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直接向县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等制度,切实将“两个责任”抓在平时、落到实处。今年1月4日至5日,我专门用一整天的时间听取了全县2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2016年的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今后这项工作还将继续坚持下去。从汇报情况看,乡镇纪委书记这支队伍能力水平还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聚焦主业主责还有很大差距。县纪委要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三要从严追责问责。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没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用好追责问责这把利器。要贯彻执行好《问责条例》。《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要强化刚性执纪、释放制度力量,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突出政治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廉洁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结合“狠抓落实年”活动,突出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和脱贫攻坚这个重点,在问责追责上继续加大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盘点问责情况,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盯住不放,不断强化问责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