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在我老秘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6月底前,对全县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秉承“行职权于法律所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工作理念,根据监督法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对工会法在我老秘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检查目的
通过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老秘网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查找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重点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检查对象
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全县范围内建立了工会组织和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机构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涉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职能部门。
四、检查内容
(一)工会组织
1、工会组织建设情况;
2、职工入会情况;
3、职代会召开情况;
4、工会机构配备情况;
5、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
(二)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1、集体合同及专项合同签订情况;
2、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职业病防治、五险一金参保情况、工资及加班费的支付、有关带薪修假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的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职工福利费待遇的落实情况、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3、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情况、职工培训,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三)工会经费和财产
1、工会经费计提、缴纳情况;
2、工会经费及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检查方式
1、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有关文件资料;
2、实地察看有关现场;
3、召开执法检查组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汇报;
六、组织领导
执法检查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进行,由徐兰记副主任具体负责,县人大法工委、人代室具体组织协调。本次执法检查由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人代室负责人和市县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组。
七、方法步骤
本次执法检查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县人大相关委室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了解情况,做好学习材料、汇报材料、卷宗材料和执法检查现场确定等有关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自查阶段(6月16日-6月24日)。相关部门对照执法检查内容和要求,对工会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于6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发送至电子邮箱。
第三阶段为检查实施阶段(6月25日)。
1、察看现场。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各部门察看现场、听取汇报并抽查有关案卷和执法记录等资料。察看过程中既要看好的典型,更要着重看问题突出的现场。
2、召开会议。实地察看后,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座谈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四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6月26日-7月底)。
1、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综合形成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交办。
2、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切实改进工作。
3、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三个月内,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八、有关要求
1、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科学组织,有序开展。
2、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学习工会法有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背景资料。要围绕检查重点,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3、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好自查自纠,高标准做好汇报材料、有关材料及检查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4、要加强对执法检查情况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