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青岛和胶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文广新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形成了预防和惩治不廉洁的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扎实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和细化党委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落实党委的集体领导责任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与各项业务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工作部署。每年制定落实廉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将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人,做到各项制度完善、流程清晰、责任明确,重点工作记录可查、可追溯。
(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主体责任
党委书记作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全面负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对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主持研究提出具体措施,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好示范带动,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严格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熟悉分管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工作,及时了解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准确了解直接分管范围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教育引导、谈话约谈和提醒告诫,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强化基础,着眼防范,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注重学习教育,提高防腐免疫力。
把廉政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灵活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近年来,我局把廉政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廉政准则和党员处分条例等廉政纪律规定,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开展经常性的加强党内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活动和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的先进典型教育活动,通过经常性、多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抓好班子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向心力。
以打造“文以化人,忠诚担当”的文广新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把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凡涉及本单位人员岗位调整、资金使用、后备干部推荐、干部提拔任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搞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做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大力倡导团结共事的优良作风,班子成员在相处共事中,坚持做到事业为重、淡泊名利、心胸坦荡、平等待人、彼此尊重、加强沟通、遵章守纪、接受监督,在领导班子内部形成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把领导干部述廉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律人先律己,严兵先严将”的理念,坚持勤政清廉为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自己、要求配偶及子女,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有力地维护了班子整体形象,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为要求,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以加强作风建设为着眼点,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意志坚强、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不断引导广大干部时刻满怀对工作、对事业的激情和执着,用心想事,用心谋事,激情干事,尽力抓落实,激发干部职工想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工作热情。引导树立“团队精神”、“和谐工作”的理念,按照“思想先导、观念先转、知识先学、工作先干、思路先谋、作风先改”的要求,大力培养团结进取的机关作风、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和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谋事不谋利,奉献不索取。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