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建立健全一系列机制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于促进干部清正、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汉川市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基本情况
近年来,汉川市以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国试点为契机,以打造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强力推进清权确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电子监察等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
(一)清理审批事项,明确权力运行流程。一是开展清权确项。按照“项目最全、流程最简、时间最省、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要求,采取单位自查、专班核查、职能部门审核等办法,对全市有行政职权的单位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审查法律依据、规范项目名称、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前置条件。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减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的“四减”活动,全市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86项,减少审批环节127个,缩短审批时限387个工作日,编制完成《汉川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收录政行政职权事项318项。二是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根据单位名称和事项类型,对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编码,优化运行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理主体内部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行政审批“流程图”集中编印成册,输入软件系统,确保网上行政审批规范高效运行。三是组织开展其他行政权力清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市法制办、编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清理办公室,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等14类其他行政权力进行清理,核定合法职权3466项。
(二)加强窗口建设,打造行政审批“超市”。一是强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编委下发《关于部分市直单位设置行政审批机构的通知》,调整全市部门科股室职能,组建行政审批科,要求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明确分管领导并兼任窗口首席代表,单位充分授权,按照“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原则,将行政审批科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全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单位44家,确定首席代表44人、窗口工作人员89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统一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其中即办件46项,承诺件230项,上报件39项,联办件3项。二是加强窗口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行政问责和便民服务事项免费代办等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窗口联动运行机制,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出台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零收费、零罚款、零干扰、零超时、零容忍”等“五零”规定,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对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式服务、一站式办公、电子政务平台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控。
(三)推进网上审批,营造阳光政务环境。以工信部〔2011〕455号文件为指南,按照全国试点工作要求,投入160多万元,委托北京金蝶政务有限公司,高标准开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三大应用系统,搭建了覆盖市乡村三级,“统一系统平台、统一数据采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同时运行。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的行政职权事项月平均7584件,按时办结率99.1%,其中即办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与行政审批系统对接,使政务办公相关信息直接同步到信息公开的对应目录,通过办件编号,办件人可以随时在网上查询办件状态,增强了公开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对所有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等进行统一规范,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最大限度压缩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弥补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
(四)强化电子监察,规范绩效考评机制。建立了集“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网上投诉”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按照电子监察规则和梳理完善后的廉政风险点,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过程均纳入电子监察范围。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对各部门的业务量、审批办结率、提前办结、超时办结等行政效能指标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其结果记入每月绩效评估,以《电子监察简报》向全市通报。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情况等实行有效监督;利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电脑打印票据,通过收费编码全面实行电子控票。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服务行为视频监控、行政审批收费电子控票,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
(五)实行集体决策,严控高风险审批权力。加强对一些牵涉面广、敏感性强、风险度高的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权责明确、分权制衡,集体决策,民主集中”的总体原则,成立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明确市长为委员会的第一责任人。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流转审批等事项,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通过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方案评估后,由主管部门提交至相应委员会。委员会在决策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避免决策失误。
(六)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设立在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坚持有诉必受、受理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原则,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共接收涉及行政审批的举报投诉3起,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工号、监督服务电话、服务承诺等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定点巡查和明查暗访,规范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对发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零”规定》和《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实施细则》进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仙女山街道办事处违规审核经适房、当码头“醉月楼”餐厅违规经营等涉及行政审批的案件以及市建筑协会违规搭车收费的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
二、当前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不充分。有的部门虽在中心设立窗口,但窗口授权不充分,存在“多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有的部门直接审批的人员不在窗口上班,致使项目即便进了中心也不能在窗口办理。有的部门拥有自己系统内部的专门网络,在实际使用审批系统过程中必须进行二次录入,导致网上审批环节超时较多。
(二)违规设置前置条件、搭车收费。有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条件,相互推诿扯皮,导致群众事难办。有的部门与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没有完全分离,一些挂靠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商户入会,搭车收取会费、咨询费,对于未入会、未缴纳相关中介服务费用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设置门槛。有的部门利用其行政手段把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对象接受所属中介组织的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事项,对其他中介组织开展的相同业务结果不予认同,影响了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开展。
(三)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有的部门将大量精力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和有关批文方面,但对于许可证发放之后,对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却监管不力,违法经营、违法建设、违法施工、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审批和管理责任界限不清,导致权力过于集中,为权力寻租留有空间。
(四)行政审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仅能通过电子监察系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难以实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对违法、违纪问题,当事人不举报难以发现,法外增加审批条件、超时审批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的打算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