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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心包太虚    时间: 2009-2-27 16:48
标题: 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
●王 永 苏泉福

  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决定》精神,对于我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市在海西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精神,提高对做好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决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国内外人口发展态势,深刻阐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对未来的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学习好中央《决定》,深刻领会和把握《决定》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第一要事、第一难事,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当前,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决定》的热潮,广泛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和重要政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决定》精神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院校党政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及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决定》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板报、墙报、报告会、培训班、协会小组活动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宣传好中央《决定》精神,力求形成“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全方位宣传局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有利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深刻把握《决定》精神实质,统筹解决好我市人口问题
  贯彻落实好中央《决定》,必须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方针,既要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以战略的思维、宽阔的视野,重新审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强驾驭全局和运筹谋划的能力,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内涵和途径,积极推动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目标强调由国家利益向兼顾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工作手段由以处罚为主向奖惩并举转变,工作对象由已婚妇女向全体人群转变,工作标准由注重完成人口计划向注重提高群众满意度转变,认真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五项重点任务做好工作。
  (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我市目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良好形势来之不易,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人口计生部门努力,各部门单位支持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的结果,必须予以坚持。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强化管理服务措施,杜绝管理漏洞,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更新理念、提升标准、规范程序、创新载体的方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着眼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从预防出生缺陷,倡导科学婚检入手,积极开展优生优育优教的“三优”工作。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婚检,加强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要在宣传动员育龄群众进行婚前产前医学检查、人口早期教育、家庭教育以及普及预防艾滋病、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问题,采取了一列入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在高位运行,仍然是制约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的关键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施治。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消除性别歧视,为女孩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特别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给予奖励和扶持。规范B超诊断仪的管理使用和持生育证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加强孕情跟踪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公安、卫生、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在为城乡发展创造财富、注入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巨大的挑战,也给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带来新的课题。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坚持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同管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机制。认真落实好相关的管理服务措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市人口老龄状况与全国一样地呈现速度快、规模大、“未富先老”等特点,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农村,以计划生育家庭为重点,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在城市,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化服务制度。
  (六)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既重视计划生育,又重视生育关怀,这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的重大创新,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多年来,我市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开展“致富、成才、安居、保障、亲情”五项工程,运作奖励扶助制度、贡献奖励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节育奖励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救助制度以及在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教育、救助、养老保险等向计生户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优先优惠的政策措施,实施的“幸福工程”,小额贴息贷款等帮助计生户发展生产的“三结合”等工作,对营造氛围,解除顾虑,转变群众生育观念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七)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各级要把把人口计生经费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定要求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等经费的落实,确保“十一五”期末人均投入达到30元,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切实加强面向基层的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目标一致、上下互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科学管理格局。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工作格局。
  三、立足当前实际抓好落实,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
  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要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永安市委市政府和八一村党支部书记朱光木来信上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要与抓好我市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为我市在海西建设加快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要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实放意见》,把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纳入各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形成部门参与、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合力,在实践中综合协调,整体推进。2007年底前8个省级一类先进县(市、区)要基本建立新机制;省级试点将乐县要突出重点,创出特色,力争在优势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总结出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流动人口已成为当前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最大隐患。一要落实“双向管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级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流出地要在流出前做好政策教育、协议签订、出具婚育证明等工作,并落实好相关的管理服务措施。流入地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把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二要推进综合治理。公安、工商、建设、劳动保障、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实行有效管理,三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援助、避孕节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要认真总结推广实践中好的管理方法和服务方式,促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新水平。
  (三)继续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持之以恒,长抓紧不懈。从我市来看,重点是有效遏制二孩出生性别比持续攀升势头。要加大孕情、B超诊断、持生育证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类药品流通的管理监控;加大利益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女孩家庭和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大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对查实的案件,及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党政纪责任。
  (四)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是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一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育龄群众依法生育。二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三要坚持依法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缴的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五)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按照不同层级的标准,依据工作基础,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质服务县(市、区)。已创国优和省优的7个县(市、区)要在巩固的基础上抓提高、促发展。要以“质量年”活动为载体,以技术服务为重点,深化技术服务机构“晋级创先”活动,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化,深化文明窗口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便捷、有效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提高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
  (作者分别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责任编辑:黄元庚)


作者: 溪尤秘书    时间: 2009-2-2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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