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卫生改革发展重点抓好四件事,第一件就是“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每个乡镇由政府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卫生室,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努力让广大农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去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当前,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两个目标来构思和推进“体系比较健全、条件比较完善、质量比较可靠、价格比较低廉、反应比较迅速、应用比较方便”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结合三明实际,我们认为今后几年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抓住让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三个环节,强化“龙头”、建设“枢纽”、织牢“网底”。
一、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农民看得上病
1、强化“龙头”,增强指导与服务能力。要把县级卫生机构做强,增加其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与服务能力,强化其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龙头”作用。一是加大政府投入。政府既要制定政策引导县级卫生机构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等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又要逐步增加对县级卫生机构的经费补助,促进其良性发展;二是明晰功能定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全县医疗卫生技术的指导单位,其工作就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不是竞争关系,不应该互相争夺卫生资源、互相争夺病人;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在职职工的学历教育,改善学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县级卫生单位要分批选送人员到上级医学院校、卫生单位进修学习,培养一批实用型的学科带头人。
2、建设“枢纽”,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的房屋、设备、人才的配套,以加强管理为切入点,努力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一是准确定位。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包括人员、业务、经费,负责本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深化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院长的选拔和任用管理,实行院长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对院长进行管理技能和相关政策培训。进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开展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改革和乡镇卫生院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的试点工作。三是推进乡镇卫生院配套建设。按照“实用、够用、管用”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及“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分期分批,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村卫生服务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房屋、设备、人员配套建设,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保障卫生院实施基本医疗及防保工作必备的条件。
3、织牢“网底”,促进基础作用的发挥。加强村卫生所的人员准入,房屋与设备配置、基层公共卫生与一般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合理布局村卫生所,规范设置、房屋设施标准、执业范围、服务行为和档案管理等措施,严格执行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村卫生所建设指导标准》。二是分期分批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三是解决乡村医生的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四是促进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所的人员、业务、药品进行全面管理。
4.整合资源,发挥农村卫生服务网的整体功能
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完善并推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注重发挥各级卫生机构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质量。
二、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使农民看得起病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医疗机构被推向市场,医疗服务收费大幅度上升,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下降。“小病扛,大病拖”是很多农民的无奈选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央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省、市、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我市于2005年在永安进行试点,随着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省提出今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全省农业人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合作医疗资金,健全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工资及工作经费,探索简便、可行、高效的筹资机制及方便、安全的补偿模式,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扩大受益范围。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为农民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积极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对农村困难群体在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筹资、资金报销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三、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努力使农民看得好病
为农村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是非常迫切的一项工作,是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要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出台具体措施,加大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力度,对愿意到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学习进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逐步形成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切实改善农村技术骨干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为他们建立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稳定农村卫生队伍。落实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制度,组织城市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采取卫生扶贫援赠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专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结对帮扶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严格执行城市市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通过加强卫生支农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急诊、急救的能力,通过评优创先活动激励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爱岗敬业、立足农村、服务农民,为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健全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各项防病措施,提高农民保健知识水平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强化乡、村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乡镇防保组织和管理机制,每个行政村配有一名乡村医生负责健康教育宣传、疫情监测、报告和一般公共卫生工作的应急处理。二是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预防控制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是大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继续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在普及卫生常识的同时,做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帮助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作者为市卫生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黄元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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