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罗坊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罗坊”这一工作任务,下大力气狠抓 “六五”普法工作,为创建“平安罗坊”、打造产业强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罗坊乡“六五”普法期间主要事迹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证普法工作有序进行
(一)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2011年7月成立了罗坊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罗坊司法所。同时,各村、各单位也相应调整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为全乡“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2011年6月,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罗坊乡自身实际,制订了《罗坊乡“六五”普法工作规划(2011—2015)》,明确了罗坊乡 “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相关要求和各阶段工作安排。
二、突出主题,强化宣传,营造法制社会浓厚氛围
伴随着广大城乡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我乡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是与各项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已动、普法同行。如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土地流转等工作当中,大力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乡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极大的丰富和拓展了我乡“六五”普法工作的内涵。
三是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责任书共同签订,纳入各月综治例会共同部署,纳入各阶段综治检查共同检查指导,纳入年度综治工作总评共同奖惩,确保了普法工作在全乡上下的强力推进。
四是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在机关,继续坚持利用每周二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全体党政干部集中学法;在农村,广泛散发法律宣传单、宣传挂图,利用各村广播定期宣传法律常识;在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由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并开展相关安全警示教育。
三、创新形式,注重结合,推动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