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三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县政府党组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必须说明白话、干明白事、做明白人,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这是应有的政治责任,也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落实好政府党组主体责任,要牢牢把握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负责必须明责,首先必须深化“三个认识”
政府系统如何抓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有明确要求,“健全反不廉洁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政府党组、党组书记来讲,必须从思想上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强化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历史使命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到,政府党组首先是党的组织,党要管党。关于党组的任务,党章明确规定,“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针对当前反腐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零容忍对待不廉洁问题;王岐山书记讲,“开弓没有回头箭”;李鸿忠书记提出“两个从来没有过”,一个是反不廉洁形势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严峻,另一个是人民群众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度关注反不廉洁工作。如果政府党组对管党治党不抓不问,或者抓而不力、管而无效,管辖范围出了问题,就是失职,就要承担责任。因此必须严格落实好政府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不廉洁高压态势。
二是必须充分认识到,落实政府党组主体责任,关键看主要负责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政府党组书记作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和首要的责任。必须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切实强化治党理念,恪守管党职责,履行党员义务,担负起六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要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二是要担负起撑腰壮胆之责;三是要担负起学习教育之责;四是要担负起监督管理之责;五是要担负起检查考核之责;六是要担负起以上率下之责。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当甩手掌柜,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不廉洁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是必须充分认识到,落实好政府党组主体责任,根本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班子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要求别的单位和部门不做的,领导班子带头不做。督促各位班子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主动过问上手抓,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并在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不袖手旁观,主动出主意、想办法,深入进行思考,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敢于直面问题,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集中全体成员的智慧力量,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履责必须尽责,关键在于突出“五个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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