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机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辖区经营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安[2014]9号、X政安[2014]21号文件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场所重特大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底,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治理范围内的单位场所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承诺,对我们辖区内的企业、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健全消防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火灾,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
二、领导组织
我局成立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法制股、业务股、机务股、农机监理站、农机校、农机推广站、农机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具体负责督促、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治理的重点
我局辖区内从事餐饮、娱乐、家具经营、医药经营等场所。对治理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务必落实“八个严查”。
(一)严查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手续。
(二)严查是否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达标。
(三)严查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四)严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通畅;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五)严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六)严查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七)严查“三合一”、“多合一”违规住人问题。
(八)严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整治措施
(一)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疑虑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建筑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疑虑依法从重处罚。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或严重损坏、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临时建筑以及防火分隔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疑虑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
(四)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五)对违规留宿人员、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一律立即清理。
(六)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
(七)对这些场所,一律按照标准设置报警器或者建议喷淋,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八)对经有关部门多次督促,仍拒不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严追进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方法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12月31日前)
1、部署发动。12月20日前,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向社会发布公告,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责任分包。12月25日前,要与本辖区内的经营户签订责任状,逐家逐户进行排查检查,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3、集中培训。12月31日前,组织参与专项治理的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经营场所的责任人、管理人开展集中消防培训,明确工作标准、方法和措施,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3月31日前)
1、自查承诺。2015年1月1日—10日,对照治理重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就自身消防安全向行业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2、摸底排查。2015年1月10日—20日,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治理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行网格化排查,逐一送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注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彻底澄清底数。
3、集中整治。2015年1月20日—3月31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职责权限内依法督促整改;对超出本级权限的,要及时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持续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
1、跟踪整改。2015年4月1日—9月30日,对分包区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重点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2、建章立制。2015年10月1日—11月1日,总结固话专项治理中的好的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检查验收。2015年11月1日—12月31日,开展好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政治不到位的,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治理,是解决当前全县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要高度重视,结合系统实际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整改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症,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查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