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县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件、政协委员提案**件。一年来,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办理方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以上。
客观分析去年的办理工作,有四个方面值得肯定:一是重视程度好于往年。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实行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县长直接抓、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将办理工作与重点目标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领导、承办股室、主办人员,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了办理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二是联系沟通好于往年。各承办单位按照“办前走访、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的流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现场调研、组织座谈、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透明度。三是程序把关好于往年。通过健全完善检查制度、通报制度、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办理工作的登记、交办、催办、审核、答复、回访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尤其是县政府常务会明确要求所有回复意见必须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促进了办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四是办理效果好于往年。采取目督办跟踪问效、承办单位内部督办、年终逐件交账督办,会同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及代表、委员开展评议等方式,推进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办理工作与人大、政协的要求和代表、委员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投入精力和时间不多,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导致办理不及时、报送不及时、答复不及时;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责任不够明确,没有落实专人办理,存在临近交办期限“赶办”的现象。二是沟通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文来文往”的现象,缺少深入调查,缺乏必要沟通,没有掌握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有的偏重于感情沟通,轻办理落实,出现代表、委员当面表示满意,而事后反馈为不满意的现象;部分提案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落实的,主协办单位之间协调不够,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三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建议提案存在办理程序、答复内容、答复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办理质量;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只讲客观、不谈主观,致使一些难点、热点建议提案得不到有效办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县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件,县人大代表建议**件、县政协委员提案**件。总体上看,今年的建议提案主题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务实,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苗头性问题,对做好政府工作有极大的帮助和推动。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深化思想认识,在增强自觉性上下功夫。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对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负责人要以讲政治、讲党性的思想觉悟,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着力保障和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权利和意愿,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树立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站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高度对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从普遍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高度思考解决问题,以建议提案办理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站在“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高度对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代表着基层群众的利益和呼声,要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作为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作为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关注民生的重要平台。
二、创新办理方式,在提高满意度上下功夫。要以“规范化”的程序办理。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定分管领导、定承办股室、定主办人员、定办理时限、定质量要求、包办理满意度的“五定一包”责任制要求,落实专班负责议题案跟进、专题研究议题案所涉及的问题、专人联系代表、委员的全程跟踪服务机制,确保所有建议提案在**个月内办理完毕,力争今年建议提案办结率、反馈率及满意率有新的提高。要以“常态化”的形式交流。采取办前上门走访、办中邀请问访、办后跟踪回访的“三访”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在办理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掌握真实意图和想法;在办理中,要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对办理进程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在答复前,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具体意见要尽量逐一协调,确保答复意见具有针对性;在答复后,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要继续跟踪回访,切实抓好B类议题案转A类议题案办理工作。要以“项目化”的方式落实。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凡是年初没有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项目安排的,要尽可能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进行落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围绕解决实际问题配置资源,切实加大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