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XX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XX区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决策部署,聚焦中心任务,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为城关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的领导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之中,扎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中心组会议、区委全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相关精神,使常委会一班人对履行主体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自觉做到政治坚定不摇摆、思想敏锐不麻木、态度鲜明不观望、行动坚决不迟疑。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班子主动带头,主要领导亲自带头,班子成员自觉带头的良好氛围。区委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制定出台《中共兰州市XX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今年以来,区委先后17次召开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同时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讨论通过了20多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内容。区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27次、研究协调重点工作29次,做到了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认真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XX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不廉洁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为城关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具体规划。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和量化,区委分别与24个街道、77个区直部门和区属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20项、纪委监督责任12项、负面清单11项,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责任主体。在落实区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各级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在全区形成了“条块结合、内外包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明确了党委各部门、人大、政协、政府及所属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具体责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签字背书、一案三查、效能督查通报等4项制度,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责任追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2个办法,进一步充实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方法和手段。2014年,将区委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等38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向市纪委上报备案,做到了有件必备。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台《贯彻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和《关于开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整治突出问题”八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专项督查,有效推动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明确纪检监察组织职责定位。对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者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明确除继续参加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9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不再参加其他55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了85%。落实市纪委关于区纪委书记排名要求。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基本做到了专司其职。在原有34个纪检监察组织的基础上,设立6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核增6名领导职数,选齐配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12人,业务监管55个区直部门和区属单位,并制定下发了XX区综合派出纪工委《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试行)》,实现了全区纪检监察机构的全覆盖。
二、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出台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及精简会议文件等十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为促进作风建设的长效化提供了保障。一是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区委对各类会议、文件进行全面精简和压缩,进一步加强会议统筹协调,制定了《2014年全区性会议和重要活动预安排》,在全区开展“百日无会抓落实、率先跨越创一流”活动。同时,对全区各类简报、信息和内刊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文件审签程序,严禁随意扩大发文范围,100%实现了电子发文,全区各类会议、文件同比减少35%和25%。二是全面开展清理活动。全区共清理办公用房7236平方米,调剂面积3377平方米、腾退面积2238平方米。严格执行车辆配备规定,制定《XX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XX区越野车使用管理办法》,对108家单位的1312辆公车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登记,清退公车192辆。建立完善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封存、按时限归还借用车辆等相关制度,严格禁止各单位公车私用。按照“零持有、零报告、全承诺”的要求,在全区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清理会员卡活动,做到了清退对象100%覆盖,持有会员卡的100%自行清退,100%作出零持有报告和公开承诺。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及请假制度》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规定,对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因私请销假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0%。四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发挥区委常委会的示范带动和指导推动作用,深入谋划部署,强化督查指导,狠抓即知即改,有力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当中,全区共征求到意见建议7384条,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立行立改,活动结束时整改6834件,占总数的92.6%。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把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作为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政治职责,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围绕区委总体工作布局和主要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履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经商办企业、强农惠农资金落实等专项整治活动。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礼金行为。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和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活动。紧紧围绕推进效能风暴行动“五大攻坚战”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各牵头单位积极履行主抓职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对照落实,有效完成了各项任务。针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一些“四风”问题,尤其是为官不为、慵懒散慢等行为,制定出台了《阶段性重点工作末位问责办法》和《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监督检查办法》,采取诫勉谈话、岗位调整、责令辞职等10项措施,集中进行了整治。今年以来,全区开展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30多次,对56起典型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通报,涉及140人。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教育为主、防范在先的原则,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努力营造廉政文化宣传氛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专栏,开展百名“一把手”主体责任大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宣讲168场次。制作播出廉政公益广告《不同的轨迹、不同的人生》,获省纪委二等奖。打造城关地税一局廉政文化示范点一处。通过学习“学思践悟”专栏文章,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电视专题片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深化作风建设。组建基层网络评论员队伍,上报网评文章24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144期,完成调研报告2篇。各类媒体刊登宣传我老秘网区党风廉政建设稿件,省级25篇,市级218篇。二是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常规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反腐倡廉知识竞赛,配发廉政书籍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今年以来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任前谈话。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认真做好廉政约谈工作,区级领导分别对93家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计198人进行廉政约谈,进一步传导了责任、传导了压力、传导了警示。三是注重抓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定期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剖析典型案例,区委主要领导讲话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每季度举办一期廉政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授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切实做到廉洁自律。组织全区各涉农街道所辖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财务人员参观兰州地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不断提高村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落实警示教育制度,今年以来,全区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520余场(次),观看人数达6000余人。四是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办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研讨会,通过交流学习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提高。召开全区建筑拆迁领域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工作培训会议,强化执法人员政策法制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举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