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标题: 市民政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打印本页]
作者: 刀笔君 时间: 2016-2-15 17:01
标题: 市民政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市委“两个责任”部署要求,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检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年度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二)抓好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的日常督查以及重要节点监督检查,抓紧抓好抓实作风建设。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以工作作风的转变检验活动成效。
(四)组织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和政纪的宣传教育,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纳入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意识。
(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党风廉政规定和本局制定的相关制度,注重完善有效防范不廉洁发生工作机制,尤其是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防治不廉洁。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对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做到经常性监督与管理,事先防范,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廉政谈话。对领导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或不正之风,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并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八)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政勤政的表率。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
(九)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全面排查公款浪费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设立“小金库”,规范物品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
(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责任考核
(一)实施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责任制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四、责任追究
违反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致使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签约人: 签约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作者: 刀笔君 时间: 2016-2-15 17:03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特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如下:
一、责任内容
l、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镇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各支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支部书记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按照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暨全县反不廉洁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论述摘编》,积极开展“两个责任”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警示教育及多形式的廉政文化传播活动。
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好“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5、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督促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健全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6、严肃村、组人事任免纪律,切实防止和彻底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着力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恶习,加村级财务公开力度,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9、积极主动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案件查办组织协调力度,督促落实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强化责任考核。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半年度组织督查预考,年底对各单位、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担职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个人和集体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三)本责任状责任期内责任人离任或调离本岗位时,由继任者履行本责任状规定的各项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责任期为一年。
中共木门店镇党委书记: 木门店镇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015年3月1日
欢迎光临 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http://caiyes.cn/)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