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据《aa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发展纲要。
一、“十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xx县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残疾人事业步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一)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逐步优化。县政府批转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在残疾人就业、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制定并完善了扶持残疾人的政策措施,将帮扶残疾人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县建设的内容。舆论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残疾人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人道主义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营造了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残疾人的法规、规章逐步完善,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健全,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平等参与的社会氛围不断浓厚,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参与社会生活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广大残疾人在不同领域奋发有为,展示了自强风采,xxx评为“市十佳残疾人创业明星”,xxxx获“市残疾人自强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残疾人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
(二)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改善。“十五”期间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成绩突出,全县已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各类残疾人2231名,占康复需求的70.2%,顺利通过了省、市专家的“十五”康复工作的检查评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全面启动,“光明行动”、“三助一给”、康复扶贫等重点助残工程成效显著。免费实施白内障手术81例,免费向下肢残疾人捐赠轮椅510辆,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13条,为5名贫困家庭聋儿免费验配助听器,为9名低视力残疾人免费配发助视器。特殊教育和职业培训不断发展,可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达100%。残疾人就业率不断增长,能够工作的全县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90.2%。残疾人扶贫解困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全县650名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并高于低保标准15%,针对重残、多残家庭,制定了分类施保优惠政策。教育制度不断完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全县51名残疾学生受益,对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的残疾人子女,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三)各项业务工作逐年拓展。我县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文化生活、法制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薄弱环节得到进一步改进。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参与、协调动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求真务实,创新工作,真诚奉献,有力地推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社县残疾人工作卓有成效(有哪些国家或省市级政府表彰)。
(四)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日益活跃。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多次在省、市运动会和文艺汇演中获奖。2002年,我县选送10件(幅)作品参加全省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全部获奖。培智学校智障生编排的舞蹈在省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获表演三等奖。在省六届残运会中,我县9名残疾运动员勇夺2金1银2铜奖牌。2003年,一名肢残人获中国残联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个人”称号。2005年在省四届特奥运动会上,我县10名智障运动员发挥出色,取得了8金9银6铜的辉煌战绩。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全面完成,使我县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一个新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十一五”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全县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仍然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比重还比较大;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环境与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还不够宽;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费投入还不能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协调,与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县,构建和谐xx、平安xx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广大残疾人的要求和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在“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我县“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府“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着力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的总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县“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县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突出解决残疾人基本需求,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生活得到全面保障,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良,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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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坚持更快更好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总要求,坚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坚持统筹发展,兼顾城市与农村、兼顾残疾人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兼顾各类残疾人的不同需求,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努力创造有利于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法制环境,使残疾人事业与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融入相关事业领域,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有关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职责范围,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完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重点保障范围,每年投入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同步增长。
──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和落实扶持措施,分类指导,扎实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使各项残疾人工作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确保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社会参与、融入全局的工作方式。依据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特点,使残疾人工作融入社会方方面面,得到广泛的重视与支持,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鼓励和倡导各类组织、民间机构和个人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
──坚持以社县为重心的工作思路。在加快社县建设的进程中,立足社县,建立适应残疾人需要的各种服务设施,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城市社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和各类协会建设,使残疾人能够得到就地就近有效的服务,使各类残疾人的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
──坚持以创新求发展的工作方针。着力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体制、体系、机制、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使残疾人工作更好地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的轨道。在坚持统一目标和基本要求前提下,鼓励创新,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提高全县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全面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残疾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残疾人,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保障”,有就业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有相对充分的就业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享有各类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全县残疾人在全面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全面达到小康生活标准;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和生活水平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
──全面提高残疾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全县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有就学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以及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向社县普及,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保持市县领先水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普法教育,增强残疾人的自强自立精神,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残疾人整体素质。
──全面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状况。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类帮扶助残活动蓬勃开展,残疾人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把尊重、理解、关心扶助残疾人更好地纳入新时期思想和道德建设之中,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思想内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强化残疾人事业的舆论宣传,使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助残为荣成为社会风尚;热心助残的各类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扶残助残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建立健全全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功能齐备;社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显著改善。
──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者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残联和社县(村)残协建设,建立专兼职、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不断完善指导、服务、管理的手段和措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让各类残疾人得到贴近、贴心的服务。
三、“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1、扩大就业保障。保证残疾人充分就业,是残疾人跟上“两个率先”步伐和提高生活质量的主要途径。“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推动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和鼓励自主创业,有力组织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在城市社县积极推行残疾人灵活就业,使城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县新安排50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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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保障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的权利。加大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十一五”期间,通过按比例就业途径,安排200名残疾人就业;对拒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采取行政和法律约束措施。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企业。稳定和完善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民政、税务和残联组织要强化对福利企业办厂方向的监管,保证残疾人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十一五”期间,安排300名残疾人集中就业。福利企业要保证残疾职工在岗在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优先解决残疾职工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积极创造残疾人劳动和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和专营项目或产品;政府购买或实行岗位补贴获得的就业岗位,优先提供给适合岗位要求的下岗残疾职工。每年举办1-2次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积极支持和发展盲人按摩,鼓励盲人立足社县,面向社会,从事保健按摩,规范行业管理。
2、提升生活保障。全县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在全面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建立以多种形式扶持与最低生活保障及各类优惠政策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时要将残疾人全部纳入,并提高残疾人生活和福利保障水平,绝大多数残疾人达到小康生活水平。主要措施:
──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保障标准。按照“降低门槛、提高标准”的原则,进一步实施重残分级施保优惠政策,并在新的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5%;适当提高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加大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扶贫力度。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推行单位结对为特困残疾人排忧解难,有条件的社县建立扶残助残的“爱心超市”。建立和完善社会求助制度,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帮、包、带、扶”等形式结对帮扶解困,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将残疾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采取措施帮助城镇残疾职工和农村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确保贫困残疾人病有所医。
3、完善教育保障。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完善残疾人教育救助机制,确保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不因家庭贫困失去接受普通教育的权利。主要措施: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考核的力度;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和全面普及残疾人职业培训。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把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总体规划。各级残联要把残疾人职业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培训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给予指导,在职业技能考试、领取资质证书等方面给予支持,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建立残疾人教育救助长效机制。通过各种途径资助残疾儿童少年完成学业,全面落实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共青团、妇联、残联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春雨行动”,将失学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纳入救助范围。对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和补贴。
4、强化康复保障。“十一五”期间,围绕2012年全省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加强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保障体系、业务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残疾人康复实施建设;开展康复工作宣传和康复知识的普及;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全面普及社县(村)康复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实施救助,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主要措施:
──健全完善社县(村)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社县(村)康复工作和康复指导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将残疾人社县(村)康复纳入社县建设中,采取社会化方式向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康复服务。残疾人社县(村)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范围,依托社县(村)卫生医疗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康复业务技术的培训。有计划地为社县(村)医疗机构和社县(村)活动场所配发康复训练器材和辅助器具。建立适合残疾人需求的社县(村)康复服务网络。开展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县康复示范县、农村残疾人社县康复先进县和省级先进县培育活动,推进“康复进社县、服务到家庭”,使示范县成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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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残疾人康复列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残疾人医疗康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县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费支持,“十一五”期间,政府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投入高于“十五”时期水平,并逐年有所增长。
──组织实施视力康复服务项目。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年手术量达到200例以上;对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复明手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逐步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康复实施项目任务。
──组织实施肢体残疾、聋儿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完成省、市下达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装配大小腿假肢、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和聋儿家长培训、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和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等康复工作任务。
──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在全县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模式。“十一五”期间,政府投入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费必须高于“十五”时期水平,并逐年有所增长。
──加强贫困残疾人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医疗救助工作。继续推进贫困残疾人“助行、助视、助听”和为贫困精神病人免费给药等救助工作,开展以贫困家庭聋儿、脑瘫、智障和孤独症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共享明天”专项康复救助工程,全面开展0——6岁残疾儿童节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使全县残疾儿童都能得到早期康复干预。
(二)进一步优化残疾人服务载体建设,全面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服务体系。建立职业培训基地和管理机构,根据不同层次的就业岗位和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教育、民政、劳动保障部门和残联密切配合,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多层次的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培训。提高职业培训层次和质量,确保城镇90%以上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取得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
2、完善社会化、综合性的康复服务体系。利用公共及社会资源,大力兴办延伸到社县的各种类型的康复机构;加强对康复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服务需求。开展残疾预防的宣传与康复知识的普及,增强公众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残疾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抢救性早期干预,巩固和扩大预防药物致聋和缺碘致残成果。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普及精神和心理卫生知识,防止精神疾病导致精神残疾。
3、完善中度、重度残疾人庇护安养服务体系。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创造条件,建立各类中度、重度残疾人庇护安养机构,成为集收养、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残疾人庇护场所,为生活自理有困难,家庭无力照料的残疾人提供服务保障。立足社县,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通过民办公助,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度、重度残疾人安养院、精神病人工疗站和智力残疾人日托站。
4、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活跃残疾人文体生活,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县残疾人活动中心向残疾人开放,整合社县资源,建立便于残疾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设施,满足残疾人休闲、娱乐、健身、训练、竞赛等文化体育的需要。经常性地开展社县残疾人文体活动,使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切实改善残疾人身心状况,提高参与社会生活能力。
(三)进一步深化帮扶助残环境建设,全面优化残疾人事业和谐发展环境
1、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宣传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典型,增强全社会帮扶助残意识,以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观点指导工作、影响社会,使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得到广泛理解、关心和支持;丰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2、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促进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开展创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活动,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3、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社县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与社县建设同步实施;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推进信息无障碍进程,为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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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强化组织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加强街道(乡镇)残联组织建设,街道(乡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和社县(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聘用,要进一步完善培训和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县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活跃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在团结、教育残疾人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街道(乡镇)残疾人综合协会及社县(村)残疾人协会规范化管理,开展好社县(村)残疾人各项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残联组织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当好残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
2、加强残疾人工作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残联队伍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不断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志愿者助残行动”,在全社会开展“助残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工作,各社县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等活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应安排与本纲要任务相应的专项经费。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级残疾人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协调、统筹安排,采取强有力措施,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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