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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清远市2014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打印本页]

作者: xqylove    时间: 2016-1-18 14:41
标题: 清远市2014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清远市2014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广东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若干重要改革任务要点》(粤办发〔2014〕1号)和《中共清远市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清发〔2014〕4号)、《中共清远市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部署,现提出我老秘网市2014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一、推进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形成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动力机制。
1.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各类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开展涉企政策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市物价局参与)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整合市属行政部门经营性资产和社会事业领域经营性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革。取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国资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参与)
3.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政策性文件委托起草机制,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制定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建立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投标长效机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参与)
(二)构建与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适应的市场规则。
1.全面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出台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行政审批监管清单等制度。建立市场抽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商事主体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商事主体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实施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市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2.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在省级产业园区试点负面清单管理,市场主体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法制局参与)
3.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以及政府出资的项目外,其他市场化的投资项目,一律取消审批、核准,简化备案程序。落实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意见,分类制定实施细则、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推进行政审批和技术性审查相分离,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推行技术性审查委托制,开放中介服务市场,政府部门将工作重心转向依法制订标准和强化监管。简化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程序。(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参与)
4.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推行“黑名单”管理应用等措施;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平台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参与)
(三)健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体系。
1.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指导县(市、区)并重点推进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外经贸、物价等部门机构改革,探索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管理、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管理等领域加大机构职责整合力度,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做好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分别于5月、7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编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2.制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选择市直相关单位作为试点,梳理权责清单。(市编办牵头,市法制局参与)
3.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严格规范的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省调整事项的衔接工作,公布市级政府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目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努力实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比2012年减少40%以上,办结时限总体缩短50%左右。(市编办牵头,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参与)
4.推行“两集中、三到位”审批运行方式。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审批事项集中到位、审批过程监督到位。加快推行“五个集装箱”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市编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参与)
5.加大清理年检年审事项力度。最大限度取消年检、年审事项,规范年检程序和标准,实行联合年检年审制度,简化审验手续,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编办参与)
6.优化行政审批监管机制。加快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和机制,加强对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承接事项的工作质量和绩效的评估和监管。(市纪委牵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参与)
7.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对已经省批准认定的行政类事业单位进行职能梳理,将其承担的非行政职能剥离后与任务相近的事业单位整合,待省出台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后再实施改革。推进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对已经认定的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转企。推进以经营性为主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将以经营性为主,完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转企;按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但目前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转为社会中介组织或社团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市编办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参与)
8.拓展与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由到部门实地办理加快向网上办理转变。网上办事大厅今年连通到镇(街)一级,推出网上办事手机版。(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办参与)
(四)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完善预算与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口径的预算编报体系,完善“零基预算”改革,梳理和优化财政部门预算流程。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机制和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快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和财政专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风险预警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编办参与)
2.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市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机制,着重完善中心区域利益共同体财政机制、市本级差异化配套机制以及生态补偿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参与)
(五)创新金融发展机制。
1.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建立符合清远农村实际的农户信用评分标准,配合市政府推进农户信用信息数据采集、评级应用、配套措施建设等工作。(市金融局牵头,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参与)
2.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点。巩固农村信用社前期改革成果,推进有条件的县级联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引进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清远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探索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小额互助贷款模式。在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框架下,建立经济联合社信用合作部。完善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推进政策性农房、水稻等基本项目保险,探索和发展具有清远特色的政策性涉农保险补充项目。(市金融局牵头,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参与)
3.支持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宣传、推介和承销力度,共同建立相关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区域集优”融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的参与度。(市金融局牵头,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参与)
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改革。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开展三个试点镇村民委员会规模调整试点工作。健全和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网络。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成立村民理事会。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市委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参与)
(二)建立新型农业经营发展机制。鼓励创办农民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健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通过产业化经营真正得到实惠。制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优惠政策,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市委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参与)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鼓励和引导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通过置换、调整等方式使承包土地相对集中后再进行土地确权。各县(市、区)分别选择1至2个有条件的村,学习“叶屋经验”、“新城经验”,开展试点工作。完善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市委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四)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平台。选择一个县或镇开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市委农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参与)
(五)抓好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和阳山县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建设。(市委农办、市扶贫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参与)
三、推进生态文明和城镇化体制改革
(一)加快改革户籍制度。颁布实施清远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县城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市区落户限制,推进与之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制定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办法。(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参与)
(二)创新土地利用机制。争取省级在地级市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跨县域流转试点,探索建立地票制度,实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公开交易。(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参与)
(三)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培育壮大市城投、市水投、市旅投、市交投等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鼓励向县城发展。构建城镇化发展融资平台,扩大直接融资,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财政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局参与)
(四)探索构建共谋共建美丽乡村机制。通过落实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整合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集中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激励机制。(市委农办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参与)
(五)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指导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年底公布实施生态控制线。支持连州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共同建设生态发展试验区,争取纳入国家生态发展示范区。争取与广州市合作推进水资源保护及污染防治,协调建立跨市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参与)
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一)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成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参与)
(二)出台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建设;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目录及其实施办法,向社会购买服务;设立以奖代补机制,鼓励引导本市创作更多文化精品,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文化活动的发展。(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
(三)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完善清远日报运行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开展清远广播电视台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实施全媒体发展战略。将清远市体育馆改制为清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在保留原有职能外增加市属新建体育场馆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
(四)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文化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华南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
(五)推动互联网新媒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互联网信息管理;整合网络平台、通讯资源,打造新媒体集群;探索现代电商运营模式。(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
五、推进社会民生领域体制改革

作者: 大山的子孙哟    时间: 2016-11-19 10:16
看看、、、、、、、、、、、、、、、、、、、、、、、、、、、、、、
作者: 足球小子    时间: 2017-1-5 11:34
(三)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完善清远日报运行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开展清远广播电视台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实施全媒体发展战略。将清远市体育馆改制为清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在保留原有职能外增加市属新建体育场馆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
作者: hebeiwenmi    时间: 2017-2-12 23:19
局、市国资委参、市水资源保护及污染防治,协调建立跨市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
作者: 沧浪之水浊兮    时间: 2024-4-25 16:43
(五)推动互联网新媒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互联网信息管理;整合网络平台、通讯资源,打造新媒体集群;探索现代电商运营模式。(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
作者: 沐浴晨钟    时间: 2024-5-9 14:17
联网新媒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互联网信息管理;整合网络平台、通讯资源,打造新媒体集群;探索现代电商运营模式。(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
五、推进社会民生领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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