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xx系统廉政约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市xx局党组书记、局长 xx
(2015年11月16日)
今天,召集大家一起座谈,目的是就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对大家进行再提醒、再教育、再告诫。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顺势而为,莫要逆势而动,为历史所抛弃
十八大以来,无论是颁布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还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无论是巡视工作由中央向地方覆盖,由机关单位向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覆盖,作风建设不断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最后上升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治国理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全面从严”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这很好地教育了部分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阵风”的错误认识。近年来,上到中央大老虎、下到社区与乡村小吏各色“落马故事”反复上演,尤其是今年省委巡视组第五组巡视xx以来,xx等一批人被查,教训深刻,这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与事,要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自重、自醒、自励,不能还是涛声依旧,还是“它强任它强,轻风拂山岗, 它横任它横,月光照大江”,还是“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人性的贪婪、懒惰、骄奢淫逸等弱点在每个人身上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在金钱、美色诱惑面前被腐蚀”是符合人性的,但有涵养、有智慧的人是能够克服这些人性的弱点,而实现自我调整、自我提高和自我革新的。如果说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那么认识、适应、引领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就是当前和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大逻辑。因此,我们务必要认清形势,紧跟形势,顺势而动,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成为一个经得起党、群众和历史考验的干部。
二、顺势而为,重在不断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加强学习
生命的成长不但需要吃饭,还需要学习。我们都是从学习中成长起来的,都是学习的受益者。但人生不是百米赛跑、不是中长跑,而是一场马拉松,因而学习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一辈子的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学才能上进,好学才有本领。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各级领导干部要勤于学、敏于思,坚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网上戏言,“一天不学习,无人看得出;一周不学习,开始会爆粗;一月不学习,智商输给猪。”话糙理不糙。一段时期、一定范围内,我们干部职工重实践、轻学习,重业务学习、轻党风廉政学习还是存在的。我们都是党的领导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交付的职责,我们个人的学习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本领大小也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而是关系到城乡xx队伍建设、事业发展的大事。这要求我们要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政治、xx、党建、廉政、法治等各方面知识,不可偏废一方。就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而言,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要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涵养正确的“三观”,坚定信念,紧跟时代要求,深入把握党建规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着力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新规定,尤其是要着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地学,学深研透,强化纪律意识,以知促行,避免无知无畏现象。要着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关内容,弄清楚什么是主体责任、什么是监督责任,两者的要求是什么,违反的代价是什么,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戒,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夯实责任落实的基础。
三、顺势而为,重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守土尽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我们xx省相继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xx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一意见和一办法),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市里也出台了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并进行了动员。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这些文件要求,采取有力举措,落细落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推进。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单位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管理中去,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逐级细化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构建层层衔接、逐级负责的主体责任责任体系。各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不少于4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当分管领域、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年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部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每半年向党组汇报1次有关情况,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对联系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约谈至少1次;带头廉洁从政,按要求述责述廉,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措施。要坚决惩治不廉洁,支持纪检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履职创造条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二)以敢于“亮剑”的精神,推进监督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工作的通知》(郴纪〔2015〕58号)要求,贯彻“三转”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务实担当,不怕得罪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向党组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不廉洁重大工作情况,及时贯彻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检查,严查不廉洁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纪违规行为和不廉洁问题,加大作风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查办不廉洁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每年至少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强化警示教育,协助党组开展警示教育,立足早发现,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避免养痈遗患。加强自身建设,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执纪问责, 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