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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区县民政部门法治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打印本页]
作者: scm601 时间: 2015-12-26 09:17
标题: 区县民政部门法治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为全面加强我老秘网区民政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区的总目标,贯彻落实《市局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规范行政执法建设为目标,深化民政法治改革
我局积极探索民政执法改革,整合民政系统内部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促进民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相对集中行使。2015年开展街镇执法改革,通过召开街镇综合执法事项移交工作会议,我局将涉及全区民政部门的4类11项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移交给各镇,主要涉及殡葬管理类、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类、社会救助类和优待抚恤管理类的行政执法,目前还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2类10项执法权。通过执法权的移交,进一步规范了民政行政执法。
二、以健全复议应诉机制为要求,确保依法解决纠纷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决,积极完善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实行由民政业务部门和法制机构共同承办相关案件。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以关注基本民生民情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宣传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切实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集中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弱势群体生活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局每年都积极组织各镇老年协会开展《老年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捐赠事业,将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民政普法工作的重点。
(二)宣传城乡居民自治和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
积极引导监督村(居)委依法选举,2015年是换届选举年,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走进社区和各村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成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在选举过程中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创新民主管理形式,提高民主自治能力。
(三)深入宣传服务国防建设法律法规
加强士兵退役安置、军人抚恤优待、烈士褒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年都会联合武警天津总队训练基地官兵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政策,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国防建设,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宣传服务国防建设的法律法规。
(四)深入宣传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法律法规
结合民政工作职能,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紧贴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广泛宣传民政工作法律法规。以每年法制宣传月、“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充分利用电子屏,政务宣传栏等多媒体,加强对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区划管理、收养登记、福利彩票发行、福利企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全局每年开展宣传活动在10次以上,发放宣传资料近6000余份,受众群众近2.6万人次。
四、以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为保障,推动法治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转变领导方式
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局党组专题学法、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宣讲报告会,进一步提高全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5月至10月,我局参加了“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现已全部学完并考试合格。
(二)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专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利用周五学习日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依托与区检察院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区检察院领导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培训,每年干部职工确保学法40学时以上,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民政服务对象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能力
民政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分布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其知晓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入户走访,向困难家庭和优抚对象宣传相关救助抚恤法律法规;通过换届选举,走进村(居)宣传村(居)组织法,引导民政服务对象合法开展有关活动。
五、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补充,提高民政法治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2015年,我局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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