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计划的写作问题
何新国
(2015年11月18日)
计划是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而预先作出打算和安排的应用文体。在未来一定时间里打算做什么、怎么做、做得怎么样,将这些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就是工作计划。就一个单位来说,年度工作计划最为常见,其中又以全面工作计划即包括各项工作的综合计划为主,当然单项工作计划(如培训计划)也不少见。
虽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没有把工作计划列入公文主要种类,但在实践中工作计划应用非常广泛,国家发展有计划、企业生产有计划、学校教学有计划,任何单位年度工作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工作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可以说,制定工作计划,是工作有序推进的抓手,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是取得最终成效的保证。
从省人大机关实际情况来看,在各种工作计划中,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最为重要。这与立法、监督在省人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是分不开的。立法是省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监督是省人大工作重中之重,制定好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直接关系到年初省人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本省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直接关系到省人大常委会作用的充分发挥。有鉴于此,这里将通过重点分析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来观察和把握工作计划的写作方法。
(一)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