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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 探索解决“三农”问题新途径 [打印本页]

作者: 宁建老秘    时间: 2009-2-26 16:29
标题: 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 探索解决“三农”问题新途径
●陈兴族

洪田镇是永安市的重点林区之一,全镇林业用地面积29.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69%;森林覆盖率81.69%,活立木蓄积量130万立方米,竹林面积13万亩,农民收入47%来自林业。农民要增收,要就业,村集体要增收,最大的潜力、最大的优势,在于山地,在林业,可以说林业能否发展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效的关键,牵住林业这个农村经济发展的牛鼻子,就找准了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近年来,我们围绕“以市场为主导,林农为主体,分类经营,集约经营,科技兴林,可持续利用”的林业发展思路,在经营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找到了一条森林资源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和林农增收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新路子。
    一、林改的主要措施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村情、民情、山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按“巩固确认”、“完善提高”、“深化改革”三种类型,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巩固确认”即对过去林改时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承包合同,主要是毛竹山、自留山,由承包户申请登记发换林权证;对过去林改承包山林经依法转让的,由受让者申请登记发换林权证。“完善提高”是按照谁造谁有政策,对个私造林、种茶种果的,村与造林者补签合同完善后,由造林者申请登记发换林权证。“深化改革”,一种是对因程序不合法、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群众反映强烈的转让山林,依照合法程序给予重新处理;另一种是至今仍由村集体管理,而又经营不善的山林,进一步转换经营形式。对生态公益林,按规定申请登记发换证。
    2、坚持“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要保证林农有山耕、“四权”落实的情况下,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的办法,做到均权、均山、均利。一是理顺林木所有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对1984年承包合同,通过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提前终止原合同。二是落实经营分配人口。按目前在册人口为准,确定分山比例,对今后因人口增减变化所带来的利益不平衡,采取分红的办法进行调整,以保持经营山场的相对稳定。三是落实山林家庭承包。在产权均分到人的基础上,划片分组,每组又细分多个经营小组,平均每组共同经营的人数,实行联户经营。可以分到户的,再细分到户。四是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林改后,村里通过与承包户林木收益比例分成以及收取林地使用费,使村财收入有了稳定来源。
    3、坚持严格依照《村民组织法》,通过改革方案。广大林农是改革的主体,一切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改革中,目的意义、改革目标向群众宣传到位,各村在通过改革方案和决议时,严格遵循先由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反复研究讨论后,经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的多数表决通过,对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模式、要求及改革结果等全部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公平、公正。
    二、林改的主要成效
    1、解决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问题。产权到位,林改目标实现,林农的主体地位得到体现,落实了“四权四责”,加上国家税费、林业系统、镇、村让利,林农经营林子的经济效益充分体现,林农敢于投入,放心经营,投资造林的主体由过去集体组织转变为林农自行组织造林。
    2、解决了农民就业、农民增收、村集体实力壮大、镇经济发展后劲增强、农村社会协调发展问题,有效解决林区“三农”问题。林改后,林农有山耕、山地被林农看成具有增值、增效的宝地,林农加大科技投入,积极营造速生丰产树种,实行集约经营,林分质量逐步改善,林业效益明显提高,林农收入大大增加。在竹业开发上,竹林亩产值由过去300元提高到现在的600元,高效经营的竹林甚至达到每亩1800元。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4690元,其中50%来源林业。村从林地使用费收取和现有集体林承包经营分成以及林木转让价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全镇每年可达300万元,村里有钱办事,促进了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林业的发展,为农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我镇70%农村劳力从事林业生产,每年吸引江西、贵州、四川、闽西一带的民工近800多人。林竹基地的培育,促进了林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现我镇仅规模竹加工企业就有5家,年消耗毛竹300万根,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多人,今年工商税费的增加,为镇财政增收可达100万元,实现林农受益、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3、农村基层组织得到巩固加强。村财增收后,各村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民主理财,对村财进行合理的二次分配,除部分用于分红外,主要用于村道、水利、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和弱势群体等社会保障方面,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干群关系融洽,推进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4、林业经营机制发生了转变,新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涌现。林农通过亲情、友情为纽带,联合起来,组建家庭股份林场、合作林场,实行规模经营,集约生产,既解决了一家一户力所不及的防火、防盗、病虫害综防和科技投入、造林投入不足等问题,获得了金融部门的大力扶持,实现滚动发展,取得规模经营效益。全镇现有5家股份林场,经营总面积达到14220亩,最大的东升股份林场由5个户组成,面积6212亩,有效地解决分山到户后面积减小与规模经营的矛盾。
  (作者为永安市洪田镇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林运裕)


作者: 沙市秘书    时间: 2009-2-26 16:29
回一个帖需要理由吗
作者: 溪明老秘    时间: 2009-2-26 16:30
其实 我是一个灌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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