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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化五种意识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8-31 10:02
标题: 强化五种意识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且明确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要求,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指明了方向。如何做到“五个必须”,我认为要强化以下五种意识。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政治意识强不强体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坚定不坚定,能不能严守政治纪律,能不能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方向和立场问题至关重要,方向不明,就会失去前行的目标,立场不稳,就会丧失原则。强化政治意识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党的科学理论,坚决同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做到方向明确、立场坚定。同时,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和政协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调研、座谈交流、扶贫济困等途径,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能力。
二是强化团结意识,努力维护党的团结。团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真正树立起团结合作、和谐共事的良好形象。在新的形势下,尤其要深刻认识团结的重要性,加强自我教育,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去理解团结的意义,强化团结的意识,要坚持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坚持原则的团结,力争高质量的团结,反对小团体团结,反对无原则、表面的、低质量的团结。用党的理论指导团结,用党性保证团结,用良好的思想品质维护团结,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心、事业同干。
三是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领导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决不能“迈过锅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斩后奏的“事后诸葛亮”。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守规矩,就要讲程序,组织程序凝结着党的工作规律,不能置之不理。
四是强化组织意识,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强化组织意识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高度,就加强党性修养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要求全党同志都要强化组织意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把强化组织意识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来落实,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坚决服从组织,不跟组织讨价还价,对组织决定不能“选择性服从”,顺其心愿的就服从,不合心愿的就不服从。
五是强化原则意识,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通过前期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学习,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不廉洁、合谋不廉洁、寻租不廉洁,教训极为深刻。这表明不仅领导干部本人要守纪律、讲规矩,而且要让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新形势下,管好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已成为党的重要规矩。强化原则意识,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坚持不搞特权,严格管好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倡树清廉家风,牢记责任担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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