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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次第花开yybb    时间: 2015-8-13 15:52
标题: 在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政府召开这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今年重点任务。会上邓向阳副省长将就做好今年环保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家报告2013年环保工作情况和今年主要打算。
  一、2013年全省环保工作情况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山东建设的总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全省环保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
  (一)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并取得初步成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政府4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先后发布实施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行动计划》、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发改委积极协调推动外电入鲁和清洁能源项目。省级财政预算资金15亿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并设立3亿元考核奖励资金。在全国率先建成了省级机动车环保检测监控平台,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全面禁行黄标车,全省淘汰黄标车3万余辆。省经信委、工商局、质监局等积极推进油品升级,中石油、中石化分别完成237座、138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Ⅳ汽油。省住建厅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工地、裸露土地扬尘点源数据库。环保与气象部门联合制定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并组织进行了应急演练。全省实施城乡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建设民营林场176处,新增造林面积185万亩。各市都把大气污染防治摆上突出位置,构建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过长达11年的艰苦努力,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治污方案确定的324个治污项目全部按期完成。按国家确定的考核指标评价,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山东段9个测点全部达标并通过国家验收,为南水北调成功通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着力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截至2013年底,列入省政府第一批挂牌督办的253个污水直排口已全部整治完成,全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取得积极进展。2013年上半年,全省水环境一度出现污染反弹,经过各级共同努力,有效遏制了污染反弹势头。2013年全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4.5毫克/升和1.04毫克/升,较2012年分别改善3.3%和6.8%。在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年度考核中,省辖淮河、海河流域分别连续6年和4年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三)总量减排实现重要突破。制订实施了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市、县和重点减排项目,对重点减排项目没有按期建成投运的6个设区市、7个县(市、区)和5个企业集团采取了区域(集团)限批。环境标准的引导作用初步显现,全省一批高排放企业已瞄准2020年排放标准,投巨资实施提标改造。2013年共对626万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脱硫提标改造,建成符合新排放标准脱硫设施的钢铁烧结机面积837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7.6%。对2836万千瓦燃煤机组、26条水泥新型干法生产线配套脱硝设施,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和脱硝水泥产能占比同比分别提高了34和41个百分点。拆除了267个(合计装机容量3013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旁路烟道全部拆除,全省无旁路运行机组装机容量占比已达77%。全省新建城镇和村(社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83座和191座,分别新增日处理能力130万吨和12万吨,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158公里。36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全省投入资金3.2亿元,对1600多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了标准化建设。根据环境保护部初步审查,2013年我省四项主要污染物COD、SO2、氨氮、氮氧化物有望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四)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环保厅制定了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年度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对各市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突出实战特色,将应急演练与技术比武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大比武,有效提升了环保队伍发现问题、分清责任、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重金属减排任务,在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考核中取得优良成绩。编制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开展了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了全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474个,已完成整改106个,正在整改368个。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机制,2013年成功处置“超标即应急”事件135起,有效维护了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公安厅与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成立了联勤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制定了调查与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工作程序,严厉查处环境犯罪行为。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刑环境案件188件,其中环保部门移送案件68件。各级共对1541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其中省环保厅依法查处了17家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2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1家已结案,相关责任人受到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有力震慑了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严把环评准入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项目32495个,拒批1549个,暂缓审批493个。每季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共对341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其中32家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15起严重超标排污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同时,探索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及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
  (六)生态保护和农村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生态办、监察厅制定实施了《生态山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各地把建设生态建设示范区作为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推进生态山东建设。2013年,文登市、乳山市被授予“国家生态市”称号,112个乡镇被授予“国家生态乡镇”称号,临沂经济开发区和阳谷祥光工业园被授予“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截至2013年底,我省3个市、407个乡镇、6个村获得国家级生态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5个园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督促已完成现场复核及后督查的19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按期完成整改。扎实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了项目库,20个示范区的年度示范项目已全部建成。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实施环保行业扶贫规划,扶贫516个贫困村。
  (七)新时期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学习、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了领导班子“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一研究针对性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13个,研究确定新建13项、修订完善17项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不断深化环保队伍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环保卫士”孟祥民同志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环保的一面旗帜。构建了政务微博与工作微博相结合、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配合联动的微博工作体系。建立完善信访舆情执法联动工作机制,2013年山东环境信访(投诉)平台共办理环境信访1700余件。最大限度实行政务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成立了山东公益环保联合会,建立了“环境监测开放日”制度,与省有关部门、地方媒体联合开展了污水直排环境、烟(粉)尘污染“随手拍”活动。妥善应对处置了年初的“网传高压泵深井排污”事件,达到了澄清事实,排除干扰,团结一致干环保的目的。
  各位领导,同志们,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省17城市和省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奋勇拼搏和无私奉献。借此机会,我代表省环保厅向各级领导、同志们和关心环保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山东环保事业正处于十分关键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体系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强调,“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大力促进生态山东建设。”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亲自担任组长的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级环保机构编制得到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热情空前高涨。所有这些共同形成了推进山东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动力。
  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时期,环境污染总体十分严重,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新增压力很大,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十分尖锐,环境保护的形势异常严峻。一是大气污染加剧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1、2012年我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曾经连续两年下降。但是2013年以来污染反弹十分明显,SO2、NO2、PM10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160微克/立方米,比2012年分别反弹7.6%、17.1%和24%; PM2.5平均浓度为9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8倍。一年的污染反弹几乎抵消了前两年的治理成果。按照国家2012年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3年我省17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二是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任重道远。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保障的任务既十分敏感又相当艰巨。特别是当前发展阶段流域污染反弹的压力很大,一旦工作有所放松,就会出现水污染严重反弹,造成流域治污功亏一篑的被动局面。三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企业偷排偷放时有发生。随着经济形势回暖,一些行业订单开始增多,但单位产品利润很低。为降低成本,少数企业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甚至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现象。四是环境安全防控压力巨大。全省涉及重金属、剧毒物质和危险化学品排放以及放射源应用的单位近6000家,尤其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还十分薄弱,潜在的环境风险异常突出。邓向阳副省长明确提出,环保工作肩负人民群众的生命之托,责任重于泰山。如何既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又保证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现阶段山东环保必须破解的难题。
  二、2014年全省环保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4年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的工作部署,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深化改革,统筹兼顾,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扭转污染加剧势头。全面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年度评估考核。继续每月公布17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将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并纳入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引导各级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对大气环境质量反弹的区域,暂停审批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煤炭总量控制制度,对没有合法手续且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治理;对具有合法手续经限期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治理。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燃煤电厂“上大压小”。 加强节能和循环利用。扎实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动城市建成区裸露土地绿化和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健全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机制,加快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加强车用油品品质监管。完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制度,抓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巩固提升流域治污成果,严守自然生态红线。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研究修订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务实推进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从每一个小流域入手,以不达标河流断面为导向,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深入开展良好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和退化湖泊生态修复。做好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迎查工作,力争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继续推动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逐步消除污染严重水体。发布《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规范和公开排污口环境信息。开展全省化工园区和地下水状况调查与评估。加强陆海统筹和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范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设立、调整和管理,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对象的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引导和推动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发布实施2014年度全省总量减排计划,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发挥地方环境标准的引导作用,按照一企一策,制定达标计划,助推污染行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坚持容量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源头控制,对没有总量指标来源或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违反钢铁、水泥、焦化等七大行业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防护距离不足或居民搬迁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以电力、石油炼化和水泥脱硫脱硝为重点,加快大气污染减排工程建设;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为重点,加快水污染减排工程建设;以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为重点,加强农村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健全完善污染减排激励机制,综合运用价格、收费、税收、财政等经济激励机制促进污染减排。
  第四,大力提高环境监管职业化水平,筑牢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以基层环保为重点,继续推进环境监测、监察、环评、应急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各级环保队伍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能力培训,深入开展全省环境监管技术大比武,努力提高山东环保队伍的职业化水平。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力争在健全农村环保监管体系方面实现突破。坚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方向不动摇,严格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坚决揭露和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省级对重点环境案件挂牌督办并实施后督察。对挂牌督办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移交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台独立调查工作规范,大兴独立调查之风。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完善各类园区的规划环评审批备案制度。加大对未批先建、未批先投产项目的查处力度,对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污染损害的违规项目要立即停产,限期整改,并依法追责。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落实《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提升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和规范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积极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的监督管理。
  第五,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经中央批准,环保部牵头开展的“生态建设示范区”正式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紧紧围绕生态山东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园区、学校、社区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认真总结为期三年的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为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行农村环保责任制提供经验。抓好环保行业扶贫工作,组织2010个贫困村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开展农产品种植地土壤环境重金属调查,积极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第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以务实作风和创新精神破解环保难题。深入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针对国家新出台环境经济政策和改革措施加强研究和对接,结合山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的以奖代补制度,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探索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大力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积极推广环境合同管理,探索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提高用市场手段和社会力量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两区一圈一带”等重大战略,解析和突破重大环境瓶颈问题,启动“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技术交流和供需对接,推进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办好第六届绿博会。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启动环评机构改制工作。扎实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调整下放一批审批权限,有序推进“严管”前提下的“宽进”。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第七,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人民群众的环境需求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根本动力,环保工作必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要落实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展等环境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信息。探索建立公众环境举报、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合理配置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努力让普通群众更加方便地进行环境举报、更加及时地得到处理和回复。综合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与时俱进地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生态文明,大力提倡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社会新时尚。完善省、市、县环保部门微博工作体系,继续开展“污水直排环境随手拍”、“烟粉尘随手拍”和“环境监测开放日”等公众参与活动,加强对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沟通、合作和支持,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良性互动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同志们,2014年的环保工作面临诸多难得的机遇和重大挑战,环保部门唯一的抉择是积极作为,把握平衡,敢打硬仗。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和推动落实这样一种“融”的理念和方法,坚持从山东实际出发,当好着力点,构建大格局,打好组合拳,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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