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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通党员队伍“出口”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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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决策参考
时间:
2015-7-11 11:00
标题:
疏通党员队伍“出口”问题的研究
我们党肩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任,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包括党员队伍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加强党的建设,核心是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疏通党员队伍“出口”,提高党员队伍质量,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老秘网市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实践探索
从2001年开始,我老秘网市就在永安、尤溪等地开展疏通党员队伍“出口”试点工作。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并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一)突出“三化”,促使规范处置。一是量化评议标准。各地按照党章规定,对各类党员的评议标准进行合理界定,实行量化考评,并将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做到评议有定性、标准有定量。二是优化评议方式。在全市党员中广泛开展“设岗定责”、“亮岗履职”活动,加强对党员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增强了党员责任意识和先进意识,同时也为群众评议明确了目标、提供了标杆。三是深化“即时评议”。即在党员教育管理和上岗履职中,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对有突出表现或不服从安排、违法违纪的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奖优罚劣,增强了评议工作的时效性。
(二)突出“三严”,做到公正处置。一是严格把握政策。各级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在查清事实、分析问题性质及把握本人态度的基础上,严格把握党员的思想状况、自身态度和改正意愿,努力做到准确定性。二是严格处置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组织调查、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上级党委初审、党员大会表决、上级党委审批、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等七个程序,确保处置客观公正。三是严肃组织处理。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只要材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坚决予以处置。2004年以来,全市共处置不合格党员1753人,其中限期改正的1213人、劝退和除名的540人。
(三)突出“三帮”,实行人文处置。一是对限期改正的党员,进行思想帮扶。建立定期思想汇报制度,跟踪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克服消极心理,在限期内以实际行动尽快改正错误。二是对劝**员,进行结对帮带。通过明确支委或优秀党员与其结成帮带对子,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觉悟,提升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对除名党员,进行跟踪帮教。通过建立定期回访的跟踪帮教制度,了解不合格党员被除名后的思想、生活和工作表现,帮助他们解除疙瘩、转变思想、理顺情绪,使其仍然能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
二、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存在的问题
调研中,我们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873份,召开座谈会7场,个别访谈党员群众352人,经汇总分析,共梳理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从党组织层面来看,还存在“认识不足、处置不力”的问题。调研中发现,有的基层党组织有畏难情绪,党组织负责人思想顾虑多,怕被处置党员纠缠不清,认为开展处置工作既不利于日常工作的开展,又影响自己的群众基础,特别是一些农村党组织负责人不敢担当,怕“引火烧身”,换届选举时丢选票。有的党组织认为本单位的党员被组织处理,会影响部门形象,甚至担心影响本单位的年终考评、干部提拔、评先评优。
(二)从党员层面来看,还存在“党性不强、好人思想”的问题。调研中发现,不少党员党性、原则性不强,“老好人”思想严重,民主评议党员时,除了评“优秀”等次外,一律评为“合格”等次,导致评议结果与党员实际素质不尽相符,甚至对已经违法违纪的个别党员都评出“合格”等次。有些党员随世逐俗心态凸显,评议随随便便,表决不坚持原则,甚至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抵触情绪。
(三)从具体处置层面来看,还存在“标准不清、操作不强”的问题。调研中发现,部分县(市、区)出台的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对不合格党员界定标准伸缩性较大,没有设定一旦触犯就要被处置的“高压线”,且定性多、定量少,大多是不合格党员的共性表现或是一般性问题,没有对不同类型的党员设置个性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四)从制度层面来看,还存在“机制不全、执行不力”的问题。调研中发现,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不够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过于笼统、标准不清,没有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行业情况制定评议标准,使评议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还有很多党员认为处置工作缺乏指导监督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的评议处置工作没有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处置、整改工作指导督查不够,致使有些基层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未作及时处理。
三、对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对策建议
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建立健全正常的党员退出机制,就是要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制度化。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效疏通党员队伍“出口”,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大责任。要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抓好落实。具有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党工委,下同)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二)科学界定标准。一要把握好原则。以党章为准绳,结合党员队伍出现问题的不同表现,按照共性加个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合格党员标准进行界定,让标准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二要把握好内容。不合格党员在共性方面主要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缺失、组织纪律涣散、法制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松懈、道德行为扭曲等方面进行界定。同时,对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党员不合格的具体表现进行细化,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三要把握好界限。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不力的, 同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或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区别开来,努力做到有理有据、界限分明。
作者:
新源党秘
时间:
2015-10-13 15:25
刚好给我写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提供了参考,谢谢
作者:
中庸
时间:
2017-4-23 21:54
谢谢兄弟,最近正好涉及党员出口这一块,感谢你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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