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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XX镇贯彻河长制工作总结(2015年) [打印本页]

作者: cyh880512    时间: 2015-7-2 10:18
标题: XX镇贯彻河长制工作总结(2015年)
XX镇贯彻河长制工作总结
(2015年5月14日)
XX镇位于九龙江支流北溪北岸,镇区沿九龙江北溪北岸依江而建,九龙江北溪过境12公里,马洋溪过境7公里,龙津溪过境3公里。我老秘网区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我镇围绕“达标提质”目标采取控源截污、环境整治、生态修护等措施,全力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保护,使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努力改善九龙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为我镇发展城郊休闲旅游产业和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打下良好基础。现将我镇贯彻河长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
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主任,镇分管环保工作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副镇长任副主任,镇村建办、农经办、工业服务中心、环卫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党政办,负责开展河道管理的组织协调,结合各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开展水环境保护工作。由镇长担任九龙江北溪、龙津溪(龙文段)、马洋溪(龙文段)的流域河段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任副河段长,负责辖区内“三条蓝线”管理、生态保护修护、水环境监管和治理、配合上级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由流域所经的村(居、场)主任为村级河段专管员,负责辖区内河段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四乱”问题,对水面水质进行肉眼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段长和联系部门,以健全的河道管理组织架构,为实现“水清、流畅、面洁、岸绿”提供保障。
(二)  加强项目带动,全力整治水环境
1九龙江北溪(北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14年我镇启动九龙江北溪(北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以水为脉,打造独特的生态走廊和沿江景观带,让市民感受北溪原生态的景观。2015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沿九龙江北溪北岸全长约12公里河滩地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及处置、农业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整治、园林绿化、休闲绿道建设以及污水疏排处理等。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我镇在XX大桥北桥头两侧各1公里的示范段项目范围内依法取缔沿江晒片场6家,占地面积约90亩;整治沿江违章建筑24家,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其中,违章大排档有3家,建筑面积约1906.96平方米;违章游泳场所9家,建筑面积约976.71平方米,现正在进行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项目的启动使原先北溪北岸的乱占乱建,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沿江水环境将得到较大改善。
2、农村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XX镇农村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涉及我镇8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主要新建8座厌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5座化粪池+氧化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主干管渠、原有明渠加盖和农村垃圾综合整治,该项目于2013年基本建成,但由于设计、施工等问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发挥作用。2014年年底,我镇启动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和运行管理托管项目,对全镇8个人工湿地进行修缮、改造和托管,近期也启动人工湿地配套污水沟渠清淤整治及裁污引流工程,致力于通过整改,使现有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能得到有效运行和维护,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效和入河排污口的水源质量。
3、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作为全省100个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乡镇之一,我镇于2013年启动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坡改梯33公顷、造水保林1公顷、封禁461公顷、水保生态公园5公顷(水保公园步行道490米,水保公园标志石一座,防腐木景观平台两座)、田间道路1704米(582平方米)、植草砖步行道1150米、生态护坡900米(10062平方米),配套机耕道962米、排水沟1067米及蓄水池16口,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00亩。项目建成后水土流失强度减少率达45%以上。
(三)  注重多措并举,加强流域保护
1、巩固生猪养殖业整治成果。2014年我镇关闭因母猪投保而延期的养猪场46家,猪舍去功能化面积5.37万平方米,累计关闭养猪场794家,猪舍去功能化面积34.46万平方米,仅保留通过国家减排验收的10家规模养猪场。我镇还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加强规模养猪场的污染督查,由镇巡查队负责督查监管,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养殖规模,依法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同时,及时整治生猪养殖回潮,2014年经巡查发现反弹现象6起,并及时处理6起。2015年以来,依法取缔辖区内反弹生猪养殖1家,处理生猪65头。
2、加强工矿企业和河道日常监管。强化对辖区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管,配合区环境监察大队对企业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减少入河排污总量,确保生产废水达标排放。严控流域内开矿活动,恢复岩山采石场矿区生态环境,种植植被3亩。加强河道采砂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取缔九龙江XX段2家河道内堆砂场。
3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在综合考虑整治区域内村庄分布、人口密度、交通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村庄及周围、乡村道路垃圾收集点,对各村原有垃圾收集点进行修缮,建设垃圾池118个,垃圾转运站1座,配置垃圾转运车4辆,保洁车26辆,农村保洁员43名,实现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同时实行市场化运作将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对外承包,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农村垃圾及时收集处置,减少乱推乱放,乱排乱倒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需执法部门牵头执法。在九龙江北溪水源保护地范围内还存在小部分网箱养殖、非法钓鱼采砂及从事大排档经营等问题。我镇巡查发现后均立即制止上报,但由于我镇没有执法权,无法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1条,对于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批准后可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因此,需要相关执法部门牵头执法以提升整治成效,我镇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水环境保护力度。
2、邻县上游水体污染问题。龙津溪,马洋溪属于跨区县河流,并与北溪在XX境内汇流,由于相邻县上游河段周边村庄还存在较多生猪养殖场,污水从上游排出流到我镇辖区流域,导致有时我镇辖区水质检测不达标,出现上游污染,下游受罚的问题。
3、XX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问题。2014年,XX大桥给水、污水管道工程完工,XX大桥至朝阳镇的污水收集管网已建成。但我镇污水处理管网系统虽已完成专项规划,但尚未明确启动该项目和落实资金来源。因此,已建管网仍然无法投入使用。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项目带动。下一阶段,我镇将重点实施九龙江北溪(北岸)环境综合整治、九龙江(北溪)XX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和运行管理托管等项目,着重抓好人工湿地污水收集管网的完善、裁污及设备维护,真正发挥已建水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的作用;着重抓好北溪北岸生活垃圾处理及处置、河道综合整治、污水排水口护坡整治等工程,进一步提升九龙江北溪(北岸)流域整治效果。我镇将进一步倒排工期、强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按照序时进度顺利推进。
2、进一步加强巡查整治。成立水环境保护镇、村巡逻队伍,围绕河长制工作目标,强化对镇、村巡逻队和村(居、场)专管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巡查队伍及专管员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提升巡查实效,及时制止“四乱”问题,及时上报水源水质突发事件,及时整治生猪养殖回潮。
3、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采取设立标牌、发放公开信、倡议书等形式,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护河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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