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全会及市委1号、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一、二次新农村建设座谈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广泛开展了以“五大工程”建设、“132”计划和“六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总的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卢展工书记提出的“四个重在”和市委叶继革书记提出的“突出发展、突出为民、突出和谐、突出主体、突出责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实施纲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大胆突破,不断开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1、要重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环环紧相扣。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我们长期的奋斗目标。各级各部门必须付出扎扎实实的努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把工作做好,坚持不懈地稳步推进。一要持续好的态势。今年以来,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全市上下呈现出了想“新农村”、议“新农村”、建“新农村”的良好发展态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状态,始终保持持续发展的态势。二要持续好的思路。经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三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实施纲要》,对我市今后五年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实施纲要》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智慧的结晶,是具有战略前瞻性、政策导向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的新农村建设蓝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年初提出的思路,努力在11月底前制定出台新农村建设五年实施意见,并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把好的思路持续下去、贯彻到位。三要持续好的举措。全市第二次新农村建设座谈会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出台了一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措施。现在的关键就是要把这些好的举措继续坚持下去,狠抓落实。同时,还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实践的要求,不断完善举措,不断充实举措,不断跟进举措。四要持续好的制度。市里和各地都先后出台了领导挂钩联系村、干部驻村、新农村建设督查考评等制度,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在坚持的同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的财政投入、结对共建、考核激励等制度,通过好的制度建设来持续推动新农村建设。
2、要重提升,推进新农村建设年年展新貌。新农村建设只有不断发展、不断提高,才能不断取得实效,展现新的面貌,从而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一要提升产业水平。要按照巩固发展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农业产业。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要引导“一村一品”向优势产业带聚集,全力打造农产品品牌,提高科技含量。要继续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既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又做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引导工作,切实把劳务产业做大。二要提升服务质量。各级各部门要把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用“六项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路子,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指导、项目服务和对口支持。特别是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单位要与农村的相应单位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过程全方位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大力推广“农业155”、“村会协作”、“双带双创”、“结对共建”、“驻村夜访”等服务“三农”的做法,实施“科普惠农工程”,提高服务“三农”水平。三要提升农民素质。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解决好农民“有处学”的问题。要创新教育培训形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解决好农民“愿意学”的问题。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好农民“学得起”的问题。要创造环境、创新机制,引导人才向农村这个“洼地”流动,解决好“有人教”的问题。通过培养一大批新型农民,使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当主人、作主体、唱主角。四要提升保障能力。要稳步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贫困学生救助、计生奖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老有所养、困有所帮、病有所医、闲有所乐的和谐新农村。要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要认真实施好“一事一议”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性建设的筹资筹劳机制。要进一步把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不断缩小城乡差距。
3、要重运作,推进新农村建设村村有特色。会不会运作,善不善于运作,是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根本途径,也是各级各部门能力高低的反映。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重视运作、研究运作、善于运作,因地制宜展现各地新农村建设的特色。一要善于学习研究。新农村建设有许多难题需要破解,有许多困难需要解决,有许多体制机制需要改革,有许多政策需要完善。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深化对新农村建设的学习研究,把学习研究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着重研究“三农”发展中带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着重研究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创造新生活、培育新农民、塑造新风尚、完善新机制等“六新”中的实际问题,着重研究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善于发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努力使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二要善于结合实际。各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既全面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又突出工作重点;既注意抓好点上线上建设,又注意全面推进。市级试点镇、示范村、整治村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先试先行,确保年内在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整治、新村建设、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地处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的乡(镇)、村,要抓住机遇,找准定位,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发展步伐,力争年内新农村建设有较大的进展。对于当前基础较差的乡村,要从整治村容村貌入手,重点加强村庄道路、农田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重点解决村内道路、给排水设施、垃圾处理等突出问题,净化、绿化、美化环境,逐步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一步一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三要善于改革创新。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囿于以往的经验、不照搬别人的做法,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措施创新、机制创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各地实际、符合农民意愿、各具特色的路子。四要善于典型推动。抓典型就是抓方向、树榜样,在推动工作上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实施的新农村建设“132”计划,就是探索以点连线带面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路子。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善于发现典型,培养典型,让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
4、要重实效,推进新农村建设任务项项都落实。取得实效,完成既定目标,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所在,也是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的检验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盯紧抓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到位、把实事办理到位、把政策落实到位。一要着眼于解决问题。要着眼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和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的解决,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要着眼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的解决,积极推动和谐农村建设。要着眼于管理民主和农村党组织与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二要着眼于多办实事。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市积极为农民群众办“十件实事”,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使农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变化和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对2006年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进行分解承办抓落实的通知》要求,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把各自承办的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预期任务。同时,要及早谋划明年办实事项目,市农办要牵头征集明年办实事项目,切实选好并组织实施好明年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上新水平。三要着眼于落实政策。要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继续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加强对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资金分配兑付工作的监管。要加强对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农民负担反弹。要认真落实市里出台的各项制度和考评办法,兑现奖惩。同时还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给予新农村建设新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文为市委常委、秘书长程立双11月11日在全市第三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节选〉)
(责任编辑:黄元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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