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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谈我老秘网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hd777    时间: 2015-5-12 09:12
标题: 浅谈我老秘网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自1989年开始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扶持特色农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要任务,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项目区干群开拓进取,扎实苦干,农业综合开发取得了丰硕成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项目实施与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工程的设计和投资标准较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标准为亩平748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设计标准和投资额度差距较大。由于项目工程的投资总体水平偏低,使得项目资金偏紧,资金不足又导致工程施工难度增大,资金规模小,治理标准低,如砂石道路、林业等,已不适应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二)计划指标不合理。按农发政策规定和要求,在项目区实行公示制,而制作公示牌以及建筑物涂白,印刷编号、标志等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同时,田间占地矛盾大,土地治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势必要占一部分群众耕地,虽然项目建成后进行恢复,但被占地的部分当季作物没有收成,群众要求补偿占地青苗费也是合情合理的,而青苗补偿费尚未纳入项目计划和预算,受损群众得不到补偿,不仅给项目建设带来难度,往往也影响到干群关系,使农业综合开发这一惠农政策在少数农民心中打了折扣。
  (三)自筹资金落实较难。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项目区农民配套投入的自筹资金加投工投劳应占财政投资的30%(从2011年起降为10%)。尽管农业综合开发执行“一事一议”政策,但议事容易,落实难。由于我老秘网市受自然条件限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成本较高,一些经济不发达的乡、村经济条件差,农民可支配收入不高,农村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自筹资金落实难度很大。在群众的投劳集资又不能到位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还助长了弄虚作假的风气,影响了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工程建设的成效。
  (四)招投标机制亟待改进。我老秘网市全面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后,一段时期内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发现,近几年来有些项目工程评标不科学,出现了低价竞标和部分工程流标的现象,影响了招投标秩序,导致项目工程不能正常启动、按时完工;个别单位在项目工程中标后,又把工程转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工程队施工,有的甚至包给没有任何施工经验的农民施工,损害了项目区公共利益,影响了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效益。
  (五)项目工程后期管护工作较差。重建轻管,管护意思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成后,由于后期管护机制不全,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一些工程建成后没能运行多久就遭到损坏,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经济效益。
  (六) 农发机构人员少开展工作难。近几年,随着我老秘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不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已涉及全市所有县区和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点多面长,农发办即管资金又管项目,人员少也是影响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一个主要问题。从目前看,市级农发办仅有三人,即管资金又管项目,明显感觉人员太少;就全市来看,农发人员也就14人,其中还有4人是兼职和1名驾驶员。真正专职农发工作人员全市不足10人,而且绝大多数是财会专业人员,直接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开展。
  二、几点建议
  (一)整合涉农资金,提高设计标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是有限的,要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设计标准,就必须做好涉农资金的整合,集中资金办大事,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议在不改变资金投向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农业、水利、国土、林业、扶贫等相关项目资金的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共同考核新机制,有效解决项目工程重复建设,多头管理,资金投入分散等问题,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规模效益。
  (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  。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工程招投标机制,维护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应责成项目工程招投标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招投标的监管工作,建立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做到科学合理的定标,尽量减少流标,遏制不正当的低价竞标,禁止转包已中标的项目工程,让健康有序的招投标机制有效形成,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政府应积极做好后续项目的储备工作,对那些开发潜力大、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尽快论证、优先申报,争取立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下达计划和行业建设标准实施;项目设计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村容村貌治理相结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与扶持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以达到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之目的。
  要进一步完善以县级报账制为核心的资金管理机制,坚持按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坚持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继续推行项目公示制,坚持项目工程实施主体对建设质量及投资安全负全责,在项目工程建设期间,要公示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第一,项目工程建成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参与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增强群众的管护意识,营造使用爱护工程设施的社会氛围;
  第二,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工程设施的建后维护管理工作,责成县(区)乡(镇)两级政府主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督促使用、受益人对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各级责任部门要把项目工程的建后管护视为己任,定期对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尽快制定农业综合开发的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经费,确定工程设施监管单位和受益人的责任,对破坏项目工程设施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对工程设施维护管理不力,发生非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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