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惠及八亿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公安机关负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治安安定,服务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历史重任,在平安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夯实服务“三农”的各项基层基础工作,营造乡风文明的农村治安环境。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完善强化支农政策,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建设现代农业,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思路,围绕我市今年要抓好的重点工作,牢固树立从公安职能上服务我市农村加快发展的观念,按照“政策更宽松、执法更规范、管理更有效、手续更简便、服务更优质”的原则,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层次,为推动我市新农村的建设提供更加公平、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和更可靠的保障。
二、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保持社会稳定,是推进改革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要坚持每月对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以及不稳定因素的全面排查分析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密切关注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重点组织开展排查疏导矛盾纠纷“千警入万户”活动,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安全隐患、高危犯罪人群全面摸底走访,运用各种手段落实矛盾纠纷化解措施,坚决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强化侦查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严打方针,立足于情报信息主导打击破案,立足于精确打击和主动进攻,广辟情报线索来源,深入摸底排查。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流氓地痞恶势力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车匪路霸、菜霸、果霸、矿霸、沙霸、水霸等,要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深入调查,获取证据,坚决铲除;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发生严重威胁农村治安、严重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爆炸、抢劫、绑架勒索、涉枪涉爆等重大恶性犯罪,要集中优势警力,力争发一起破一起,严防其形成连锁反应;对发生在农村的伤害等多发性和盗窃等侵财性案件,要迅速组织警力快侦快破,有效震慑犯罪,及时挽回损失;要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强化专案专办力度,努力为农村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进进城创业的安全感;要加强预警、防控、协作三大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农村经融诈骗活动,大力促进农村诚信社会的建设;要加大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的打击查处力度,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要严厉打击盗伐林木、纵火失火烧山等毁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和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
四、落实群防群治,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活动。要以建设“平安三明”为载体,广泛开展“平安家园”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场所”、“平安家庭”的创建。要加强城乡治安联防,健全群防群治机制,组建护村队、护路队等组织,加强治安动态管理和阵地控制;要组织人员对农村治保会、治安调解室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名存实亡、人员老化、不能发挥作用的,及时整顿、重建,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提高治保调解人员处理治安问题和解决民间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它们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生力军作用。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农村广泛开展“零发案、零上访、零事故”工作竞赛,进一步促进乡风文明良好治安环境的形成。要进一步完善“治安监督员”制度,深化治保会二级结构改革架构,加快保安业市场化进程,拓宽保安服务领域,进一步建好以治保会、治安监督员、保安队伍、低保队伍等为主体的治安辅助力量网络,大力发展“平安志愿者”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创新农村群防群治工作模式,要积极做好未成年犯罪的预防工作,不断增强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有效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加强管控,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出行的舒适性。要加大农村道路综合治理力度,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总体部署,依托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乡镇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行政村聘请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落实办公室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切实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等日常运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乡镇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逐步形成“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和谐有序、平安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局面。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路面管控,通过设立农村警务站或综合执法的形式,重点加强节、假、墟日等群众交往与聚集频繁的时段、路段的管控,充分发挥移动测速枪、电子警察、酒精测试仪等电子监控装备的作用,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机动车以及不带安全头盔或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提高机动车辆注册登记及其驾驶人培训和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安全头盔率,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杂乱、交通违法现象严重的突出问题。今年农村道路机动车遵章率要达到75%以上,戴盔率要达到85%以上,实现两轮摩托车事故逐年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要依托派出所协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逐步推广总结清流灵地、三元岩前派出所履行部分交通管理职责试点经验,加强指导,完善工作规范,明确农村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范围、实施违法处罚的种类、处罚的依据。山区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重点是要当好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参谋,督促墟日运管会等组织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疏导工作,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路面管控,对辖区非国、省道上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酒后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人货混装,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要掌握辖区内摩托车、拖拉机、柴三机、微型小货车、低速汽车的数量、牌证、年检、保险、改型、报废等情况并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掌握辖区驾驶员准驾种类及分布情况,掌握辖区学校分布及周末学生乘车情况,掌握辖区公路路面硬化情况,掌握辖区内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真正做好牌证办理、驾驶培训的前期服务工作。今年农村派出所协管农村道路工作要在全市全面铺开,要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结合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公路安全隐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帐,会同安监、交通部门在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中,对事故“黑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完善防护栏墙、隔离墩栏和支路进入干道的减速带设施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危险路段标志、标线,改善通行环境。对于不宜通行客运车辆的路段,必须设立统一规范的禁行标志,注明禁止客运车辆的路段和时段,使今年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率达90%以上。要加强农村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认真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强农村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排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学校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使今年校园门口标志标线的设置率达80%以上。
六、强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和水平。要从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和保护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出发,积极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建设,在认真落实已有的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形式,在治安、户籍、交通、消防、出入境等方面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的新举措,要以全面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契机,下大力气扫除农村“黑户”现象,使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得到解决;要实行集中办证,开通语音电话,通过电话、网络预约受理群众办证申请,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有利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作者为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责任编辑:陈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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