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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应摒弃三种思维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时报摘记    时间: 2015-4-27 08:47
标题: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应摒弃三种思维
   近年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已经成为了国内许多地方探索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重心所在。各地围绕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开展了许多有益尝试,也遇到过一些问题和挑战。总结反思这些经验和挑战,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时,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摒弃”。

以问题为导向摒弃为创新而创新的政绩冲动
  创新观的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中管总的问题,主要解决为了什么而创新治理。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仅是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回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然而,各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存在着很大差异。多数地方开展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是为了解决当地基层遇到的、传统基层治理体系和网络无法解决的新问题、新情况,为了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新需要,具有非常显著的问题导向特征。也有不少地方只是“赶时髦”“随大流”“凑热闹”,对基层社会治理开展的所谓“创新”,属于典型的“为了创新而开展的创新”。这些创新工程往往开始时轰轰烈烈、光彩夺目,但不久之后便销声匿迹、不见踪影,缺乏可持续性。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应以问题为导向,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标准。因势而生、应事而为,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突破一点、带动一片,在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的实际过程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不解决任何问题、无法产出任何基层社会治理“新知识”的创新观,要坚决予以批判和摒弃。

激发社会活力摒弃管控或监控式的单纯维稳
  一个社会能否健康有序发展,取决于社会是否具有良好的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其中,构建良好的动力机制关键在于能否释放和激发社会活力。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中,激发社会活力应当成为其中的核心议题和着力重点。当前,在各地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有的地方片面强调维护社会稳定,忽视激发社会活力,基于传统管控思维,将政府和行政力量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把基层社会中大大小小各种事务统统包起来或者使它们处于自己的监控之下,“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有的地方重管理、轻服务,重“刚性”措施、轻“柔性”方法,习惯于从补充行政管理的角度来动员社会和组织公众参与,而不是鼓励具有主体性意识的社会主体充分发育;有的地方更多地使用管制控制的方式,而较少地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较少通过平等地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增强民众参与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这种以行政管控为主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不仅难以实现基层社会稳定和谐,还容易导致更多的社会矛盾。
  激发社会活力,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以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向市场、社会和地方放权,开放并扩大社会发育和生长空间;二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培育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反映利益诉求、协调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形成不竭的社会动力源;三是培育在政治法律领域具备主体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及参与意识,在社会生活领域具备责任意识、合作意识、道德意识的“治理型”公民,提高公民参与的意识、能力和实际参与程度,增强社会交往和流动的活力。

挖掘各种治理资源摒弃单纯技术主义的表层治理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应充分并合理利用各种基层既有的治理手段与工具亦即治理资源。当前,在各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管理部门日趋注重在技术主义的层面解决各类社会治理难题,并创造出各种基于网格化管理方式、严重依赖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这种社会治理模式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以事件为管理内容,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人,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能够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不少地方都以此模板开展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然而,过于依赖这种方式的单纯技术主义的路线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很多基于网格化的社会治理项目仅仅在表层上解决了问题,但深层次问题却一直缺乏整体性的应对思路,整体性的公共管理目标往往被各种项目碎片化了,不同项目之间的协调也越来越困难;二是由于网格化管理中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特别是视频监控设备的过度和不当使用,侵害了不少社区居民的个人隐私和私人空间,很容易给部分特殊人群贴上“污名化”的标签,不利于基层社会和谐。
  当前,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应当挖掘传统行政手段和现代技术手段之外,如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公序良俗、乡规民约、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其他社会治理资源,调动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社区精英等多方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来创造“法治”与“德治”结合、“管治”与“自治”共存、“硬治理”与“软治理”相得益彰以及“社区共治”与“居民自治”共赢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生动格局。作者:李志明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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