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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结表彰会发言选登 [打印本页]

作者: 幻影号    时间: 2015-4-22 17:19
标题: 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结表彰会发言选登
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助推湖北跨越式发展
——五年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表彰会发言选登
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王晓东
  在本届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即将换届之时,召开5年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非常重要,非常必要。
  明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如何继承和发扬我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对加快支点建设、推动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新任务。
  一、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凝聚共识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重要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载体和实现途径。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通过建议提案办理,能够进一步增强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全面深入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需要。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努力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办理好建议提案,对于凝聚民心,汇聚民智,着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努力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办理工作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着力服务湖北发展。紧紧围绕湖北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紧密结合,与“五个湖北”建设紧密结合,与抢抓湖北“黄金十年”战略机遇期紧密结合,使建议提案办理成为谋发展、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着力提高办理质量。要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问题解决与否作为办理质量的基本评价标准。要切实在改进办理方式上下功夫,把办理过程作为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的过程,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畅通沟通渠道,提高办理质量。
  着力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交办分办机制、领导领办重点建议提案机制、主会办单位协同合作机制等。要重视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工作手段,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办理工作人员的培养,选调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承担这一光荣任务。办理工作人员要以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为榜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办理工作。
办好人大代表建议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苏晓云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在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五次会议上,代表们共书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711件,比十届省人大代表书面提出的2030件增加了681件,增幅达33.5%。
  5年来,办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部门、在鄂中央直属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市、州、林区人民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己的法定职责。领导重视,强化责任,攻坚克难,认真办理,解决了一批又一批内容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解决了一批又一批群众最关注、最现实、最直接、最难办的利益问题。
  5年来,建立了一个好的办理机制和工作程序。各承办单位都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单位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处室具体承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前,分别采取登门拜访、电话联系、现场调研、预约见面、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直接与代表交流沟通,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进一步了解情况和代表的意图,为办理和答复打下基础。各承办单位转变了工作作风,既文来文往,又人来人往,实行请进来,走出去,开门办案,见面率和答复率都是100%。
  5年来,省级领导带头督办和领办重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每年都亲自抓重点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亲自抓这项“民心工程”,身体力行,察民意、听民声、解民忧,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和对整个建议办理工作的推动作用,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尊重代表权利、层层抓督办、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赢得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赞扬。
  实践证明,做好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更好地发挥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对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大人民根本利益;对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省政协副主席 陈柏槐
  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广泛联系各界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共提出提案3330件,117个单位和部门承办了政协提案。
  5年来,各承办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
  5年来,省政协提案工作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在帮助党和政府了解和掌握社会各界的意愿和呼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5年来,省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尤其是提案办理工作,经过承办单位的努力,使许多提案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本次总结表彰大会,是一次承上启下的会议。成绩值得肯定,经验值得借鉴,先进值得学习。但是,所有这些取得的成绩、创造的经验和涌现的先进,都仅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亮点;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不能满足,还要继续作出不懈的努力。
  希望所有政协提案的承办单位和从事提案工作的同志,把所取得的成绩当作新的起点,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改进作风的重要体现、创新工作的重要突破口,不断创新机制,务求提案办理工作有新的突破和新的发展。通过提案办理工作,广开言路,善纳民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各阶层的呼声,并将这些诉求和呼声纳入有序的渠道加以吸收和解决,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通过提案办理工作,广纳民智,汇聚民力,借助各界别、各团体、各方面专家学者和代表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增强形成决策和实施决策的社会力量和群众基础;通过提案办理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一切正能量,同心同德地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服务。
总结建议提案办理经验 助力“五个湖北”建设
省政府秘书长 王祥喜
  五年间,全省139个承办单位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6041件,其中,省政府57个部门、中央驻鄂15个直属单位、17个市州政府和14个大型企事业单位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5761件,占全部建议提案总数的95.4%。
  一是完善了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推动湖北战略支点功能稳步提升。代表委员紧紧围绕把湖北打造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这一总目标、总任务,对“两圈一带”、“一主两副”、“一红一绿”、荆州“壮腰工程”等战略积极呼吁,热情建言;在战略规划制定后,又围绕战略的实施献计献策。
  二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严重自然灾害,推动湖北经济提速增效。广大代表委员围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扩大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挖掘消费潜力、巩固“三农”基础、发展县域经济、加强节能减排等提出了大量针对性、指导性强的建议提案。
  三是促进了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增强了湖北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代表委员围绕影响湖北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谋划策。承办单位将这些建议提案作为推进各项改革的动力,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是推动了湖北“科教兴鄂”战略的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得到发展。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提出的一系列富有见地的建议提案,取得了丰硕成果。
  五是解决了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和谐湖北建设。代表委员反映强烈的上学难、饮水难、行路难、看病难、住房难、就业难等诸多切身利益问题得到较大缓解,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六是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进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执行力和公务员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下一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昂的政治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到来年的办理工作中,为建设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改进建议提案办理方式 注重建议提案办理成效
省发改委
  2008年以来,我委共承办建议提案1320件。
  一是推进协调督办制。委办公室明确专人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协调明确各处室承办职责,根据各处室回复情况按期开展督办,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各项难题,定期通报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质量和办理进度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办理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落实现场办理制。除省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提案之外,我委按照“承办10件到20件建议提案的处室,必须有1件现场办理;承办20件到30件建议提案的处室,必须有2件现场办理;承办30件以上的处室,必须有3件现场办理”的原则,确定我委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委领导带队实地解决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建议提案现场办理的辐射效应。
  三是实行跟踪服务制度。对重点建议提案,不仅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代表委员们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在回复意见后,依旧和代表委员们积极联系,报送有关材料,让代表委员们及时了解工作进度。
  四是完善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我委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了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把办理工作明确到处室,明确办理工作的时间和节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 全力推进教育强省
省教育厅
  我厅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的554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一是把办理建议、提案与调查了解教育工作情况结合起来。如民建湖北省委员会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着力解决我省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几点建议》提案,在了解女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省教育厅根据代表委员的建议,研究了五条措施,较好解决了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二是把办理建议、提案与出台和完善教育政策结合起来。如在办理省民进提交的《加快实行县域内教师轮岗流动制度,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时,我厅结合办理工作,于2010年8月启动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根据提案建议,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了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政策实施。
  三是把办理建议提案与全面促进教育工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如余毅、李朝辉、黄木生等3位政协委员提出的《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关于大力发展我省职业教育的建议》,提出了很多新的办学理念和有创建性的建议,我厅对其提出的建议进行详细研讨,认真吸纳,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等5项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规范办理程序 提升办理水平
省财政厅
  2008年以来,我厅共承办建议、提案1216件。所有建议、提案主要提出人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一是建立完善了总协调制度。我厅对建议、提案实行厅长负总责、分管厅长各负其责、厅办公室总协调、各处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厅办公室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综合协调、审核把关,并安排一名副主任、一名专职干部具体从事办理工作,协调、督促各有关处室抓好落实。
  二是建立完善了主、会办处室分工负责制。厅办公室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综合梳理,按照“归口办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厅内有关处室,明确主办处室为承办工作牵头责任处室,并负主要责任,会办处室为配合处室。
  三是建立完善了层层把关制。各承办处室把每件建议、提案都落实到人,实行专人办理,回复意见经初审、复审、终审后才报出。每件建议、提案正式回复前,都采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工作和答复的意见,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后正式行文报出;人大代表、提案者明确表示不满意的答复意见,再认真研究沟通,直至其表示满意为止。
  四是建立完善了跟踪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考核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重要事项反馈制,把省领导领办的建议、提案作为厅机关重点建议、提案,密切跟踪办理进程,及时通报办理情况。
办好建议提案 服务社会民生
省交通运输厅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我厅先后收到686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632件,其中建议408件、提案224件。
  一是抓实检查督办。我厅每年召开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会,定期对各承办单位、部门检查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对重点建议提案,我厅在加大督办力度的同时,要求承办单位深入调研、论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做到及时沟通答复,及时解决落实。
  二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农村公路“村村通”等难点热点建议提案,我厅采取分片区的办法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由厅领导带队,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宣传农村公路建设有关管理办法及交通运输部门投资等政策,认真解决实际困难。比如:洪波委员提出3项为老年人服务举措的建议,提出公汽晚上一定要开亮“路号灯”,我们立即要求公交企业全面整改,确保所有公交车晚上行驶时车头和车尾的“路号灯”处于明亮状态,方便群众出行。
  三是扎实做好跟踪问效。我厅将2008年至2010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清理,列入计划办理的提案85件,目前已落实到位61件,占72%;正在落实的有16件,占19%;待办理的有8件,占9%。
凸显水利特色抓办理 完善工作思路求落实
省水利厅
  5年来,我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311件、省政协提案148件,年年实现办复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
  一是将办理工作与加快民生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水利是民生热点,5年来我厅共承办省领导领办、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10多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厅统筹安排,整合资金,共安排工程投资78.5亿元,解决农村167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和2009年,吴爱国委员和张成清代表分别提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和《关于尽快解决农村小塘堰维修的建议》的提案和建议。我厅结合办理工作,配合省委省政府积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整治扩建塘堰21.07万口,有效解决了农村小水利建设等现实问题。
  二是将办理工作与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结合起来。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出台后,聚焦水利改革发展的建议提案大幅增多。我厅争取出台了《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湖北省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施办法》等。2011年全省水利投资规模达178亿元,同比增长30%。全省17个市(州)有水利站建设任务的97个县(市、区)全部批准了水利管理站机构编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水利管理站机构设置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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