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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沙县小吃业的发展谈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改进 [打印本页]

作者: 心包太虚    时间: 2009-2-26 11:20
标题: 从沙县小吃业的发展谈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改进
●池秋娜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执政之要,在于用人,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实现选好人、用好人的重要基础。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改进当前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地衡量干部的工作成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才能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来。如何树立正确政绩观,改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从沙县近几年发展小吃业的实践历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一些启示。
  启示之一: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应当体现以发展实效为标准。
  沙县小吃原本是当地一传统饮食,历史悠久,品种繁多,在民间已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八十年代末,沙县一些市场经济意识较强的农民开始自发走出山门创新经营快餐式的沙县小吃。当时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们敏锐地洞察到,这正是一个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好时机、好载体。于是,县里果断地决策把发展沙县小吃业作为一项支柱产业来培育,成立工作班子,出台政策措施,开始有目的、有组织地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企业下岗职工走出去,前往省内外大中城市经营沙县小吃。就干部考核评价而言,如果仅从出政绩的角度来考虑,显然做“小吃文章”不如连片开发工业区、大规模招商引资那样的“大气魄”、“大手笔”,与发展工业企业、商业相比,并不能给一方经济带来立竿见影的成效,也无直观可见、可供上级领导赏识、褒奖的“亮点”。但是,实践雄辩地证明,在资源、资金、人才匮乏的山区县,发展沙县小吃业的“潜绩”胜于“显绩”,在多年后综合效应得到了充分显现。特别从九十年代末以来,沙县小吃业对地方经济的拉动效应越来越显著,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至2004年底,全县外出经营沙县小吃人员达4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7%,占农村劳动力的55%,遍及全国十几个省、市30多个大中城市。“小吃大军”不仅每年给沙县汇入经营收入4亿多元,带动了二、三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扩大了信息交流,提高了沙县在全国的知名度,外地客商源源不断慕名而来。因此,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是简单地将干部当前政绩评出等次,让干部获得褒奖、赏识、赞誉,而是应当将眼光放得长远些,注重考核发展实效,看干部的决策与实践是否经得起检验,是否增强了地方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些干部急功近利,追求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启示之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应当体现以富民惠民为宗旨。
  在沙县小吃业发展初期,对于人口仅24万的小县来说,全县有数万名农村富余、强壮劳力外出开办小吃店,不仅没有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明显推动作用,反而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由于外出的多是农村强劳力,致使县内一些工业企业招工难,全县农业经济有所滑坡,县域内电信、餐饮、娱乐等服务业消费群体减少,个别乡、村更是“人烟稀少”、“日渐萧条”。以电信业为例,原沙县电信公司的效益在全市各县(市、区)中位居第三,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群体外出从事小吃业,话费收入逐年下跌,举家外出的“零话费”家庭增多,农村每部电话的平均消费收入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公司效益在全市排名退至第五。当时,沙县小吃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拉动效应虽一时显现不出来,但却迅速让百姓的“腰包”鼓了起来。统计表明:近几年全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大幅上升;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由1995年的不足千元提高到现在的4159元。因此,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如果仅仅从地方经济一时的几个指标来看待干部政绩,显然不够全面、不够客观,常言说得好“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评价干部政绩关键要看是否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得到实惠。
沙县小吃业的发展为本县广大农民带来了巨大实惠。据了解,外出经营沙县小吃的业主一般人均年净收入在1万元以上,家庭平均年净收入在5万元左右,有的经营效益较好的业主家庭年收入达数十万元甚至百万元。这些富裕起来的城乡居民消费力和购买力明显增强,许多人陆续回乡投资办企业、购房建房等,带动了工商、房地产、小吃原配料加工等相关行业,极大地刺激了沙县市场繁荣。据统计,全县外出经营小吃业主回乡投资办企业的达150多家,其中从事与小吃业相关的冬酒厂、辣酱厂等原配料生产企业就达40多家;近几年县城各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常常是一开盘就被订购一空,其中有半数以上系由经营沙县小吃业主购买,且单位面积价格远高于全市其他各县水平;许多农民回乡建新房,带动了乡、村集镇改造和新村建设,群众形象地比喻“扁肉是砖头,面条是钢筋,出门搞小吃,农村日日新”。事实证明,发展小吃业是最大的“富民工程”,得到了全县24万群众的高度赞誉,夏茂镇一些在外经营沙县小吃的业主自发给政府赠送了“民之公仆,深得民心”、“心系百姓,为民分忧”的牌匾。因此,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坚持“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以富民惠民为根本宗旨,应当实现从过去的“以上级为本”到现在的“以群众为本”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干部自觉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以群众的满意程度来评价发展,让群众在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启示之三: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应当体现以和谐发展为要求。
  长期以来,在评价干部政绩时,常以GDP、财税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的增长来衡量。就发展沙县小吃业而言,由于其都在县外经营,对地方GDP的直接贡献并不大,更不能给地方财税直接增加收入,相反,大批青壮年劳力外出,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在校学生失管、计生工作难度加大等问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如果片面地追求某些经济指标数字上的增长,而忽略了由小吃业带来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问题的解决,显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鼓励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职工外出经营小吃的同时,十分注重解决好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比如,针对个别家庭出现的“留守孩”教育问题,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推进集中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并引进民间资本兴办了文津学校等一批民办学校、幼儿园,有效解除了小吃业主的后顾之忧;针对外出人口计生管理问题,通过在小吃业较为集中的大中城市设立计生服务联络站,派出联络员,协调当地计生部门共同抓好外出人口计生工作。以夏茂镇俞邦村为例,该村半数以上村民外出经营小吃业,留在村里的农民规模承包经营村里的农田、山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这些年全村未发生乱砍滥伐现象,村民环保意识增强,主动要求拆旧建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村民和睦相处安居乐业。小吃业既推动了沙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扩大了对外交流和经贸往来,“实说实干,敢拼敢上”的沙县精神得到发扬光大。因此,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能简单地把干部政绩与几个经济增长指标划等号,应当全面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追求GDP等经济指标增长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避免出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盲目地追求高增长、高指标。
  启示之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应当体现以全程考评为基础。
  实践证明,由于年代、条件、环境、基础等客观原因各不相同,干部的主观努力往往与年度(短期)政绩不能成正比。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很可能有的干部比他人付出更多的劳动和艰辛,但结果却不如他人理想。如果仅仅以年度(短期)效果来评价干部政绩,而忽略其主观努力过程,显然有失公平、公正和不够科学。纵观沙县小吃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从九十年代初期开始县委、政府坚持不懈地积极引导农民外出从事小吃业,先后成立小吃业同业公会和小吃业发展服务中心,组建小吃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门安排事业编制5人,全面负责沙县小吃业的协调、管理、服务、培训等工作;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沙县小吃”服务集体商标,用法律来维护“沙县小吃”信誉和品牌;坚持“小吃搭台、文化推动、经贸唱戏”的原则,连续9年成功举办“中国·沙县小吃文化节”,进一步扩大“沙县小吃”知名度和影响力;投资建设沙县小吃街和小吃美食城,多次举办“小吃品尝会”和“小吃发展研讨会”;开展小吃名优店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十佳小吃业主,鼓励和发挥他们的“领头羊”作用;实施“一乡一城一队伍”市场开发战略,在县外尝试培育原家小吃等一些示范店,沙县小吃在全国各大中城市遍地开花;在小吃业主相对集中的福州、深圳、上海等地还组建驻外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对小吃业的协调、管理、服务;投资建设沙县小吃培训中心,实行培训认证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行业管理;成立维护小吃业主合法经营权益领导小组,主动到各地为从业人员提供维权保障,整治小吃业市场;等等。把沙县小吃业作为一项支柱产业培育,从无到有,持之以恒,一任接一任,再到做大做强,无一决策和举措不凝聚着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们和各时期干部的心血和汗水,特别是在基础条件较薄弱的山区县,想成就一方事业定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艰辛。因此,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如果只是停留在就政绩论政绩的层面上,简单地以现今工作结果来评价干部政绩,而不看待其主观努力过程,无疑有失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应当建立经常性、全程性的干部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将干部的工作过程纳入考评范畴。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掌握干部政绩的形成过程,客观、动态、历史地评价干部。
 作者为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沙县县委书记
 责任编辑:黄元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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