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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提高平安创建“三率”的几点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溪明老秘    时间: 2009-2-26 11:17
标题: 关于提高平安创建“三率”的几点思考
●江 涛

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4年起至2007年底,用四年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建设“平安大田”活动。这是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服务和保障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治本措施。
  平安创建已经开展近一年了,总的看来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三率”还比较低的问题。如我县还有不少居民、村民还不知晓开展这项活动,去年底,经市统计局抽样调查,我市平安创建群众知晓率仅30%,我县的平安创建知晓率在全市属较低的县。有的部门领导和群众片面认为是政法综治部门的事,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和部门工作不扎实,有宣传,但声势不到位;有计划,但落实不到位;有组织,但领导不到位;有措施,但力度不到位;有投入,但保障不到位。群众还未体验到平安创建的实惠,对开展这项工作还不满意。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提高平安创建的“三率”。笔者结合我县实际,对此做了一些思考。
    一、深入宣传、家喻户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
  知晓率是平安创建的前提。让人民群众都能知晓平安创建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内容做法等,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平安创建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要与开展综治宣传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手段,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在公共场所设置防范提示标牌,举办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设立法制宣传栏,印发法律宣传明白纸,组织专家和法律志愿者现场咨询、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建设“平安大田”是人民自己的事业,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是每位公民的光荣义务,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都应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通过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努力减少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经济快速稳步发展,全县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投资环境优化,经济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率
   参与率是平安创建的关键。就是通过社会各界发动辖区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活动,加大人民群众参与力度;形成平安创建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维护社会治安,仅仅依靠政法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因此,平安创建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是每位公民的光荣义务,广大干部群众都应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遇事能利用法律武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要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建立健全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千方百计地减少矛盾、解决矛盾,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减少社会对抗。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把解决矛盾纠纷纳入法制化轨道,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利益调整,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要与落实维护稳定和综治责任制相结合。建设“平安大田”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把建设“平安大田”与落实维稳和综治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综治工作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完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严格、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促进建设“平安大田”活动的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认真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的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安定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立足于新的实践,不断推进工作思路、方法和载体创新,使综治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把开展建设“平安大田”活动推向前进。
  要与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相结合。要继续深化“四项”活动。即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创建“综治合格单位”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以落实“一区两会三包”、创“四无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安全村活动;在旅店业、娱乐业和城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创建“治安优胜单位”活动。形成由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大格局,做到“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协防抓合力”,实现指挥高效、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的目标。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面的治安防控体系,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控、严治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犯罪。
  要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坚持固本强基,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高度重视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和其他各类基层单位的党组织、群众组织的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选派干部到后进村任职工作,认真抓好基层创安、帮教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常规性、基础性工作。要通过抓乡镇带村居,抓系统带单位,一级带一级,积“小安”为“大安”,营造稳定的大环境。加强“一办两所一庭”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等基层组织人员,整合规范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逻队、保安保卫等群防群治力量,形成抓防范、促稳定的合力,使基层基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干得好。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要求,明确职责,科学界定量化维稳指标,严格标准、严格考评,提高基层工作整体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督察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实在、管用的指标量化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安全创建的有效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争创“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等活动。根据其特点,延伸创安领域,拓宽创安范围,提升创安档次。实行分类指导,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夯实“平安大田”建设的基础。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满意率是平安创建的最终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创建,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保稳定;在防控机制落实方面保安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保和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对政府抓社会治安工作的满意率、对政法队伍的满意率。
  要与完善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相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提高基层发现、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把解决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人员。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切实提高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管理和教育,把刑释解教人员、失学失爱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和转化措施,逐个落实到具体组织、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要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规模和水平,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要与城市建设、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弘扬和培育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重点,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组织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为依托,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使全体人民自觉实践和践行公民道德规范。要把平安创建活动向单位、学校、繁华场所拓展和延伸。拓展平安建设的范围和内涵,重点在抓落实、求实效、上水平上狠下功夫,努力把平安建设打造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品牌和亮点。
  要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大决策。这一活动的核心是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目的是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关键是通过活动增强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建立党员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的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广大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党肌体不受腐蚀,党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党的形象不受损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建设“平安大田”工作,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扎扎实实工作,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把各项工作推向深入,这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体现。
    要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发展以稳定为前提,没有稳定的发展是不全面的发展。稳定为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没有稳定,发展无从谈起。建设“平安大田”,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蕴涵了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的思想精髓,是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的具体实践,贯穿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特别是在政绩观问题上,要树立起抓发展、抓经济是政绩的观念,也要树立起抓稳定、抓综治,同样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同样也是让广大群众受惠得益的政绩观念,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减少发展的负面效应,降低经济发展的成本,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生活质量,真正让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创造深受群众欢迎的实实在在的政绩。
  要与政法部门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相结合。司法公正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保障。各级政法部门一定要端正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司法公正的要求落实到一切执法活动中。要围绕解决告状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等群众意见大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是新形势下“争创”活动的深化和发展,也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政法部门是建设“平安大田”工作的主力军,通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始终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法干警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技能,提高公正文明执法的本领;通过狠抓执法作风建设,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突出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管理不严、监督不够、精神不振、体制不顺等问题,坚持从严治警,落实从优待警,进一步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通过建设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确保执法公正;通过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新闻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确保政法干警执法活动公平、公正与文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建设“平安大田”工作提供组织力量的保证。

  (作者为中共大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陈  真)


作者: 乐将秘书    时间: 2009-2-26 11:17
灌 其实就是给你喜欢的帖一个回帖
作者: 溪尤秘书    时间: 2009-2-26 11:17
公车上本没有裸女 转贴的多了 也便成了裸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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