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务是20世纪末在国际范围内兴起的一种警务研究思潮和警务改革战略。当前,社区警务已悄然风靡我国警界,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热门话题,并且把社区警务当作一项警务改革战略,在城市逐步推行,取得较好的成效。那么,这种在大中型城市运作较为成功的机制是否适合山区小县城?对此,笔者就实施县城社区警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存在问题、具体运作方式等内容作一些探讨。
一、山区县城推行社区警务的必要性
1、加强山区县城社区警务建设是加入WTO后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入WTO后,大量的农村人口将会向山区县城集中,人口集中带来山区县城经济发展的同时必然导致安状况更加复杂,刑事犯罪更加猖獗。公安机关只有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警民携手,才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2、加强山区县城社区警务建设是改善警民关系的需要。密切警民关系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根本方略,但是目前警民关系仍存在许多不协调、不衔合的因素。因此,要把密切警民关系作为警务改革一项目标,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但是采取何种方式来强化社区服务?社区警务建设应运而生,它正是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的一种很好的载体。
3、加强山区县城社区警务建设是警务社会化的需要。警务社会化主要任务是充分调动社区治安防范力量共同参与治安防范,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社区警务建设以社会人力资源为警力的后备,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范,是提高自防自治能力的有效途径。
4、加强山区县城社区警务建设适应派出所警务工作前置化的需要。派出所警务改革的目标是:实现警务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由打击型向防范型、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也就是要实现警务工作的前置化。这就要求派出所要以强化社会面控制为重点,大力推进各项治安管理规范化建设,科学地构建新型社区警务管理体制。
二、山区县城推行社区警务的有利条件
1、山区县城社区建设为推行社区警务提供了良好环境。近年来,山区县城以居委会为依托,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改革和完善社区组织,拓展社区服务,加强社区治安,改善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强化社区功能,推进社区建设。居民与社区关系逐步密切。社区警务作为解决社区治安问题的方式,已能够得到县、镇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
2、山区县城社区警务具有较强亲和力。山区县城是一个县、镇双重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明显城乡结合特点,其地缘和业缘关系融为一体,开展群防群治和为民服务工作具有更好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易拉近警方与群众的距离,推行社区警务不但顺其自然,而且具有更大的组织和动员潜力。
3、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为推行社区警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根据“文明安全片区规范化建设意见”,山区县城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了安全文明小区建设的内容及量化考评标准、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小区内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强化小区内的人防、物防、技防,为社区警务建设奠定了基础。
4、多年实施“片警制”有利于群众接受社区警务建设。近年来,派出所划分警务责任区,将警务工作前置。特别是开展了“双评”(评满意派出所和不满意派出所)活动、“双创”(创等级派出所、创满意派出所)活动,以“知警率、熟悉率、满意率”作为考评派出所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杠杆,促使责任区民警围绕“让群众满意”这一主题,走街串巷,上门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群众已习惯有事情找责任区民警。而且责任区民警在长期工作实践中获得宝贵工作经验,能够很快适应社区警务工作,可以说,开展“片警制”为社区警务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山区县城社区警务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社区警力不到位。派出所及其社区民警是社区警务的主力军,但是由于目前总体警力不足,大量民警身处机关,从事所谓“务虚性”的工作,使得原来就极其有限的警力不能沉在第一线,派出所民警所占比例较低。另外,社区民警除了管好辖区内工作外,还要参加派出所的破案、治安巡逻、值班、重大活动警卫等任务,牵扯了社区民警的精力,社区民警存在着任务过多、负担过重问题。
2、民警素质不到位。以警务活动社会化为特点的新型警务机制,对民警传统的思想观念、业务素质和工作协调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社区民警既要是“外交家”,又要是调解员,既是管理员又是服务员。社区民警的担子更重了、素质要求更高了。而目前警务区民警素质还不能很好适应要求,有的对自己负责的责任区基础工作掌握不好,社会治安资源组织不起来,各种关系协调不好,这就迫切要求社区民警提高理论水平、协解能力和实战经验。
3、基层警务基础社会化程度不到位。一是山区县城的城市化程度较低,小区与民房交错建设,物业管理、安全小区建设相对弱化,有的山区县城甚至尚未划分社区;二是群众的意识不到位,有的对花钱买平安不理解,不愿意花钱组建治安巡逻队,有的自扫门前雪,不愿、不自觉参与维护社区治安;三是依靠的治安社会资源还较单一,单位、小区保安没有足够配置,退休职工等群防群治力量没有很好利用,更多的还习惯依靠辖区内的治保会、居委会。
4、经费保障不到位。大多数山区县的经济欠发达,县财力不足,每年县财政对公安经费的预算均偏紧,同时由于开展创等级派出所、等级刑警中队、等级看守所活动投入大量的经费,造成公安经费困难。同时,采取“谁受益,谁出钱”原则,利用社会资金来维护社区治安的做法也存在问题。从组建社区巡逻队经费收取的情况来看,很多群众还不理解,不愿出钱。因此,社区警务建设需要规范化警务室、组织治安巡逻队、配置效能工具等所须大量费用对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来说很难到位。
5、管理机制还存在差距。山区县城派出所虽然实行“片警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社区警务是一项新的警务战略,与“片警制”还有较大的差距,对县局及派出所管理水平、考核办法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目前,虽然也建立一些评估方法、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但仍不够规范、不够科学合理,影响了社区警务建设的成效。
四、山区县城社区警务运行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根据中小城市推行社区警务的经验,结合山区县的实际特点,笔者认为,在山区县城推行社区警务应把社区警务建设作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环节,实行警务前移,警力下沉,明确社区民警的责任,采取点、线、面、网、基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一是抓点。就是要抓好警务室和治安卡点建设,实施“扎袋”式的静态管理。社区警务室是使社区警务扎根社区实现警务活动社会化的小“平台”,是使警务室成为社区警务工作的有形载体和社区民警开展工作的坚实平台,确保民警沉得下、留得住,群众找得到、方便办事。社区警务室的建设,不但要根据社区的划分,统筹安排,而且要兼顾适应性和灵活性,合理部署。可以综合考虑社区类型、地域大小、治安状况、人口数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实行一区一警、一区两警、一区多警的配警模式。社区民警的工作任务要进行分解细化,制定明确的工作指标和考核细则,要通过实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警务室的阵地和窗口作用,成为治安防控的“据点”、便民服务的窗口。
二是布线。主要是以开展“平安路段”、“放心路段”建设为载体,实施动态管理。对社区的重点路段、多发案路段加大治安巡逻,消除治安“盲区”,减少发案。可以采取“三个层面”的立体巡逻方式。第一层面是以巡逻大队为主的重点路段、易发案路段的巡逻;第二层面是以社区巡逻队为主的社区范围内的巡逻第三层面是以保安、治保积极分子为主的小区内的巡逻。在具体操作上,可以采取定点巡逻与临时线路相结合、三个层面交叉巡逻等方式。泰宁县公安局采取的方式是对城区治安巡逻队进行重组,把交警管理下的12名效能协管员纳入治安巡逻队伍,扩大巡逻队员,并从巡警、交警、刑警、城关派出所4警中各抽调1名骨干充实到重组后的巡逻队中,将巡逻队员分成4组,每一组巡逻队都由一名民警带队负责,实行点面结合,24小时不间断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接受群众求助,制止扭送街面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控面。主要是以居民住宅区、内部单位和商业网点为主要范围,实施“篱笆工程”、“紧固工程”为载体的封闭和半封闭管理。主要是采取物防、技防、人防的“三防”措施。对条件成熟的小区,要成立物业管理部门,并由物业管理部门参与社区安全管理,加强社区硬件安全措施、物业保安队伍建设。每户居民也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自觉落实“三防”措施。社区民警要发动各方力量、组织社区资源,加强社区防范;指导单位、居民开展自防。同时各社区民警要从每个社区的各自治安重点、难点问题出发,对社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掌握犯罪的特点、规律以及社区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重点整治,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及居民落实防范措施,减少滋生发案的条件。
四是建网。就是积极推进各项警务工作向社区延伸,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的群防群治工作。要自觉把社区警务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社区建设轨道,把落实社区警务措施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强化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把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作为中心任务强化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拓展社区治安资源,统一组织和协调实施社区警务防范措施,重点抓好六支队伍建设,即:治保信息队伍、治保会调解队伍、社区保安队伍、暂住人口管理队伍、治安积极分子和帮教队伍的建设,从而依托群防群治网络,延伸和扩大防范工作的覆盖面。社区民警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利用民智、民资和民力,实现各种防范力量的自供、自养、自管和自治,通过发展保安等形式,把社区各种专业的、义务的、志愿的治安防范力量有效地组织起来,使各方面力量在时间上相互衔接、空间上相互策应、防范方式上相互补充,从而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社区防范格局,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
五是夯基。就是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巩固的治安防线。首先是着眼于推进社区警务战略,构筑以派出所为根基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自身防控能力;其次是着眼于落实管理措施,增强控制流动人口能力。按照“以房管人”的原则,大力推广租赁房屋有偿或无偿托管模式,强化社区民警的管理责任,积极规范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第三是着眼于以民为依托,加强法制教育,发挥人民群众参与作用,正确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新型的治安理念,推动社区治安契约化和产业化步伐,采取无偿、抵偿和有偿相结合的多种治安服务形式。要针对城区改造、新建住宅小区不断开发的情况,坚持群众自治与现代物业管理相结合,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花钱保平安,实行有偿服务。第四是着眼于加强治安防范情报信息收集,建立维护稳定信息员网络,全方位了解和掌握社区信息、监控社区动态,及时发现社区治安问题,用情报信息指导防范工作的落实。
(作者为永安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编辑:岩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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