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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会议上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豆瓣酱 时间: 2015-1-13 20:03
标题: 在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市有关原民办代课教师有关会议精神,就我老秘网市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安排。下面,根据第26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就做好这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原民办代课教师是我国特殊阶段的特殊群体。在特殊历史时期,他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扎根农村,辛勤工作,仅拿着农村同等劳动力工分报酬和很少的现金补贴,在条件艰苦的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挑起了农村基础教育的大梁,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民办教师一直是农村教育的主力军,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妥善解决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应该说,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办教师工作,十分关心民办教师的出路和待遇,自1979年开始陆续实行了民办教师转正、师范院校从民办教师中选拔招生、老民办教师退养等有效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办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随着各级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对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2011年9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妥善解决在岗代课教师问题。2012年9月,**省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严格贯彻执行了国家四部门文件精神,规定对我省1985年登记在册,并且颁发了民办教师证书的人员进行妥善解决,但没有涉及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
去年上半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今年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1月9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于2月13日召开了全省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视频会议,要求“一揽子”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
**市委、市政府对妥善解决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高度重视,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省视频会议之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人口计生委和市信访局多次召开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会议,及时出台了《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市教育局还会同市信访局、市维稳办等部门形成了《**市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我老秘网市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老秘网市实际,在广泛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放范围、标准、具体论证及发放办法,全力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体现了市委、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关心,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服务、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具体举措。落实这项政策,可以解决多年来因农村民办代课教师要求落实待遇带来的一系列不稳定问题。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民惠民的情怀,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教龄认定和补助发放等工作,切实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确保群众满意。
二、要认真研究政策,准确把握关键环节
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这项政策的出台,凝聚着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多年的期盼,融入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心声。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切实以《实施意见》为执行和操作准绳,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认真研读,吃透政策,把握要点,规范操作,强化政策落实,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具体来说,要把握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执行人员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办法。*教体行字〔2014〕23号文件是在济教人字〔2014〕8号文件及鲁教人发〔2014〕1号文件的基础上,就我老秘网市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对补助发放的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办法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标准,不得随意改变发放办法。
二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次在全市范围内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是按照省里“一揽子”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要求,将鲁教人发〔2014〕1号、鲁教人字〔2012〕20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全部纳入解决范围。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在规定范围内,一次性集中认证,“一揽子”解决,确保没有遗漏。
三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政策落实。根据2013年全市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情况,我老秘网市共涉及人员约有1万余人,按照省市里统一要求,今年6月份要将补助发放到位。由于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时间紧、任务重,教育体育局要主动与财政、人社、计生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实。
三、加强领导,统一步调,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这项工作本身是解决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认证是基础,发放是关键,哪一个环节步骤出现疏漏,就可能导致严重的不稳定因素。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步调,严格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一要及时汇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会后,各镇(街道)参会人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汇报,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为发放教龄补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领导责任。由于被认证人员主要分散在乡村,基础调查工作只能在镇(街道)层面具体开展。市里已成立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由政府领导同志牵头的工作小组,负责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带要靠上抓,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责任,确保原民办代课教师认证工作顺利进行。我老秘网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认证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工作进度。
三要深入细致,确保村村通告,人人皆知。由于这项工作的敏感度高,社会关注性强,必须做好告知工作,要把认证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原民办代课教师。告知工作主要责任在镇(街道),镇(街道)要通过召开各村两委干部会议、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学点负责人会议、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这三条渠道,再通过村喇叭广播、原民办代课教师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将认证工作的有关规定广而告之,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人。
四要把握好认证范围和工作原则。教龄补助发放工作以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客观公正、公开监督的原则。要严格掌握范围,认真登记建档,严格调查取证、公示和异议受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明白人。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按期、规范完成工作任务。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村(居)和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步骤开展工作,5月31前完成市级数据汇总,争取6月份将教龄补助发放到位。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去年调查摸底工作的经验,在严格掌握原则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六要明确分工,协调联动。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涉及部门多,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的认定工作;计生委、公安局协助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违反计划生育或者刑事犯罪等行为的认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教龄补助代为发放工作;公安局、信访局、维稳办、民政局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社会稳定。
同志们,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政策性强、涉及人员范围大,群众关注度高,上级要求严格。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妥善解决好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向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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