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
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
(2014年10月30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了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开启了依法治国“2.0”版新征程,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双轮驱动的局面。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全省检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高潮,努力以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湖北建设,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根本保证和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根本保证和重大意义进行了科学归纳和深刻阐述,正确而深刻的领会这些问题,是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首要前提,是把握法治中国建设前进方向的鲜明旗帜。
(一)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深刻阐明了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价值追求。一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依法执政”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重大改革要做到于法有据”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不廉洁”等等一系列重要思想,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推动了依法治国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展开。我们只有牢牢把握这些重要思想,才能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才能坚持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前进方向。二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法治中国的正确路径选择。道路与理论、制度紧密相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保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行动指南,形成相互联系、互为支撑、辨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为了确保全省检察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进,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道路,全面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发展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优越性得以更加充分的发挥。
(二)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决定》突出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和根本要求,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和命脉所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加强法治建设就是加强党的建设,不能以加强法治为名脱离或削弱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的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法治”的根本区别,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坚强的定力,决不能在这个根本问题上犯错误。全省检察机关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进程中,一定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行法律和执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领导和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统一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使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有利于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实现良法善治;有利于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通过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过程中,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领信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使法治信仰上升为国家信仰、扎根于全体人民;可以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搭建起更牢固的框架、更规范的轨道,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保证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压仓石。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只有依靠法治、践行法治、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才能有效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才能让各项改革蹄疾而步稳地前行,才能让各项事业行稳而致远的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检察事业发展进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保障促进作用。《决定》确定的指导思想、总目标以及重大任务,进一步指明了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为我们不断调整完善新时期检察事业发展战略、制定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推动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等等。这些要求进一步拓展了检察机关职责范围,从制度、人才等方面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创造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期”,必将极大的促进检察改革不断深化、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执法环境更加优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必将极大的促进检察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
二、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努力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检察工作体系
《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鲜明提出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一)深刻理解“法治体系”的内涵和外延。“法治体系”这一概念,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文件当中,是我们党在法治理论上的一次重大飞跃。要正确理解法律体系、法制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区别与联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治理国家的方式上经历了从主要依靠政策到主要依靠法律、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过程。法律、法制与法治之间既有联系,也有明显的区别,法治不仅要求制定出良好的法律,也要求这些法律得到普遍的实施,更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调整社会关系。法律和法制是一个相对静态的概念,而法治则更加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更加强调宪法法律权威性,是相对动态的概念。从法律体系、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这一字之差的变化,表明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我们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步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化的概念,具体包括“五个体系”。每一个体系既各有侧重、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互为支撑、彼此促进,共同构成了这一体系的有机统一整体。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使命,在法治体系建设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必将更加突出。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法治体系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努力找准服务和促进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深刻认识检察工作体系是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毋庸置疑,检察工作体系是法治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们在检察工作实践中,逐步总结形成了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等“三个体系”。这“三个体系”在总体上是符合法治体系建设要求的、具有一致性。比如,“四个维护”的根本目标(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导思想中提出的“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要求相一致。又如,我们强调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与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精神是相符合的。再如,我们坚持把诉讼监督工作作为硬任务、作为主业来抓,不断明确监督思路,健全完善监督格局,与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要求十分契合,等等。
(三)全面发展、健全和完善检察工作体系。我们要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按照法治体系建设的总目标和新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体布局中进一步发展、健全和完善检察工作“三个体系”,使之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符合法治体系建设要求,更加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和检察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努力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检察工作体系。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更加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三个走在前列”,自觉做到“五个适应、五个更加注重”,切实承担起“三项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要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深化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四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要贯彻“五个过硬”要求,深入实施检察队伍“六项建设”,深化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和自身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努力打造“五个检察”,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
三、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把握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
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六大任务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进程现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换挡提速、转型升级的抓手,描绘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路线图。
(一)牢牢把握依法治国重大任务的精神实质。从内在本质上看,依法治国重大任务集中体现了法治和公信力的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要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必然要求每一项立法活动、行政行为、执法司法活动都符合法治精神、符合法律规定、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树立法治的权威。无论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还是保证公正司法,亦或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重大任务都明确地将法治精神贯穿始终,都彰显着法治的内涵。公信力来源于社会公众对法治的认同、信任和尊重,法治是公信力最坚实的基础和保障。缺少法治的支撑,公信力就难以确立和提升;而没有公信力的法治,也必将难以实施、缺少权威,无法获得来自人民群众的内心崇尚和信仰,就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国重大任务既充分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原则、法治要求,又充分体现了提高政府公信力、执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并坚持的加强法治建设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的工作思路,与四中全会法治精神相符合,与部署六大任务的精神相一致。我们一定要以坚持“两个主基调”促进依法治国重大任务贯彻落实到位,以落实依法治国重大任务推动“两个主基调”更加深入发展,更加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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