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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瓮安创新社会治理“5531”新模式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时报摘记 时间: 2014-10-27 09:58
标题: 瓮安创新社会治理“5531”新模式
贵州省瓮安县因2008年6月28日的群体性事件震惊中外。“6·28”事件以后,瓮安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不忘教训、牢记宗旨、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定走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科学发展之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逐步探索出社会治理“5531”(即功能增强“五位一体”,协调整合“五种力量”,需求满足“三个层面”,时刻守住“一条红线”)新模式。为瓮安的持续快速发展翻开新的一页。
增强“五位一体”的治理功能
“郡县治,天下安。”瓮安始终把处理好改革、发展、民生、稳定的关系作为发展前提,努力统筹好经济发展、基层基础、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五位一体”的工作。
突出经济发展。立足瓮安县情,坚持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主战略不动摇的前提下,确立了瓮安“立足黔中、融入贵阳、连接成渝、面向珠三角”的发展战略,“工业强县、城镇带县、文化兴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向前发展。2007年到2013年,瓮安县生产总值增长了3.2倍,工业总产值增长了8.2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19.3倍,财政收入增长了6.3倍,招商引资增长了32.2倍。
强化社会管理。瓮安县委、县政府提出“三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支持、最大限度解决、最大限度予以组织保障)和“三个落实”(有政策的不折不扣兑现落实,无政策的借鉴好的做法抓落实,既无政策又无经验借鉴的创新抓落实),对政法部门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增强创新履职的能力。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畅通诉求渠道、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抓矛盾纠纷化解、提升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帮教能力四个方面狠抓平安创建,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夯实基层基础。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关键靠群众。瓮安县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不断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入实施扩权强镇工作。改革完善县和乡镇财税体制,赋予乡镇更多发展自主权;推进区镇合一、镇园合一改革,进一步理顺乡镇和村、社区职能,开展乡镇、村行政区划调整,整合资源,提高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发展型党组织建设。完善群团组织服务体系,实现了党的组织全覆盖;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三是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四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立农村事务“三议三公开”制度,对群众的事情让群众议、群众定、群众干、群众管,激发了基层群众自治活力。
优先民生保障。“6·28”以后,瓮安县累计投入近45亿元,并安排每年新增财力的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一是让人民享有更好的教育。累计投入教育经费15亿元,实施“9+3”义务教育。二是让人民享有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投入卫生经费5.73亿元,着力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有序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试点,实现农村合作医疗100%覆盖。三是让人民享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四是让人民享有更好的生活条件。着力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守住生态底线。瓮安县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同步。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抓好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截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9.5%。二是强化环境治理。建设完善设施加大城乡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坚决不引“三高”企业驻县。三是建设生态园区、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在发展产业园区和城镇化建设上,注重加强源头预防,强化节能减排、推动转型升级。
协调调动“五种力量”的整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瓮安县充分调动党委、政府、群团、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五种力量,进一步理顺关系,实现协调整合,包容共治。
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充分履行推进社会治理的组织者、领导者的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理清社会治理思路,明确社会治理目标,科学制定社会治理的大政方针及政策措施,创造条件支持政府履行社会治理职能,引导各方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各级党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领导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制,推进社会治理在各个层面有序展开、深入落实。
发挥政府的具体负责作用。加快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把该由政府负责的事做到人员、投入、工作、责任、成效“五到位”,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社会事项放手让社会组织去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会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健全政府社会治理的职责体系,按照减少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创新政府社会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
发挥群团组织的参谋助手作用。群团组织是党委政府治理社会的“左膀右臂”。瓮安县探索创建了“农民工子女之家”“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留守儿童之家”“阳光驿站”“日间照料中心”等10余个社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扶贫济困、“维权工程”、“春晖行动”、居家养老、科技支农等活动,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服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满意和信赖。
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管理作用。近几年来,瓮安县高度重视社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成立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坚持“宽审批,严监管”,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办法,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卫生保洁、生态建设等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组织社区创建“社区居民之家”,在农村,加快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发挥志愿者队伍的补充参与作用。志愿者队伍是政府实施社会治理、延伸社会服务触角的补充力量。现在全县已注册志愿者24369人,他们长期活跃在综治协管、治安联防、科技创新等一线,充分发挥了党委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盲区“拾遗补缺”的作用,有效遏制了各种矛盾纠纷的扩大化。
提升人民群众“三个层面”的满足需求
生理、物质、精神需求是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三个层面。瓮安县委县政府把满足人民群众这三个层面的需求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
满足生理基本需求。瓮安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立足生存保障,政府“兜底”。二是立足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立足身体健康,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四是立足家庭和谐,投入3000万元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就业;探索建立农民工探亲制度,促进农民工家庭生活幸福和谐,解决农村“三留守”引发的社会问题。
满足物质的根本需求。瓮安县全面落实和制定出台强农惠民政策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首先,围绕群众增收目标,制定了民营经济、个体经济、小微企业及农业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鼓励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增加收入,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突出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增收,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其次,围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六小工程”为抓手,加快产业规划和环境整治,打造更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发展条件,推动全面小康创建。再次,围绕保障群众消费需求,引导发展各类消费市场,健全市场服务体系。
满足精神的核心需求。瓮安县委县政府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程,常抓不懈,用共同理想构筑“精神高地”。建立“道德讲堂”190个,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文化精品乡村行”公益文艺演出活动等。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文化发展基金,深入挖掘瓮安红色文化、历史文化资源,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坚持“一条红线”的思想底线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方法。瓮安县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实现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条红线。成立了县、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群众工作委员会(中心、站、室),充分依托这条纽带,强化“五位一体”的功能,发挥“五种力量”的作用,满足“三个层面”的需求,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成立群众工作委员会,下设“三办一中心”,即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联席办、县群众工作中心。
通过不懈探索和努力,逐步形成了“5531”的瓮安社会治理新模式,大大激发了社会活力,推动了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化、作风建设常态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基层党建科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五化”,取得了执政为民意识明显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夯实、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的“五明显”成效。
(作者系贵州新闻图片社社长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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