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文明建设课题组
改革开放以来,三明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满意在三明”为载体,扎实有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紧抓住创建过程、长效机制和活动实效等三个环节,聚智集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相互协调,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为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创出一条宝贵经验 “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是三明市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1982年开始,三明市按照全国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部署,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三优一学”活动,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1984年6月11日,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市召开,充分肯定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并提出“全国向三明学习,三明向全国学习”。1986年,三元区富兴堡街道率先成立了“区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把区域内各单位联合起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开展共建,取得了成功经验。市委及时总结了富兴堡共建经验,于1989年在全市推开了以“思想工作联做,科学文化联教,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生态环境联建,经济建设联抓”为主要内容的“六联六建”共建文明片区活动,从此,三明精神文明建设开始了由单体到群体,从松散到紧密,从条块分割到条块结合的转变,其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90年2月,李瑞环同志来三明视察并为三明题词:“好在共建,贵在坚持”。1993年4月,丁关根同志视察三明时肯定:“三明的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持之以恒;工作扎实,创新深化;群众参与,团结协作;为国为民,无私奉献”。原福建省委书记项南同志曾经高度评价:“三明三明,精神文明;三明三明,为了人民;三明三明,大放光明。” 2004年9月15日至16日,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翟卫华出席在三明召开的全省创建文明城市暨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座谈会时,对我市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在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实践和探索的历程中,三明市创建工作见识早,起步快,把党中央刚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立即贯彻到行动中去,三明的工作是开拓性的,经验是全国性的,贡献是载入精神文明建设史册的。“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成为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笔宝贵财富。 (二)坚持六大特色做法 1、坚持为民办实事,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三明市先有工业,后有城市,城市环境建设相对滞后。改革开放初期,结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路难、购物难、上厕难、住房难、乘车难、就医难、上学难、娱乐难等“八大”难点,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脏乱差”难关。九十年代,三明市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作为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重要载体,逐项突破打牢基础。一方面,大抓“八建八归”;另一方面,大抓“绿、美、亮、净”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为民造福。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以民生为本,始终把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按照总体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群众满意的原则,每年都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实事,说到做到、取信于民。30年来,三明市大力实施煤气工程、饮水工程、绿化工程、净化工程、夜景工程,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做好,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和拥护。 2、坚持为民服务的理念,把“满意在三明”目标落到实处。1987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在优质服务、公共秩序、社会风气、市容卫生、产品质量、工作效率等多方位的“满意”形象,三明市提出了切合实际、既育人又治城的直观口号——“满意在三明”,以此作为凝聚全市人民的内在精神动力和追求目标。一是抓政德促三德,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当人民公仆”活动。二是抓窗口促行业,在窗口行业广泛开展“共创满意窗口,同享社会温馨”主题活动。三是抓示范促发展,重点开展“争当新一轮创业排头兵”活动。20多年来,“满意在三明”这个目标始终一直激励着三明人民不懈地努力和奋斗。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文明机关、当人民公仆”、“说到做到,说办就办”的活动,用“满意的领导”、“满意的机关”、“满意的党员”形象来带动全社会的道德建设;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满意在科室”、“满意在柜台”、“满意在公园”、“满意在公交”、“满意在学校”等系列“满意”活动,增强了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塑造了“多方位”的满意环境,营造了一个让市民安居乐业、团结互助和平等友爱的良好氛围,让四方来客有安全感、信任感和亲切感。“满意在三明”成为三明市的一大亮丽品牌。 3、坚持开展扎实有效的载体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提高自己。三明市围绕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注重活动载体的设计和组织,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一方面,精心设计、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如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基本内容的“知三明、爱三明、建三明”活动,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主题的“评选改革开放带头人”、“十佳实事”、“献计献策”活动,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的的“创文明城市、建文明单位、做文明市民”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的“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满意在三明”活动,以增强群众安全感、舒适感、凝聚力为内涵的共建文明片区活动,近年又坚持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三明好市民”、社会志愿行动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系列活动,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三明市坚持不懈抓文明教育,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核心内容来抓。1986年,在全国率先创办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1989年,在全国率先创办文明市民学校,坚持以“读文明读本,长文明知识,做文明市民”为主题,通过编发《文明市民读本(系列篇)》,开设文明市民教育课程,组织群众参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开展文明知识竞赛、市民公德讨论等,形成浓厚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 4、坚持抓思想解放,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来突破。三明地处福建西北部,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和长期单一计划经济为主的体制环境,制约了三明的经济发展。三明市抓环境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放在促进人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树立了“团结、拼搏、务实、创新”的三明精神。在具体实践中,三明人不断探索发展之路,“三明精神”内涵不断丰富。《三明市“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铁心拼搏、艰苦创业、埋头实干、奋力争先”作为新时期的“三明精神”。2005年,立足于新的形势新的实践新的发展,进一步充实内涵,把“开明、清明、文明”作为新三明精神,更好地发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作用。 5、坚持抓区域共建,打牢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在精神文明建设初始阶段,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主要靠各单位、各楼院单体自建。为了解决同一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和管理问题,1986年,三元区富兴堡街道率先把区域内各单位联合起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开展共建,取得了成功经验。市委及时总结了富兴堡共建经验,于1989年在全市推开共建文明片区活动。从早期的“六联六建”、区域共建到现在的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从科教、文化、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到“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我市始终如一、坚持不懈地走文明共建这条路子,不断延伸、拓展和创新深化,通过抓自建促共建,抓共建带自建,形成了全社会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2007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和谐社会“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论述精神,把开展以“共建共享和谐三明”为主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在2007年4月10日和2008年1月3日召开全市“共建共享和谐三明”活动动员大会、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暨“创卫”表彰大会,全面部署全市开展“共建共享和谐三明”活动,从解决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积极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全力推动全市人民共建共享和谐三明。 6、坚持抓以城带乡,推进农村文明创建。三明是全省具有重要地位的重点农业产区,1985年,市委明确提出了以城带乡,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当年9月,三明市组织12县(市、区)签订了精神文明建设竞赛协议,从此拉开了创建文明县城(市、区)竞赛活动的序幕,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和文明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中心城市——县城——乡镇——村庄——农户这样一个逐层推进、城乡并举的创建格局。1996年以来,为加快农村“奔小康建新村”进程,三明市总结推广将乐县高唐镇开展“创十星评十户”等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并根据农村现有的生产方式、经济结构以及农民生活习惯等特点,运用创星级文明户、立村规民约、记功德簿、建村民议事会、建乡(村)文化中心(户)等多种形式,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村入户。近年来,三明市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和措施,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八一村”村民的两次回信精神为动力,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驻明中央、省属企业和各商会与农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推动各级各单位和国家、省、市级文明单位与挂点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以城带乡活动向纵深推进。 (三)取得十个重大变化 1、文明城市创建取得显著成效。上世纪80年代初,我市就以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而闻名全国,20多年来,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近年来,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以“共建共享和谐三明”为主题,着力民生民心,抓住创建过程、长效机制和活动实效等三个环节,聚集全市力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我市的城市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连续三届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光荣称号,连续十五年保持“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两次被授予“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沙溪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是国家园林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达标城市。 2、公民道德建设的内涵不断拓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满意在三明”、“知三明、爱三明、建三明”活动,通过抓政德促“四德”,抓窗口促行业,抓示范促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三明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系列活动,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和“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三明好市民”主题活动,通过组织“道德评议、公德巡查、美德夸奖、品德培养活动”,大力倡导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社会风尚。制定完善了《三明市市民文明公约》和《三明市市民九不规范》,利用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和规范市民言行,初步形成了市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良好氛围。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三明市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专题工作研讨制度。于2004年成立了市委文明办的内设机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人,每年下拨5万元专项经费。每年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总结工作经验、推广试点做法,表彰先进典型。组织调研督查、开展案例评选、建设活动阵地,不断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进一步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涌现出“留守孩教育”、“农村家长流动学校”、“二代教育工程”、“三礼教育”、“食宿改善工程”、“暑教活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督导队”、“十大教育平台”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得到了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充分肯定和宣传推广。最近,我市有5个创新案例在省委文明办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开展的全省2006-2007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 4、各项创建活动呈现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态势。一是文明单位创建充满活力。在文明单位中广泛深入开展树整体风范、立服务规范、做先进示范的“三范”活动,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评机制,出台《三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形成科学、规范、简明、操作性强的文明单位考评指标体系,把软指标变成硬任务,实施量化管理。加强文明单位创建的动态管理,有效地调动了创建单位重视创建过程,始终如一抓好创建的积极性,提升文明单位的质量与档次,展现了文明单位整体创建风采。目前全市已获得全国文明(先进)单位(村镇)8个、省级文明单位135个、市级文明单位497个、县区级文明单位1251个。二是文明社区创建取得硕果。全市50个社区都建有共建理事会,都有一支共建工作队伍、一套共建保障机制,形成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面的共建格局。市领导挂点社区推动共建,通过抓自建促共建,抓共建带自建,形成了全社会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近年来各社区广泛开展“邻里节”特色活动,融洽邻里关系,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将“四进社区”拓展为“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活动,组织水、电、气等40多个部门将服务延伸到社区,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创建和谐社区,社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三是文明行业创建整体提升。坚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围绕“以人为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创建宗旨,在40个行业开展创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覆盖面达100%,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交流创建经验,推进创建工作,不断丰富活动载体,拓展创建领域和服务内容。四是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发展。重视发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对农村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力推动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进程。文明村镇创建以“共创小康村镇、同享安居乐业”为主题,从“六提倡六反对”入手,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六抓六治六变”为内容,加速农村奔小康进程,以健全“六有”设施为配套,加强农村基本建设。在全市农村开展了“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致富、建设科普新村”,“创十星评十户”,“创十星级文明村”,“明星杯”竞赛,创建文明乡镇竞赛等活动,创建100个文明“精品村”,扩大农民视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了“四有”新人,推进了我市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 5、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和社区爱心合作社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新亮点。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由市文明办牵头,整合全市志愿者组织力量,2007年4月,成立三明市社会志愿者协会,下设青年志愿者分会、巾帼志愿者分会等13个市直属分会和12个县(市、区)志愿者分会。目前,全市社会志愿者总计104968人,其中市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注册社会志愿者33039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12.14%。市社会志愿者协会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各志愿者分会参与创城、创卫文明督导活动,“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三明好市民”主题实践活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提高了市民对创建文明城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促进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巩固国家卫生城等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社区爱心合作社。市区4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爱心合作社,市区设立12个爱心合作社定点商店,每月给予特困户50元的生活补助。整合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合作共助社区弱势群体,使社区700多户低保特困户得到长期化、经常化、不间断的关爱和帮助。2007年9月15日,举行了三明市爱心合作社启动仪式、爱心合作社定点商店揭牌仪式,2007年9月2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晚间黄金时段《360°》栏目中以“喜迎十七大和谐中国·城镇低保篇”为题,重点介绍了我市从“爱心超市”到“爱心合作社”的成功经验,肯定了我市将“爱心超市”的社区单干模式变为“爱心合作社”的政府统筹模式的成功探索。 6、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爱护先进成为社会时尚。高度重视对各类道德先进典型的培育,每年都开展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十佳文明市民、职业道德双十佳、十大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表彰活动,涌现了“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陈金刚学雷锋小组”、“全国模范派出所”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全国文明单位三钢集团公司和“抢险救援勇士”郑忠华、优秀共产党员张仁和、“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黄金莲、公安战线二级英模林先雄、“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林瑞班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重视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以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尊敬道德先进、热爱道德先进、学习道德先进的良好风尚。市里还设立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为先进人物解决困难和问题。2007年,在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我市曾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的武警三明消防支队将乐一中队一班长郑忠华烈士、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刘惠芬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7、文明市民学校教育呈现新局面。2006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夯实群众基础,市文明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市民教育的新途径,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成立了三明市文明市民学校总校,成立了总校讲师团。市区各街道、各社区成立了文明市民分校,各级文明单位大多成立了文明市民教学班;各县(市)成立了文明市民学校(分校)。市总校认真指导各文明市民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各类指导性文件下发。编印了各种学习资料、教材、《宣传母报》等辅导材料下发各文明市民分校和教学班,市民教育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为切实加强市民教育,我市于1986年创办了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先后四次改造改版,目前成为一个对广大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和三明市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199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福建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先后接待市内外参观来访观众30多万人次。 8、“满意在三明”活动提升城市形象,创出了一批城市文明建设品牌。“满意在三明”活动是三明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大特色,自1987年开展这项活动以来,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和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长期的实践证明,“满意在三明”活动是一项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群众需求的重要活动载体,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支持。1987年3月,我市启动开展“满意在三明”活动,这项活动既治城、又育人,主要是强调通过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在优质服务、公共秩序、社会风气、市容卫生、产品质量、工作效率等多方位的“满意”形象,做到让四方来客有安全感、信任感、亲切感,让市民安居乐业,有舒适感、方便感,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满意在三明”活动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发展。特别是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努力构筑“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满意环境。归结起来看“满意在三明”活动最显著的成效是党风政风好转并带动了行业风气逐步好转,最鲜明的特点是人际关系明显改善,最突出的标志是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9、坚持开展“绿色生态文明带”创建活动,走出了一条“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路子。自2003年以来,我市按照“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讲究实效、多办实事”的精神文明创建的基本经验和做法,在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等五个原中央苏区县广泛开展“绿色生态文明带”创建活动,并主动与泉州市的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开展结对共建,结对方共资助1100多万元,为五个原中央苏区县兴办了20多项文化卫生教育事业及生产性项目,资助200多名困难学生读书,帮助培训劳务人员15166人,安排就业4000多人。特别是注意发挥优势,突出山海协作特色、苏区特色、生态特色、文明特色,不断拓展结对共建领域,既有宣传文化方面的共建,又有发展经济方面的共建,在文明共建、人才交流、项目开发等领域广泛合作。还组织浙江温州、福清、南安、兴化、长乐等商会分别与五个原中央苏区县开展结对共建,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使原中央苏区县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10、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深化。从1993年建立起全国首个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所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贴近”原则,结合三明实际,围绕中央、省、市工作重点,建设好理论研究队伍,开展“满意在三明”活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狠抓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等六大环境建设构建和谐三明,抓住创建过程、长效机制和活动实效等三个环节强化创建活动等理论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汇编了《回顾与探索》、《文明市民教育读本》、《文明市民风采》、《文明新曲》、《开明清明文明》等精神文明建设专集,有260多篇有关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在省、市级刊物发表和论文评选中获奖。主办的《文明纵横》、《创建工作交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等内部资料不断有新的发展,成为我市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工具。 二、全面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1、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统一,打牢精神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经济是城市发展的命脉,是城市文明的基础。一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千方百计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提出的“强化主轴、壮大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活动,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外动力,提升市区经济发展实力与活力。强化项目带动、品牌带动、环境带动,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自主创新,推进改革开放,加强节能减排,统筹城乡发展,在壮大国有经济的同时,加快外向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积极破解交通瓶颈,用足用活用好各项优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诚信建设,着力民生民心,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要提高认识,加强运作。要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是振兴中华、建设海西的历史性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举、题中之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非常艰巨和十分具体的任务。要坚持不懈扎实运作,长期努力增进实效。要围绕为海西建设提供正确舆论导向、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文化环境,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持续抓,一天不放松地抓。 2、坚持育人为重,筑牢精神文明建设的人文基础。一是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在建设,贵在实践。要积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用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筑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党校、市民学校、外来人员学校等教育阵地,发挥各级专兼职讲师团和基层宣传队伍的作用,综合运用宣讲、论坛、展览、重要节庆纪念活动、媒体宣传、文艺演出等载体,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基本国情、形势政策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要充分发挥普通教育学校的教育功能和基础性作用,扎实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改革创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之中,体现到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真正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要及时总结、选树、宣传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示范性人物和事例,既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垂范作用,又要加强对“平民”典型的宣传,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传播作用。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体,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报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贯穿到日常的新闻宣传报道中去。广泛开展以开明清明文明为核心的三明精神的宣传活动,深化对三明精神的研究和阐释,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三明精神,用三明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鼓励斗志,组织开展“三明发展论坛”等有影响力的典型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二是要按照“党政机关作表率、文明单位走在前、街道社区抓普及、学校学生是重点、行业窗口做示范、农村建设树新风”的要求,推进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新风尚的形成。要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教育市民讲文明、重规范摆在公民道德教育的突出位置,加强教育,不断提升公民素质。三是要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强化文明行为养成。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要根据形势需要和各类人群的特点,积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让公民在道德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推进“知”与“行”相互统一,要鼓励人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增强价值认同,培育文明风尚。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融入到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公德巡查组、美德夸奖团、文明市民学校的作用,深入开展“道德评议、公德巡查、美德夸奖、品德培养”活动,发动全市人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共同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齐心协力,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四是要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加快科技文化会展中心、三明文化艺术大厦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等文化设施,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功能。办好万寿岩古人类遗址博物馆,加强深度开发和宣传展示,进一步打好特色文化品牌。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家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坚持硬环境与软环境建设的统一,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环境基础。一是要突出“以人为本,让群众得实惠”,切实加强“六大环境”建设。要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让人民群众办事顺心顺利。着力推进决策、执行和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建设,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服务环境和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廉洁勤政的机关管理体系。建设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让人民群众气顺心平。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合法致富,营造了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让人民群众体健神明。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文明。让人民群众在参与中创建,在创建中共享,在共享中感受文明,在文明中感受幸福。二是要加大投入,把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的设施配套好。大力实施环境绿化、路面硬化、市容美化、街区洁化、夜景亮化等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着力推进三明体育馆、市第一医院扩建工程等项目,抓好城建路网建设,健全市政环卫设施,加快城市给排水管网改造,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着力解决社区路不平、灯不明、沟不通等问题,为市民创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的生活环境。加快城市标志性建筑群建设,建成一批标志性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展示城市新面貌。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建好重点组团和重点小区,切实改善人居条件。进一步改造提升沙溪两岸景观及夜景工程,进一步完善改进城市主要节点及进出口的绿化景观,进一步抓好新建住宅小区的绿化美化,不断提升城市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及住宅区景观建设的档次和品位,把我们的城市装点得更绿、更美、更亮。三是要改善民生,把难点解决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进社会和谐。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继续坚持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力度,稳步提高空气质量。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强化工业点源控制,确保达标排放。开展生态公益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新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避免新污染源的产生。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坚持“严打”方针,加大对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巩固“平安三明”创建成果。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日常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和打击“黄、赌、毒”等各种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食品药品、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以及影响全市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贩假、哄抬物价、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浓厚氛围。要切实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劳务派遣等机制,不断拓宽就业门路和渠道。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切实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继续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社会进步带来的实惠。 4、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一是要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地的卫生死角。落实出租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彻底改变市区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二是要堵疏结合整治城市“牛皮癣”。城管、城监部门要对主次干道乱张贴小广告现象进行督促检查;街道、社区要发动辖区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对主次干道、社区楼幢乱张贴小广告进行清洗并做好保洁。同时要在主次干道和社区设立便民信息栏,方便一些服务性行业发布正当的便民信息,做到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根治张贴小广告,保持市容整洁、美观。三是要定期开展违章占道修车、洗车、机动车违章占道的专项整治,强化交通秩序。取缔无证洗车、修车店,规范洗车、修车经营,对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的要收回经营证照,取缔无牌、无照营运的两轮摩托车、人力帆包车、三轮车,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确保停放有序。四是要整治店外摊、流动摊和市场周边秩序等问题,引导占道摆摊者入室经营,解决占道为市问题。除新禾路、牡丹路、桥西市场和振兴路4个经批准的早市外,其它一律取缔。同时要加强巡查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不得随意延长早市经营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好占道为市的问题。五是要加大对“五小”行业的检查监督力度,促使“五小”行业完善“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要加强消毒、监测监督,彻底改善“五小”行业的卫生面貌,对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其经营资格。六是要加强集贸市场整治。要完善农贸市场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落实除“四害”工作措施,将“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内。 5、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构建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基础。一是要坚持有计划的整体推进各类先进的覆盖面。建成全国文明城市,要有大批高水平的文明社区、文明单位作为支撑,要有大批高素质的文明家庭和文明市民作为基石。自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来,我市培育和树立了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创造的成果,覆盖到全社会。要着眼于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典型示范和推广工作,注意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把发现、总结和推广典型的工作做足做实做好。坚持每年培育和推出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示范作用的文明行业、社区(村镇)、单位。要加强协调、统筹工作,用个人典型影响身边群体,用单位典型带动所在行业,用局部典型辐射整个城市。全面做好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工作。二是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文明城市创建涉及到城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方面面,要搞好建设,更要抓好管理,既抓软件,也抓硬件。不论是市民素质教育,还是城市建设,都要遵循既注重教育、强化约束,又注重建设、强化管理的原则,以管理促文明,以管理创文明,从而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尤其要加强“两区”的城市管理力量,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吸纳退休人员、义工、志愿者参与到社区长效管理队伍中来,与城市管理专职队伍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切实改变重突击、轻平时的现象,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长抓不懈、抓出成效。要健全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采取明查与暗查、巡查与督查、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对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管理工作的考核;完善工作点评制度,做到常抓不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逐渐形成常态和规范。做到主要领导抓点评,针对那些尚未解决好的、群众最关心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点评。到基层去发动群众找点评的问题、听群众的呼声,让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共同担起解决问题的责任;要实行城管一票否决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落实,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是文明单位的取消称号,申报文明单位的取消评选资格,真正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要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共建共享。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团结协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创城指挥部联席会议、工作例会、信息反馈等各项配合协作制度,形成运作高效、联系紧密、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对牵涉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共同管理、相互交叉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漏洞的环节,有关部门要主动搞好沟通与衔接。文明办、城管办、爱卫办要统一步调,协同配合,发挥参谋部、指挥部的作用,协调解决创建中的突出问题,把握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城监、环卫、园林、市政等专业队伍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采取“定人、定岗、定责”,分片包干,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收费谁管理”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杜绝推诿扯皮,克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陋习。街道社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敢于负责,大胆协调,理直气壮,认真负责地抓好本辖区的管理。三是要创新活动内容。要把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融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各类活动载体,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更好更快发展。突出“和谐”二字,创建文明城市要着力办好社区“爱心超市”,巩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扶助困难家庭的“结对济困”工作,让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建文明村镇要着力建设“文化中心”,强化“技能培训”,让广大农民吸收科学知识、掌握致富本领;创建文明行业要着力推动“共铸诚信”践诺和“规范服务”普及,让海内外经营者在明投资兴业效率更高、效益更好。要以学习和宣传抗震救灾精神为契机,大力倡行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志愿服务,大力倡行文明礼仪、礼貌、礼节,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交通秩序、建筑工地、集市交易、娱乐场所、治安环境、大众传媒等管理工作,让全社会始终保持平安祥和、风正气顺。要用构建和谐文化的准则,修订各类创建活动考评体系,丰富时代内涵,完善激励机制,使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卓见成效。 6.坚持政府推动与全民发动的统一,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群众基础。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各级领导的“一把手”工程,确立创建目标,明确工作思路,加强组织协调,齐抓共管,形成科学机制。建立明确而科学的责任分工,把创城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划分,逐条量化,使创城工作紧密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一并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范畴。各个部门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创建合力。二是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开辟专栏、专版,制作专题节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别是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义、作用、标准和要求,系统地宣传文明市民行为规范,对创建活动要及时报道和跟踪报道,对正面、先进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对负面、落后和不道德行为予以曝光;要强化公共场所和单位居民区宣传阵地的宣传。在重要路段设立大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牌,在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精神文明创建的标语口号,车站、公共候车点、公共娱乐场所要设立宣传广告;要强化行业、社区、单位的宣传。市民学校和文明单位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等要设立“创城宣传栏”,各厂矿企业、商场(超市)、单位、学校、医院、社区设立宣传栏,定期定期开展创城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变要我“创城”为我要“创城”,形成人人关心创城、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的局面。三是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心落到社区。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服务、认真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户宣传发动,增强全体市民的主人翁意识,树立“城市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的理念,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落实,齐抓共创的良好局面。要发挥共建单位主体作用,在管好自家事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共建,进一步整合优势,为社区建设献计出力。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四是要深化基层文明创建。大力创建文明社区,以“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活动为载体,建成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全面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常下乡活动,活跃城乡文化阵地。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发挥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机关的文明风气带动社会文明风气的形成。 课题指导:徐 铮 林俊德 陈凤珠 课题负责人:杨华泰 课题组成员:杨华泰 王大俊 江祖芳 张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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