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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强双增工作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农闲时节 时间: 2014-6-14 14:47
标题: 一强双增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现场会和全市“千村(社区)提升”工程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农村开展以“强基固本,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增强班子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一强双增”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增强村级班子活力、增加村级集体收入、规范农村干部管理、规范村级工作运行为重点,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拓宽增收路径、加大政策扶持,逐步消除“空壳村”,扶强薄弱村,壮大富裕村,形成村级产业稳步壮大、经费有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管理日趋规范的良性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指导各村结合资源条件,选准发展思路、项目、载体,不搞一刀切。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发展项目,不搞行政命令。坚持整体推进,加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形成以镇党委、镇政府为主体,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
3、目标任务。到2013年底,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年集体经营性收入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以上;到2014年底,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营性收入“空壳村”,按时完成省委、市委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增收渠道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党政推动、政策驱动、产业拉动、合作联动、帮扶促动、能人带动的村集体开源增收路径,形成有序开发、持续增收、长远发展的良性机制。
1、开发土地资源。要充分利用荒地、荒滩、荒水资源,实行集体牵头开发、对外承包经营,挖掘集体增收潜力。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租赁、承包、入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对尚未利用的闲散宅基地及其他零散土地,积极发展用材林、经济林,采取集体统一栽种、村户负责管理、收益合理分成的方式,实现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双赢”。
2、领办合作组织。要鼓励和支持村集体领办、合办、创办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和完善“支部+合作组织”、“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运行机制,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系列服务,以有偿、微利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3、兴办服务实体。要引导村集体牵头成立运输协会、物业公司、劳务中介等专业服务实体,吸收村民以设施设备、劳务、技术入股,通过集体统一组织劳务输出、联合耕种收割等,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盘活闲置资产。对集体所属的废旧办公用房、厂房、学校等闲置资产,采取对外租赁、参股经营、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资产利用率,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培育稳定收入来源,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
5、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加快推进旧村改造和农住房建设,规划建设部分商业服务设施作为集体资产,确保集体收入的可持续性。继续加大村庄整合力度,搞好腾空土地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通过自主经营、招标承包、合作入股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土地附加值。
6、打造旅游项目增收。鼓励有条件的村通过集体投资、农民入股、招商引资等方式,大力发展都市观光农业,兴建乡村游、农家乐等项目,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化、规范化发展,开辟集体增收新渠道。要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包装、策划、宣传,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吸引游客参观旅游,增加集体收入。
三、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任务。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对两镇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党建专项述职范围,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区相关涉农部门要加大资金筹集协调力度,将资金更多投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对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要优先立项和扶持。两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逐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增收目标,与村“两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对未能完成年度任务的村,相应核减“三职”干部绩效工资。
2、建立资金扶持机制。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确保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每年对发展集体经济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严格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对符合区政府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规定(济天政发〔2012〕12号)的村集体创办项目,优先给予奖励扶持。要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定期组织农业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到村开展技术指导,对村集体创办项目,在技术、信息、科技推广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
3、建立结对帮扶机制。认真开展“第一书记”派驻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实行区直部门包挂村(居)制度,重点向集体经济“空壳”、缺少发展门路的经济薄弱村倾斜。“第一书记”派出单位以及包挂村(居)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帮助村集体制定发展思路,从资金、信息、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做到收入不达标,经济不脱贫,帮扶不脱钩。
4、健全“三资”管理体制。要巩固村集体清产核资成果,继续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依托两镇农村财务集中记账中心,逐步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委托管理范围,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监督。认真落实“一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公开招投标,规范发包程序,提高经营行为透明度。要严格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审批管理,严控非生产性开支。要妥善化解村级遗留债务,坚决避免出现新增债务。
5、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要通过公开选拔、回请“经济能人”等形式,拓宽村党支部书记选拔渠道,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带头人队伍建设。要加强农村干部教育培训,以十八大精神轮训为重点,围绕富民强村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教育引导村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荣与辱”的关系,树立“苦熬不如苦干、集体事当做个人事干、集体有收入服务才有底气”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素质。推行审计监督制度,开展村干部离任专项审计,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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