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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花天酒地    时间: 2014-6-13 16:25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全市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近年来,全市各级重视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龙头企业总数303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4家、省级24家、市级70家。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65亿元,带动全市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195万亩。但是,龙头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规模偏小,外向度低。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仅84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只有7家,10亿元以上仅2家,具备出口创汇条件的龙头企业仅11家。大部分企业产业类同,规模较小,低水平重复;二是市场竞争力不强。大部分龙头企业科技含量、精深加工能力、产品档次、市场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等都偏低,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缺乏如双汇、蒙牛等在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大份额、能拉动全市农牧业发展的现代化大企业;三是利益联结机制不够规范、不够紧密。大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还停留在以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低层次产销合作上,尚未建立稳定的具有较大规模的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订单农业发育不足,合同执行不规范,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品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初加工产品多,深加工、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品少;低档产品多,名优产品少;传统产品多,新特产品少。以致大多数龙头企业产品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低。这些问题亟需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推进产业化发展中认真加以解决。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扶持力度,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工业化、品牌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努力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明确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经营机制为主线,着力优化土地、资金、科技等要素配置,大力推动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高水平加工和现代化流通,示范带动合作社发展和农民增收,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我老秘网市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
(二)任务目标。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龙头企业与农户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使全市龙头企业数量规模明显壮大、产业链条明显完善、经营能力明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明显进步、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超过150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以上,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带动全市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230万亩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70%以上。名特优品牌达到50个以上。
三、切实抓好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推进专业化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契约连接、服务连接、中介连接、股份连接等形式,完善“企业+合作社+市场+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标准规范、稳定可靠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优势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突出发展蔬菜、现代制种、特色林果、草畜乳、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形成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力争利用5年的时间,优质瓜菜面积达到90万亩;名优果品面积达到50万亩,现代制种面积达到40万亩,特色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肉羊饲养量达到900万只以上,奶牛、肉牛饲养量分别达到4万头和30万头以上。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户13万户以上,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二)发展壮大骨干龙头企业。一是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加工龙头企业。在蔬菜加工上,重点扶持百佳食品、西域阳光、西部农业科技、**康博食品等龙头企业,开发真空冻干菜、洋葱素、洋葱粉、辣椒油、番茄红素等科技含量高的产品,推动蔬菜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进程;种子产业以敦煌种业为龙头,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重点培育发展基地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玉米制种企业5-7家,蔬菜、花卉、牧草等经作制种面积在3000亩以上的制种企业10家,把我老秘网市打造成全国重要的优质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和最大的蔬菜花卉种子出口基地;草畜产业重点培育建设牛羊养殖加工完整产业链,建成万只以上肉羊养殖龙头企业15家,积极引进大型肉类加工企业,进一步提升加工档次,实现牛羊肉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提高加工附加值;林果产业以标准化示范园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果品,以果汁、葡萄酒,果脯、干果等产品生产为主,加大龙头企业的建设力度,推动特色林果保鲜储藏与生产加工上规模上水平;中药材产业要优先抓好枸杞、甘草、红花等道地药材的产品化和中医药生态园建设,推进现代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提取物和成药加工产业发展;二是围绕流通培育储藏保鲜销售龙头企业。以春光市场、特尔鲜等企业为龙头,以保证市场均衡供应、提高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培育保鲜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龙头企业10家。三是围绕提升发展实力培强龙头企业。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资产重组。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国内外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租赁等形式与市内龙头企业合作,扩大规模,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培育发展我老秘网市特色骨干龙头企业,每个产业培育2-3个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标志性龙头企业。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向加工园区集聚,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增强聚集效应。5年内,力争培育上市企业3家以上。
(三)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加工设备,开展技术改造,推进精细生产、深度加工和系列开发,加快产业升级,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市场影响力。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的转变。突出发展果蔬、农作物种子、牛羊肉、乳制品生产、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的就地精深加工。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农副产品综合加工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的作用。
(四)加快流通体系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开拓境外市场,支持本地企业在兰州、北京、南方等地设立稳定的推广营销网络,打响我老秘网市高原夏菜和特色农产品品牌。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信息发布与交易结算系统、交易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和“农厂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直营等新型服务业态,支持发展“网上供销社”,“农产品网店”等网上展示交易平台,依托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农业信息网及龙头企业网站,及时提供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价格等信息服务。加强县、乡现代农业物流市场和村级服务网点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在农村设点,拓展涉农物流配送和农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
(五)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自备的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系统,严把产品质量关。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把注册商标、创立品牌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支持和引导企业创立品牌、培育品牌、整合品牌,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创建,鼓励企业争创陇货精品、甘肃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
(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解决农户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结构性原料供求矛盾,大力推行合同式、订单式生产,采取保护价收购、股份分红、利益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地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实现企业和农户的“双赢”。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营联合体。积极探索风险保障机制,提高农户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成员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辐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开展自主研发,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龙头企业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各类涉农科技项目要向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倾斜。农业龙头企业新上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推荐纳入市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对列入国家、省重点科技创新计划的项目,市科技专项经费优先给予适当配套资金支持;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技改贴息项目,有关部门应优先推荐上报。支持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鼓励龙头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八)重视人才队伍建设。要把企业家培养和引进作为提升龙头企业发展的关键性措施来抓,通过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龙头企业家和技术骨干到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开阔眼界,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和引进一大批具有世界眼光、经营管理水平高、熟悉农业产业政策、热心服务“三农”的新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鼓励企业科技人员积极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培养自己的业务骨干,为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
四、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龙头企业承接产业转移、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将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对进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市级以上重点加工龙头企业,每户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上市的加工龙头企业,每户企业奖励1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品牌,首次荣获国家或省级驰名商标、甘肃名牌产品,以及首次荣获国家、省政府质量奖的加工龙头企业,国家级每户奖励10万元,省级每户奖励5万元:对当年由国家注册认证的“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品牌产品,以奖代补发放认证及标志使用等费用。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即:龙头企业从事税法及实施条例列举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龙头企业购置实际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出口产品,实行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且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用设备,在现行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对企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加强金融信贷扶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完善项目对接机制。金融机构要提高办理贷款审批效率,科学确定利率,有效满足龙头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加大信用担保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组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小额贷款担保公司,逐步形成多层次担保体系,增强融资保障能力。
(四)确保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农田水利、土地整治、道路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用水用电,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时,优先保障龙头企业建设项目用地。龙头企业生产经营征用土地应依法报批,各项费用按规定给予适当优惠。龙头企业依法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租赁等方式流转建立的农产品原料基地所需农用地,当地政府应主动提供相关服务,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等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政策,保障龙头企业、快递企业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畅通运输。
(五)强化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和有害饲料添加剂。教育农民安全用药,农产品不得在农药的残效期内采收上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有毒有害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要追究生产者的责任。定期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无证生产、侵权生产、抢套购种子、撬抢基地、私留倒卖合同约定种子以及污染制种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推进龙头企业科学发展。要强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能,明确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的专门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落实领导干部包挂重点龙头企业制度。各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要加强调研,切实掌握新情况,及时反映新问题,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加强经济形势跟踪分析,做好市场运行监测预警,提供信息服务。健全农业产业化调查统计分析制度,做好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监管、服务。支持重点龙头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发挥协调、自律、服务、维权等作用。
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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