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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推进基层基础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bluemoon 时间: 2014-4-9 20:29
标题: 推进基层基础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推进基层基础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务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深化党务、强化业务、优化服务“三化”为主题的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借鉴标准体系、创新项目管理,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任务
从2014年开始,通过以深化党务、强化业务、优化服务“三化”为主题,推进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使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95%以上的基层党组织管理制度健全,基础资料完善,班子务实高效,活动开展经常,达到落实工作任务要求明确、流程清晰、操作有序、评估有据、保障有力,确保党务工作运行更加规范,业务工作明显加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使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要按照党组织的设置条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区委组织部调整设置党的基层委员会,区属各党(工)委、直属党总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调整设置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调整设置基层党组织时,根据工作需要,党员在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在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其中,党员在7人以下的,只设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在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行业、部门隶属关系,及时调整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就近方便工作的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在街道社区,以“三有一化”为重点,按照“大党建”工作思路,推行公共户单位兼职委员制的“大党委”、“协议化党建”、“承诺式共建”等工作模式,努力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采取部门抓指导,隶属于街道,活动在社区的工作模式,采取联合建、挂靠建、依托建、兼合建等“四建”形式,加大在楼宇、片区、商会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等各类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实现应建必建率100%。
2.规范基层党组织调整。党组织的调整与变更(包括党组织更名、撤销、调整隶属关系、调整建制等),须按程序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名称和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时须及时调整党组织和隶属关系,不涉及党组织建制和隶属关系的,按照工作需要进行调整;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拓展服务和管理两大功能,以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合理设置党组织,同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指导力度,达到活动公办、信息共享、社会共管的目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按照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合理调整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3.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①领导班子任期。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社区党组织每届任期3年,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②领导班子职数。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名,最多不超过11名。③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培训注重提高领导班子政治文化素质和能力,进一步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等制度,健全完善下派常务书记和选派党建指导员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
4.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要按期换届,按照“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方式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5.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改革的能力、提升服务发展的意识、扩大服务民生的范围、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拓展服务党员的功能,形成具有XX特色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模式。规范组织制度建设。坚持和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抓好先锋储绩、党员目标管理、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内关怀帮扶等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规范活动阵地管理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党员活动室,加大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一室多能”的定位,加大对党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力度,使80%的社区活动阵地达到“十有”标准,保障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序推进,条件成熟的,要设立楼宇党群服务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加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
用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四大法宝”,把“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效做法坚持好,丰富党内生活的形式和载体。党内生活要以严的纪律定期开展,程序要以严的措施加以规范,党员要以严的要求自觉参加,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每次召开党员大会的内容和形式要事先进行认真研究,确定中心议题,并提前下达通知,使党员做好准备;上党课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授课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要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党课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搞好学习和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谈心交心,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都要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基层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和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对不遵守组织生活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及时给予批评帮助直至组织处理。要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党内生活机制,让每位党员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增强党员意识、锤炼党性观念、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三)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加大对拥护党的领导、入党意愿强、成绩突出、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的各阶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基层党组织必须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谈心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票决制度、预审制度和入党介绍人资格审查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制等制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重点把握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吸收考察转正等关键环节。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入党自愿的原则、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
在中组部充分肯定我老秘网区试点开展党员定期登记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重点解决党员定期登记工作不平衡、少数基层党组织工作打折扣、党员管理不严的问题,按照中央下发的处置不合格党员意见要求,及时健全完善全区党员定期登记制度,结合民主评党员制度,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1.明确党员权利义务。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让党员明确地知道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标准具体;教育党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权利。
2.加强党员目标管理。做好党员分类管理工作,结合辖区党员队伍实际,根据党员的职业、岗位、分布状况对党员进行适当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党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做好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坚持实施党员定期登记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并于每年7月进行定期登记,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激发党员责任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组织和党员日常评定与综合评绩相结合,通过明确争创主体、公示争创内容、实施常态评绩、汇集综合成果的形式,深入推进党员“公开承诺•先锋储绩”。在机关,以开展“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三项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履职,提升工作效能。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以“四亮四创四评”为载体,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在街道,以党建工作区域化、联系群众网格化、民情办理规范化和推进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三化一服务”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联系服务群众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社区,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责任区、十条服务站线四项重点任务,组织引导党员直接服务、关怀、帮扶群众;农村社区实施“红色信贷”、“红色股份”,为党员和群众创业致富提供保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双强六好”创建活动为载体,发挥组织优势,促进企业发展。
3.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各党(工)委、直属党总支,要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要务,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分类培训,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要突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4.强化党员服务帮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修订完善《困难党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困难党员关爱力度,提高困难党员补助标准,扩大困难党员帮扶范围。认真做好全区农村、城市社区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定补和重大疾病困难党员一次性补助发放工作,在各类节假日开展困难党员、老党员走访慰问工作,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等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党务、强化业务、优化服务,加强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的重要措施,全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确定主抓领导和党务干部,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跟踪问效。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基础抓起,运用PDCA循环法(计划、执行、检查、改进),形成《日常党务工作计划》,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党建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和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精心策划并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使基层党建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时限要求、规定动作,在推进基层党务规范化建设中,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采取“月评季考”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区属各党(工)委、直属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建章立制、落实工作任务的督查指导,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党务工作不规范的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要根据自查和区委组织部检查反馈的情况,提出明确的改进方向和措施,形成下个周期工作计划,开启新的“PDCA”良性循环,推动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实践创新。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新载体和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工作水平。要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理念导入组织工作中,坚持遵循组织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借鉴质量管理的核心理念和重要方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组织工作促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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