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修改思路 [打印本页] 作者: 长安老耿 时间: 2014-3-19 10:32 标题: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修改思路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修改思路 ! s/ J6 `4 \: a, r ( b( A5 u5 S0 G Q! x- t1 w 日前,我的同事起草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该制度的初稿基本上是同事从网上搜到了一个“模板”,基础很好,我略加修改定稿。下面,谈一谈我的修改思路。 + C: o" f9 @& T5 a(, 下载次数: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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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确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这个制度适用范围是局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就是说,不仅适用于市管局级干部、局管处级干部,也适用于下属单位管理的科级干部。因此,我在语言表述上予以修改,统一表述口吻,使之符合适用范围的要求。& f. f/ R5 G; T: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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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修改了第一条。制度第一条,一般都要说明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语言表述是“为……”。“模板”第一条是“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和当前的形势不符。我修改为“为进一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 o% E7 Y. A( \+ K. B' a
% `% H0 @9 B4 |* Q. h S- u 三是修改了每章的标题。“模板”每章的标题大多为偏正结构,由修饰语“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中心词组成。比如,第一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太哆嗦。我把修饰语“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删去,保留了中心词,使每章的标题更加简洁醒目。, [8 @, P6 k' ^8 c' g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