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及其种类的演变过程
第一次发布:1950年12月30日,政务院秘书厅发布《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草案)》规定公文种类为8类10种。1.函;2.令;3.决定;4.指示;5.报告、签报;6.批复;7.布告;8.通报、通知。
第二次发布:1951年9月2日,政务院发布《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公文种类为7类12种,即:1.报告、签报;2.命令;3.指示;4.批复;5.通报、通知;6.布告、公告、通告;7.公函、便函。
同第1次比较,增加公告、通告;将令改为命令;将函分为公函、便函;去掉决定。
第三次发布:1956年10月22日,国务院秘书厅发出《国务院秘书厅关于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稿)》。这次修订和调整后的公文种类仍为7类12种,即:1.命令、令;2.指示;3.报告、请示;4.批复、批示;5.通知、通报;6.布告、通告;7.函。这次与第二次比较,增加了令、请示和批示;将公函恢复为函,去掉了签报、公告和便函。
1989年4月25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规定党务文种共13类。即1.公报;2.决议;3.决定;4.指示;5.条例;6.规定;7.通知;8.通报;9.请示;10报告;11.批复;12.会议纪要;13.函。1996年5月63中办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意见共达14种。
国务院第六次发布:《处理办法》于1993年 11月 21日对《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规定文种为 11类12种。即:1.命令(令);2.指示;3.决定;4.公告、通告;5.通知;6.通报;7.报告;8.请示;9.批复;10.函;11.会议纪要12.议案。这次修订减去了指令、决议、布告三种,增加了议案,并将请示、报告分开,各自独立。
纵观新中国成立后50年的文种沿革,基本上是大稳定小调整。中办1989年、1996年两次调整,后一次调整只增加了意见文种,前13个文种没有变化。国务院办公厅建国后进行了7次调整。有调整有变化,这些变化与社会的变革发展紧密相关,都是为了适应当时公务8活动的需要,体现了时代色彩、满足当时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次发布:2012年4月两办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将党政机关公文文种合并统一为15种,1.决议。2.决定。3.
命令(令);4.公报;5.公告;6.通告;7.意见;8.通知;9.通报;10、报告;11.请示;12.批复;13.议案;14.函;15、纪要。
目前公文的15个种类是根据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演化而成的。文种具有概括表明公文的性质、行文方向、行文目的和公文特点的重要作用。
第一种类:决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比原《办法》增加了两个文种,一个是决议,另一个是公报。这样目前的文种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现在的15个。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对于每一个文种都应当很好地掌握,特别是党政机关公文审核把关人员,应当熟悉每个文种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就决议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第一,概念: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一般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
第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为2012年4月1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新增的正式公文文种。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也是应用写作重点研究的文体之一。从这一适用范围看,它还是主要用于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做出的重大决策。
第三,主要特点:
一是制发程序上的规范性。决议的形成,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它所要贯彻的决策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表决通过后形成,以会议名义发布。二是效力上的权威性。决议是经过党的会议讨论通过才能生效并由党的领导机关发布的,是党的领导机关意志的反映。决议的内容事关重要决策事项,一经发布,必须坚决执行。三是适用对象的普遍性。一经发布,适用于所属的每一个组织、团体、个人,任何组织、团体、个人不得例外。三是思想上的指导性。五是时效上的长期性。
第四,决议的写法:决议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
1)标题。决议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或会议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事由和文种构成。
2)成文时间。即决议正式通过的日期。一般放在标题下,在小括号内注明会议名称及通过时间,也可只写年月日。
2.正文。由决议根据、决议事项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决议缘由:一般简要说明有关会议审议决议涉及事项的情况,陈述作出决议的原因、根据、背景、目的或意义。
2)决议事项:写明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或会议对有关文件、事项作出的评价、决定,或对有关工作做出的部署安排和要求、措施。
3)结语:一般紧扣决议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号召和执行要求。有的决议可不单列这部分。
决议的实例
四川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的决议
(1989年3月10日通过)
四川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科委主任张廷翰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省农村科技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以为,我省各级政府依靠科技发展农业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不平衡的,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粮食生产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任务是艰巨的。为了进一步依靠农业科技,夺取粮食增产,农业丰收,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特别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各级政府要在广泛深入开展农业基础地位的再教育中,提高领导在各个方面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牢固树立依靠技术进步、振兴我省农业的观念,把发展农业经济转到依靠科学技术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把农村科技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重视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在发展农业中的积极作用。要把这项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各级政府从今年起逐步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的事业费,建立农业科技开发基金,多途径开辟农业科技资金来源,尽力增加科技装备和设施,为农业科研和推广服务工作创造条件。主管部门要管好各项农业科技经费,专款专用。农村的集体和个人也要千方百计加强技术开发活动,增加投入。
三、各级政府应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制定依靠科技振兴农业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层层进行检查监督。对在农业科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各级领导、农业科技人员、以及农民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 献的给予重奖,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四、各县、(区)、乡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农业科技管理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培训、试验、示范等农业科技的推广服务工作,传授科技知识,普及先进农业技术,要着重培训本地科技人员,抓好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鼓励采用新技术。要发挥各种推广农业技术的民间组织的作用。五、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制定的各项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要为农业科技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动员和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为振兴农业不断作出贡献。
总体上看,决议过去一直是党委机关使用的文种,这次《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增加了这个文种,但日常工作中行政机关是不使用的。
第二种类:决定。
(一)决定的概念
决定是党政军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政公务做出安排而制定的一种指挥性公文,属于下行文种。上至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下至基层单位的奖惩事宜均可使用。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励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决定的作用
决定具有很强的领导性、权威性、规定性的特点。
一是适用范围广泛。在党和国家机关中有比较广泛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党和国家各级组织和领导机关。二是使用的方式比较灵活。从应用范围看,决定既可以对事,也可以对人;从内容看,决定既可以用于解决重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问题,也可以处理具体的人和事。三是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一旦做出决定,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不能轻易改变。
(五)决定的分类
根据内容和发文机关的意图,决定分为两类:即周知性决定和指挥性决定。
周知性决定是发文机关就某个问题作出安排,使受人单位知晓即可。因此内容比较单一,文字简短。指挥性决定,具有纲领性、规定性、规范性和指示性。一般内容较多,篇幅较长,带有说理性质,有较强的约束力。
常见的决定有:一是法规性决定;二是重大事项决定;三是处理重大事件决定;四表彰英模的决定;五是机
构设置的决定;六是人事安排的决定;七是接受辞职的决定等。
(六)决定的结构
决定的结构分为首部和正文两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两部分。
1)标题。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加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成文时间。指发布决定的时间。在标题正上方注明成文的年、月、日期,或者在标题下方用括号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某会议通过字样。
2.正文。正文的结构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开头部分,简要交代决定的缘由、目的、根据;二是主体部分,主要写决定的内容,落实决定的要求和措施,要求具体明白、层次清楚,便于有关单位执行;三是结尾部分,用于提出希望、要求或执行说明。有的决定需要带附件。有附件的决定,应当于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或依据,并将附件附在主件之后。
命令是法定的行政公文的一个文种。它是应用写作的重要文体之一。它是指法定的领导机关或领导人对下级发布的一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指挥性公文。2000年8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命令(令)的功能作了如下阐述:
命,其词义为“使”,有“使人为事”之意,作为公文,始于商朝和西周,当时以王的意志为中心的“王命文书”,都是“命”的公务文书。令,其义与“命”相似,但还有“告诫”的意思,作为正式公文使用,始于战国时期。命令文种极具强制性,如军令状是要签定生死合同的。
“命令”和“令”曾被作为两种文体看待,1987年后,合并为一个文体。目前,在公文写作实践中,两种名称仍然并存。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命令(令)功能的阐述,这种文体可大致分出三种基本类型。
(一)公布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总理朱镕基
二○○○年一月三十日
其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发布对象,“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是发布依据,“现予发布”是发布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是执行要求。
(二)行政令
属于行政令的还有动员令(如1949年毛泽东、朱德联合签署的《向全国进军的命令》)、特赦令(如1959年由刘少奇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戒严令(如1989年3月7日由李总理签署的《国务院关于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实行戒严的命令》)等。
(三)奖惩令。奖惩令就是用来奖励和惩戒有关人员的命令,有嘉奖令和惩戒令两种类型。
嘉奖令是奖励的最高级别,用于奖励贡献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它由先进事迹、性质和意义、奖励项目、希望和号召四部分组成。例如《国务院对胜利粉碎劫机事件的民航杨继海机组的嘉奖令》(1982年8月12日发布),《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的命令》(1991年10月14日发布)。
(一)标题
命令(令)的标题有三种构成形式:
一是由发令机关名称、主要内容、文种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的命令》。
二是由发令机关名称或发令人身份加文种组成。如《郑州市人民政府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三是由主要内容加文种组成。如《向全国进军的命令》。这种形式应用较少。
(二)正文
行政令的正文按照公文的常规模式进行操作,由三大部分组成。
开头部分主要写发布命令的原因、根据、目的、意义等。作为开头部分,原则上不宜过长,但有时因原因复杂、意义重大,也可以用较多文字表述。如《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开头部分就占了全文的二分之一左右。主体部分是全文的核心,主要写命令事项,也就是要求受命者做些什么、怎么做、做到何种程度等等。这部分内容复杂,层次较多,一般都需要分条表达,以便眉目清楚。结尾部分,主要用来写执行要求。如由何单位负责执行,从何时起开始执行等等。
第四种类:公报
公报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公报是应用写作的重要文体之一。
公报大致可分为三个种类:
第二,事项公报:党的高级领导机关用以发布重大情况、重要事件的文件。高层行政机关、部门向人民群众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或重大措施时有时也沿用此类公报。
第三,联合公报:这是一种特殊用途的公报,用以发布国家之间、政党之间、团体之间经过会议达成的某种协议,如《中俄联合公报》。
公报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此文种行政机关很少用到,此次《条例》下发后,党政机关并用。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如最近中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二是宣布法定事项,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 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国家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属专业性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
公告还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等。国家机关使用公告公布事项,只限于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基层单位一般不能制发公告。
由于告语面广,撰写时要注意:事理周密无漏洞,条理清楚不啰嗦,语言通俗不鄙俚,文风严肃不做作。做到易读易懂易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 三号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4月3日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会主席。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 会 第 一次 会议主席团
xxxx年x月x日于北京
第六种类:通告
(一)适用范围。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它的使用者可以是各级各类机关,它的内容又往往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无论其使用主体还是其内容都具有相当的广泛性。
(二)主要特点。一是规范性。通告所告知的事项常作为各有关方面行为的准则或对某些具体活动的约束限制,具有行政约束力甚至法律效力,要求被告知者遵守执行。二是公开性。主要采用在社会上张贴或刊登新闻媒体的形式予以公开发布。三是广泛性。告知范围广泛,适用范围也很广泛。不仅在机关单位内部公布,而且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可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因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以使用。此外,通告的发布方式多样,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布,也可以张贴和发文,使公告内容广为人知。四是专业性。常用于水电、交通、金融、公安、税务、海关等主管业务部门工作的办理、要求或事务性事宜,内容带有专业性、事务性。五是通俗性。通告公文的内容应当尽量使用明确、流畅、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以达到“周知”与“遵守”的行文目的。
(三)写法。
1.关于XXX的通告。
2.XXX关于XXX的通告。
3.XXX的通告。
原由。主要阐述发布通告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通告常用的特定承启句式“为……,特通告如下”或者“根据……,决定……,特此通告”引出通告的事项。
通告事项。通告事项是通告全文的核心部分,包括周知事项和执行要求。撰写这部分内容,首先要做到条理分明,层次清晰。如果内容较多,可采用分条列项的方法;如果内容比较单一,也可采用贯通式方法。其次要做到明确具体,需清楚说明受文对象应执行的事项,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结语。用特此通告或“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表达。
(四)通报、通告、通知这三个文种都有沟通情况、传达信息的作用,但又有区别:
一是所告知的对象不同。通报是上级机关把工作情况或带有指导性的经验教训通报下级单位或部门,无论哪种通报,受文单位只能是制发机关的所属单位或部门;通告所告知的对象是全部组织和群众,它所宣布的规定条文,具有政策性、法规性和某种权威性,要求人们遵照执行,一般都要张贴或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通知一般只通过某种公文交流渠道,传达至有关部门、单位或人员,它所告知的对象是有限的。
二是制发的时间不同。通报制发于事后,往往是对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进行分析、评价,通报有关单位,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通告、通知制发于事前,都有预先发出消息的意义。
三是目的不同。通报主要是通过典型事例或重要情况的传达,向全体下属进行宣传教育或沟通信息,以指导、推动今后的工作,没有工作的具体部署与安排;通知主要是通过具体事项的安排,要求下级机关在工作中照此执行或办理;通告公布在一定范围内必须遵守的事项,有着较强的、直接的和具体的约束力。
四是作用不同。通报可以用于奖惩有关单位或人员,通知、通告无此作用。
第七种类:意见的适用范围和主要特点
第八种类:通知的概念、适用范围、特点格式及审核
(二)通知的适用范围。通知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知是党政机关使用频率最高、适用范围最广的文种。
1.批转性通知。凡上级机关发布下级机关的来文,用“批转性通知”。如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某某厅新型栽培技术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2.转发性通知。凡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的来文,或者党政机关办公厅(室)根据授权,发布平等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来文,用“转发性通知”。如:某省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近期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3.印发性通知。凡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时使用《条例》中规定的15个主要文种以外的其他文种,如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细则、要点、规划、纲要、计划、方案等,用“印发性通知”。人事任免也多选用通知文种。如:关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某专项规定的通知。
(三)主要特点。
1.适用范围广。此文种适用性强,形式灵活,在公文中广泛应用。
2.使用频率高。是所有公文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
3.专项性强。通知多为专项,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表述要求简练准确。
(四)格式
1.标题:写在第一行正中。可只写“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紧急,也可写“重要通知 ”或“紧急通知”,以引起注意。有的在“通知”前面写上发通知的单位名称,还有的写上 通知的主要内容。
2.称呼:写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职称或单位名称。在第二行顶格写。有时,因通知事项简短,内容单一,书写时略去称呼,直起正文。
3.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正文因内容而异。开会的通知要写清开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对象以及开什么会,还要写清要求。布置工作的通知,要写清所通知事件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要求和作法。
4.落款:分两行写在正文右下方,一行署名,一行写日期。
写通知一般采用条款式行文,可以简明扼要,使被通知者能一目了然,便于遵照执行。
(五)通知的审核。
1.审核发通知的必要性。要审核发通知有无必要。
2.审核发通知的政策性。看通知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审核发通知的合法性。看是否与有关法律规定相左。
4.审核发通知的体例格式。
5.审核发通知的内容是否合规。
第九种类:对通报的理解及把握
第十种类:对报告的理解与把握
机关工作者经常接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文种就是“报告”。
(一)概念: 1、宣告;告诉。 2、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3、在会议上向群众所作的正式陈述。
公文中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文种。
(二)主要特点。一是广泛性。适用范围广泛。二是陈述性,内容以陈述为主。三是单向性,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单向行文。四是事后性,“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三)容易出现的问题。
1.报告中夹杂着请示内容。报告与请示都是上行文,但是它们的行文作用却有所不同。一是对上级的要求不同。报告不要求上级答复,而请示是要求上级答复的。也就是说报告经常是阅件,而请示则是办件。阅件领导同志看到之后可办可不办,但办件领导同志必办。二是报告是事中或事后行文,而请示只能是事前行文。三是文种性质不同。报告属于陈述性的上行文,而请示属于请求性质的上行公文。四是行文的目的不同。
2.没有反映上级意图。报告一般都有上级部门发来的前件,下级部门给上级部门打报告必须吃透上级部门的精神,才能准确地给上级部门报告情况。有些报告没有回答好上级机关的问题,提出了不少建议,这是不符合报告的要求的。
3.报告与请示并用。这是文种使用上的错误,有的报告夹杂多个请示事项,上级机关接到这样的文件一般都做为退文处理。
在人大《办法》中给的定义是:“适用于根据法定程序,有关机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事项”;在行政《办法》中给的定义是:“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这两个议案定义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围绕人大这个中心进行行文的文种。所不同的是,人大议案的行文主体是多元化的,适用范围广泛;行政议案的行文主体只政府一家,适用范围单一。
(一)命令(令)
命令和令是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文种。此类文件所用范围有限,权威性高,而内容简单,往往只是“某某法规现已经在某级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现予以颁布”,写作难度很低,因此,在写作考试题中极少出现。
【基本框架】
原由——内容——要求;原因目的——规定或措施——希望或要求。
(二)决定
决定是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文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人口问题做出安排。
【基本框架】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和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作举措;目的——理由——安排。
(三)公告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文种。由于指明是向全社会或全世界公告事项,此文种一般只包括标题、正文和发文机关、成文时间四部分,有时加“特此公告”字样,不须写出收文机关或公告对象的称谓,结构相对简单。
【基本框架】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目的或意义——内容——号召;
(四)通告
通告是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文种。通告的发布有时小于公告,如仅限对国内某一类群体通告事项,一般也无须写出通告对象的称谓,有时需加导语和结语,如“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特此通告,望周知”等。
【基本框架】
为什么——怎么办;目的——要求;事由——措施。
(五)通知
通知是把需要知悉和遵照执行的事项、情况、要求告知、晓示特定对象的公文文种,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基本框架】
告知对象——告知事项——原因理由——落实要求。
(六)通报
通报是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文种。主要作用在于学习其他地区、单位、个人的经验,推动工作发展;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了解情况,促进工作顺利开展。通报按用途分为三种: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
通报的主体为四部分:事由、分析判断、决定与措施、要求。
【基本框架】
事情原由——处理情况——经验教训总结——落实或预防要求
(七)议案
议案是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文种。此类文件为政府向立法机关提交审议事项专用,写作考试考查的可能性极低。
【基本框架】
提请审议的事项——理由——期望和要求
(八)报告
报告是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的文种。按用途可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复报告、报送文件的报告等。机关常用也是申论考试出现频率最高的报告分别是情况报告和工作报告。
【基本框架】
陈述基本情况——指明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与内涵——重要性与必要性——重要举措;目的——理由——打算。
(九)请示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类型。请示按内容、用途可以分为三种主要类型:求示性请示,求准性请示,求转性请示。请示一般由请示事由、请示事项、结尾三部分组成。结尾常以请求语作结,习惯用的有“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妥否,请指示”、“当否,请批复”、“以上意见如可行(或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等。
【基本框架】
请示理由——事项——要求;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目的——措施。
(十)批复
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文书。在实践中也有许多行文关系不当、错用文种的例子,主要表现在同级机关之间、上级政府所属部门与下级政府之间,本为同级关系,应用“函”而用了“批复”。
【基本框架】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理由——答复指示——工作要求。
(十一)意见
意见是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文种,其内容主体为对策。作为上行文,可用于向上级机关报请批转或转发有关事项;作为下行文,可用于领导机关或某些重要问题提出处理的方针、原则和措施、办法。以下行文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的情况居多。意见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意见正文的基本结构:由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基本框架】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怎么样(要达到什么要求);背景与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工作举措——工作要求;背景与现状——必要性或原因理由——工作要求;目的——理由——安排——要求。
(十二)函
函是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文种。其突出特点是多为平行文,用于同级机关之间、不同系统的单位之间公文往来。函,本质是一种书信,既有书信的一般特点,又要遵循公文的格式和规范性要求。
【基本框架】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理由——要求。
(十三)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文种。纪要中记载的安排部署工作、解决和处理问题的思路、方案、措施的内容,属于对策范畴。与会议记录不同的是,记录往往属于原始记录,对内容未加提炼加工,而纪要则须主旨突出、层次清楚,体式更加严格规范。
【基本框架】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理由——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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