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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范正宪:苦乐文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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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步步惊心
时间:
2014-1-12 18:24
标题:
范正宪:苦乐文秘路
不知不觉间,我已在法院工作了十七年,其间,有十多个年头是在办公室度过的。
刚到法院时,虽然我已经是33岁“高龄”,虽然已经有了十余年“教书育人”的经历,但一切仍必须从零开始。在刑庭当了一年多“书记”后,我被安排到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看起来,这似乎更合乎我的专业和特长。因为我学的是汉语言文学,曾是初中语文教师。殊不知,全新的考验才刚刚开始。由于在法院工作的时间太短,我对法院工作的性质、特点等等,都不怎么清楚,对瀚如烟海的法律法规,仅略知皮毛,只初晓一些简单的基本术语,更没有公文写作、材料撰写、信息编写和新闻宣传的实践经验。初到办公室,我的感觉是茫然无措,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情况下,走些弯路势在必然。每当我铺开纸,拿起笔(那时可没电脑),要么冥思苦想、抓耳挠腮,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折腾半天也“挤”不出几行字来;要么“文思泉涌”,却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从前在给学生们上作文课时,对怎么立意破题、如何布局谋篇、怎样表情达意之类,我都能信手拈来,侃侃而谈,甚至于滔滔不绝。而现在轮到自己“持枪上阵”了,才深感“眼高手低”,正应验了“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古语。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写材料就遭遇了“滑铁卢”。
那是到办公室工作的当年底,主任带着我去一个法庭“采风”,准备写成先进典型材料上报省法院。座谈、“采访”进行得很顺利,经验、数据、事例等一应俱全,我不由心中暗喜。回到院机关后,我加班加点,仅用一天多时间,就“一气呵成”,将手中的素材拼凑成洋洋洒洒数千言的长篇,在最短的时间内交给分管院领导审阅,然后安坐桌前“静候佳音”。不久,“喜讯”果然来了:我看到了院领导在材料上的批示:重写。“无地自容”这个词,已不足以描绘我当时的窘迫模样。
这样的经历其实非常珍贵。此后,我意识到,法院文秘工作并非我想象的那样简单,要做好实属不易。我开始注重学习,注重资料收集,注重经验积累,注重勤动手脑。特别是经主任或院领导审定后的文稿,对他们所修改的部分,我都要细细地用心反复揣摩:为什么要这样改?改了之后有怎样不同的表达效果?自己的表述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久而久之,我也慢慢有所提高,渐渐掌握了法院几种常用文体的基本写作方法和技巧,也更加留心文字的精炼和准确性,虽然还远未达到驾轻就熟的境界,但已少了“菜鸟”时期的许多尴尬和难堪。
本世纪初期,我所在的山区基层法院尚未普及电脑,我当然也就不知道E-mail、QQ之类的玩艺儿。那时候向媒体投稿,都是手工誊写工整后,通过邮局寄送。受自身水平所限,加之稿件在路上“走”的时间长,等到了媒体编辑们手中时,什么“新闻”都成了“旧事”,所以能偶尔在报刊上个“豆腐块”,我便会倍感宽慰。几年前,我注册了E-mail和QQ,虽然已经慢了别人好几拍,但幸好未被时代落下太远。或许是沾了现代快捷传输方式的光,近几年我的上稿数也小有增加。尤其是今年来,我的几篇千字文,如《“督”出新气象》、《喝茶与品茶》、《感悟“知命”》等,有幸被《中国法院网》、《光明网》、《楚天审判》、《法庭内外》的编审们看中,给了我极大的鼓励和鞭策。
回首十年文秘路,酸甜苦辣寸心知。所谓苦,既有文秘岗位所固有的清苦,又有加班赶信息、熬夜“磨”材料、临时来任务时的辛苦,也有反复改文稿、终难如人意时的苦闷,更有枯坐几时辰、聊得数行字时的痛苦。所谓乐,既有文字变为铅字、劳作有所收获后的快乐,又有虽然“拈断数茎须”、却也“吟安一个字”后的偷乐,也有囊中正羞涩、偶得“润笔费”后的小乐,更有付出得到回报、工作获得认可后的欢乐。
乐源于苦,虽苦亦乐;舍苦求乐,何以乐之?
作者: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
范正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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