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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8年前的毕业论文:读《山中,那十九座坟莹》 [打印本页]

作者: 长安老耿    时间: 2013-12-4 23:19
标题: 28年前的毕业论文:读《山中,那十九座坟莹》
本帖最后由 长安老耿 于 2013-12-10 11:29 编辑

李存葆悲剧创作的一个美学原则

----读《山中,那十九座坟莹》

 

绪论

    继两年前《高山下的花环》荣获全国优秀中短篇小说奖之后,李存葆的新的中篇小说《山中,那十九座坟莹》(以下简称《坟莹》)又一次获奖,且名列榜首。《坟莹》是李存葆悲剧小说创作的一个大的突破,无论在反映生活的广阔性上、揭示矛盾的深刻性上,还是在艺术结构的完整性上,都超过了《花环》。可以说,《坟莹》标志着李存葆悲剧创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为什么李存葆在悲剧创作上能接连获得巨大成功呢?笔者认为,除了李存葆二十余年之久的军旅生涯给予他深厚的生活积累,使他严格地遵循革命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等原因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李存葆在创作实践中摸索出了并且贯穿于悲剧创作中的一个美学原则。

    李存葆在一篇题为《从生活到艺术的几点感受》[1]的文章中写道:

   “在揭示矛盾时,我感到困难的是如何把握分寸。从生活到作品,绝不像搬运工人搬运货物那样去搬运。文学要能动地再现生活,而不是被动地搪塞。对生活我们要力求有较全面地认识,只有较全面地认识生活才能较准确地再现生活。强调揭示矛盾要把握分寸,是不是又搞新式样的瞒和骗的文艺呢?我认为这和“四人帮”搞的那一套压根是两码事。这其中不仅是作家的责任感的问题,也是艺术本身对我们的要求。艺术要美,分寸感是衡量艺术美的天平。……

    总之,我认为在揭示矛盾时,我们应该遵循革命现实主义原则,准确地去反映生活。对生活,我们既不能无原则地去粉饰,也不能不负责任地去歪曲,更不能一味去展览丑恶。在真实再现生活的前提下,我们应注意从生活力量的表现上体现作品的审美价值,使作品具有积极向上的艺术力量”。

    李存葆在另一篇题为《文学不会给历史留下空白----谈<山中,那十九座坟莹>的写作》[2]的文章中又写道:

    “《坟莹》是一部悲剧,社会主义文学不回避悲剧性,这在文艺美学理论领域中似乎已解决了。但如何创作社会主义军队生活的悲剧,对我来说还是个难题。描写哪个特定历史时期部队生活矛盾的复杂性与尖锐性,并把那种客观存在的阴暗与丑恶揭示出来(既不去回避,又不搞展览),艺术上有个分寸感问题。”

    笔者之所以引用李存葆的上述两段话,意在说明:李存葆谈的是在揭示生活矛盾时,要把握分寸感。我们从李存葆的《坟莹》中同样看到,在人物形象塑造上同样也要把握分寸感。在揭示矛盾和塑造人物上,要注意把握分寸感,这正是体现在《坟莹》中的李存葆悲剧创作的一个美学原则。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李存葆的这一美学原则,作以浅析。

 

    《坟莹》是一部悲剧,它展现了一支具有光荣传统的英雄部队----“渡江第一连”在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这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所经历的巨大灾难,及其令人触目惊心的、悲愤、悲怆、悲惨的结局。李存葆遵循革命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大胆而准确地揭示了这支部队内部及外部的种种极其尖锐深刻、错综复杂的生活矛盾:有双大功营营长郭金泰与投靠林彪的野心家、政治骗子师政委秦浩的矛盾,有锥子班班长彭树奎与连指导员殷旭升的矛盾,有陈煜与副班长王世忠的矛盾,……。这些矛盾并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相互盘根错节地交融在一起的。其中主要的是郭金泰与秦浩的矛盾,它是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我们党及其人民与林彪、四人帮的矛盾的反映。李存葆在对矛盾的揭示中,贯穿、实践了他的把握分寸感的美学原则。

    首先表现在,他在揭示矛盾时,“时时注意把自己的情感倾注在代表正义的社会力量方面”。[3]

    革命导师恩格斯曾经指出;悲剧性的矛盾是“历史的必胜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4] 我们从《坟莹》中深切地感受到,李存葆正是把握住了“历史的必然要求”,热情满怀地讴歌了以郭金泰等革命战士为代表的“正义的社会力量”。尽管在十年动乱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特殊条件下,这正义的社会力量还比较弱小,暂时还不能战胜林彪、四人帮的法西斯反动势头,甚至遭遇了悲惨毁灭的结局。但是小说展现了正义的社会力量,也就是我们党和党领导的军队、人民,社会主义事业,在本质上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她代表着体现着“历史的必然要求”。小说并展示了正义的社会力量同反动腐朽势力的顽强斗争,并且必定取得最后胜利的趋势。从而给人们以希望,坚定了人们对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必然要胜利的信念。

    正是因为李存葆注意把自己的感情倾注在党领导的正义社会力量方面,把握住了分寸,尽管《坟莹》描写了正义力量的悲剧,但没有一丝一毫的悲观凄凉之感,反而使人们感受到了崇高、悲壮,激发了人们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读《坟莹》,我们感到,那一号坑道及整个龙山工程大塌方的惊天动地的回声,那矗立在龙头崖上的有字碑与无字碑下的十九座坟莹,那坟莹前的一碗碗黄灿灿的小米饭和一罐罐小米汤,那漫天飘扬着的洁白无瑕的鹅毛大雪,都化作了炽热的感情冲击波,从字里行间冲决而出,撞击着、摇撼着读者的心胸。小说中描写的彭树奎与菊菊的不幸婚姻,陈煜与琴琴的爱情悲剧,撼人心扉的“万岁事件”,都倾注、浸透了李存葆对我们部队的干部战士和人民群众的深沉炽热的爱。

    其次,李存葆的揭示矛盾要把握分寸感的美学原则还体现在,在反映十年动乱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生活中的阴暗、丑恶后的时候,他着重从历史的高度去揭示、剖析阴暗与丑恶的实质和根源,而不是自然主义地“展览”其表面现象。

    革命现实主义要求文学要真实地再现生活,再现生活中的矛盾。其中就包括了应该真实地反映生活中的阴暗与丑恶。我们看到,粉碎四人帮以来,不少反映文革的作品,虽然揭露了生活的尖锐复杂的矛盾,但在揭露阴暗与丑恶时,往往存在自然主义的偏向,对阴暗与丑恶的揭露简单化为假丑恶的大“展览”,在客观效果上,产生了污人耳目、褻渎心灵的消极作用。这些作品在揭露阴暗与丑恶时,反映的是生活的表象,而不是生活的真实,本质的艺术的真实。之所以如此,除了认识生活的能力、作者的审美趣味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艺术的分寸感。而李存葆恰恰在这方面作出了成功的实践。

    上面谈到,李存葆在《坟莹》中大胆地、真实地揭示了十年动乱时期部队内部的种种尖锐复杂的矛盾,其中就有对生活阴暗面和丑恶的揭露。但他并没有自然主义地进行“展览”,而是从历史的高度上,形象地揭示了阴暗丑恶产生的根源。当我们看到秦浩利用所谓“万岁事件”迫害郭金泰的时候,当我们看到殷旭升这个受极左思潮的迫害者又去害人的时候,当我们看到王世忠、孙大壮、刘琴琴这样的战士被极左思潮驱赶向死亡而不觉悟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彭树奎连自己的未婚妻都无力保护的时候当我们看到龙山工程大塌方、伤者近百,龙头崖上落成了十九座坟莹的时候,……,我们不是深深感受到了作者对阴暗与丑恶的揭露与控诉吗?!然而,李存葆揭露的不仅仅是阴暗与丑恶的表象,更主要的是透过表象的实质和根源。造成阴暗与丑恶的根源,正是林彪、四人帮,正是猖獗的极左思潮。这是何等的深刻,何等的发人深思啊!之所以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正是因为李存葆站在历史的高度,把握了生活本质的真实,在艺术表现上,把握住了分寸感的必然结果。

    (待续)

                                                  1985年4月4日-5月4日

二 李存葆在《坟莹》创作中把握分寸感的美学原则,还贯穿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之中。 人物形象塑造上的分寸感,首先表现在对悲剧人物的刻划上,李存葆把握住了无价值与有价值之间的辩证法,从无价值的牺牲中形象地写出了有价值的人生。 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是在中国当代历史舞台上演出的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悲剧,而《坟莹》所展现的龙山工程则是“文革”这个历史大悲剧在小说艺术舞台上的一个缩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即从“整体”上看,在龙山工程中,部队干部战士的牺牲是无价值的。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从根本上违背了他们自己的、同时也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诚然,他们自已并未认识到或未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这是有历史局限等复杂原因的),他们无意中作了林彪、四人帮极左社会思潮的牺牲品,甚至可以说,他们的所作所为近似于有点自掘“坟莹”,他们的血是白白地流了。正如刘琴琴的母亲所写的那样:“既为军人,不论男女,本不足悲。可悲在于,她把生命的圣水倒进了‘龙须沟’里”。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从“个体”即部队干部战士本身来看,他们的牺牲、他们的人生却又是有价值的。这不仅是指他们牺牲行为本身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而且主要是指他们在牺牲过程中所显现出来的人生本质的美好的东西。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5]李存葆正是把握住了“整体”的无价值与“个体”的有价值之间的辩证法,着重从无价值中表现了有价值----我们可爱的战士们在被极左思潮酿造的灾难的“毁灭”之中体现出来的人生的价值,并予以热情而恰如其分的讴歌、赞美。我们在郭金泰身上,深深的感受到了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坚持正义的高尚品质、抗击邪恶的大无畏精神和力量;我们在彭树奎身上,深深的感受到了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跌倒了再起来继续开拓前进的精神素质;我们在陈煜和刘琴琴身上,看到了聪明机智与纯真可爱;我们在王世忠和孙大壮身上,看到了无私无畏与憨厚朴实;甚至在殷旭升这样一个被极左思潮的毒汁几乎浸染了的人物身上,也看到了良知的觉悟。总之,李存葆在悲剧人物形象的塑造上,成功地运用了分寸感的美学原则,使我们看到了在无价值的毁灭中的人生价值的闪光点。 其次,李存葆在人物形象塑造上的分寸感,还表现在,在对正面人物的美德的歌颂与愚昧的批判上,既忠实的再现了历史的真实,又自然而然的流露出倾向性。 关于这一点,李存葆说过:“然而,人生的悲剧又往往是无知造成的。孙大壮、王世忠等人的死,不能完全归干极左路线的重压,也在于他们的无知。在这些战土身上,生活的艰辛铸成了他们的美德,文化的贫乏又造成了他们的愚昧。显然,在这部作品(指《坟莹》)中,我偏重于描绘和开掘他们的美德,而没有过多地去剖析他们的愚昧。嘲讽这些普通而可爱的战士,我总是落笔发抖,于心不忍。”[6] 作者的这段话,恰好是对我上述观点的直接证明。在《坟莹》中,我们看到,王世忠的无私无畏、面对艰难困苦和死神的勇往直前、奋不顾身;孙大壮的憨厚朴实,踏实肯干;刘琴琴的天真无邪,单纯幼稚。在他们身上,艰难困苦的生活所赋予的美德,无知愚昧、深受极左思潮毒害而不自觉,这两者是水乳般交融着的,是不可能截然分开的。他们正是十年动乱那个特定的时代环境造就的,其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李存葆在这些人物形象的塑造上,体现了分寸感的美学原则:他既没有单纯地用“拔高”的办法去“净化”人物,把人物写成“高大全”,又没有纯客观地自然主义地去揭露他们的愚昧。而是从革命现实主义出发,正确的看待人物本身存在的矛盾,用惋惜的笔调真实的剖析人物的无知愚昧、受毒害而不觉悟,在此同时,“偏重于描绘和开掘他们的美德”。既准确真实的再现了历史的真实,又体现出强烈的思想倾向性。 如果说,对于王世忠、孙大壮等人,李存葆是同情、歌颂多于批判、剖析的话,那么,对于殷旭升则是剖析、批判多于同情。李存葆在殷旭升的形象塑造上同样把握住了分寸感。既批判了殷旭升害人的不光彩行为,又寄予他一定的同情(因为他既是一个害人者,也是一个受害者)。写出了殷旭升的悔悟、自省,迷途知返,重新选择并走上了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 三 第三,李存葆在人物塑造上的分寸感,还体现在:对反面人物,不是自然主义地“展览”其恶行劣迹,而是着重揭露批判其在十年动乱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反动的思想本质;不是把反面人物脸谱化、概念化,而是将其作为一个体现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来艺术的再现。 近些年来,一些“文革”题材的作品,在刻划反面人物时,往往过多的自然主义地去再现不堪入目的丑行劣迹的细节,有的甚至津津乐道那些凶杀、**的场面,在一定程度上起了展览丑行的消极作用。在艺术表现上,流于表面化、概念化、脸谱化。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缺乏艺术表现的分寸感。而李存葆在这方面则作出了成功的实践。 在《坟莹》中,秦浩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人物。在他身上,集中了十年动乱时期极丑思潮猖獗的假丑恶。他是个典型的政治投机商,阴谋家,野心家,虚伪阴险,满腹阴谋诡计,心狠手辣。李存葆没有直接描写秦浩的那些丑行的细节,而是着重剖析批判他思想灵魂的卑鄙低劣。秦浩为了捞到投靠林彪的本钱,把龙山工程作为政治赌博的赌注,而“不惜血本,不计代价”,不顾成千上万战士的死活。当秦浩认为郭金泰成为他晋级升官的障碍时,竟然用卑鄙无耻的手段,重新翻出几年前组织已做了结论的所谓“万岁事件”,窃用党委的名义,撤销了郭金泰的营长职务。为了刺激战土为他投靠林彪、晋级升官的赌注----龙山工程而卖命,他“巧立名目,厚着脸皮,打通关节,专门从九角楼要来”所谓“宝椅”、“金杯”。而当整个龙山工程大塌方之后,近百名战士受了伤,龙头崖上添了十九座坟莹,“死者坟土未干,幸存者伤口还在滴血,受刺激的大脑还未从恐惧、悲哀、绝望中得到解脱,龙山工程已在一夜间变成了‘哺育英雄的摇篮’”。这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应“归功”于秦浩的“亲自挂帅,亲自设计”。制造这场大灾难,欠下了战士们累累血债的秦浩,则摇身一变,成了“培养英雄群体”的“园丁”,由师政委跃上军政治部主任的宝座。 除了着重从思想品质上去揭露批判秦浩这个反面人物的丑恶灵魂而不是展览其丑行的细节之外,李存葆不是把秦浩作为一个极左思潮的代表的抽象标本,脸谱化、概念化,而是把他作为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去如实地表现,从而使这个形象更真实、鲜明,活脱,复杂,更具有概括性。 小说中写道,在“万岁事件”发生后,秦浩当时作为团政委找郭金泰进行了一次谈话: “老郭,咱们作为老战友,对你摊上这种事,我是很同情的。” 秦浩深感为难地说,“可对这种严重的政治事件,总是要处理的。当然,你完全有理由不接受处分。那样,咱们只把这件事交给地方政府,让他们去追究福堂老汉等一些人的责任。可那老汉,你给他把扁担也不知道是个一。老郭,你看这事……” 从秦浩的这番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秦浩身上多多少少还有一点“作为老战友”的同情心,一个共产党人的正义感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而在五年后的一九六六年,当秦浩重新翻出“万岁事件”的老账,将郭金泰“打倒”之后,秦浩又一次找郭金泰做了一次谈话。虽然秦浩仍然口口声声称是“老同志”“老战友”,但是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那么一种真诚了,而代之以虚伪、狡猾,以及得势者居高临下的挟胁。李存葆并没有详细地写出秦浩这种变化的轨迹。但是仅仅从所叙述的秦浩的两次谈话的时间安排上,就使我们意识到,秦浩的变化是有一个过程的。只有在十年动乱这样的特定环境中,秦浩才能火借风势的演变成一个野心家、政治骗子。 在小说中,李存葆既揭露批判了秦浩本质的反动腐朽,又没有把他简单化。而是把他作为一个社会关系总和的“人”,写出了人物的复杂性。比如,既写出了秦浩整郭金泰的心狠手辣,又写出了他事后的恐怖心理。他的耳边不时响起郭金泰对他的警告:“总有一天,党和人民要算这笔血账的”。在秦浩为升任军政治部主任而洋洋得意时,小说写出了他内心的恐怖与空虚:“龙山工程上马时一路顺风,军首长没谁过问‘具体关怀’的具体内容,这个秘密只有他自已清楚。眼下,龙山工程报废了,万一……,他陡然感到,仕途虽然攀上了坦然的境地,回首望却是一道道恐怖的阶梯!”小说还写道,“这就是郭金泰的墓。虽然他与十八名烈士葬在一处,却没有进入烈士的行列。人死啦,账也了啦。秦浩总算大度,还给了他一块葬身之地……”在这段文字中,充满了作者对秦浩的控诉与犀利的嘲讽。同时,也使我们看到,在秦浩身上还残留着那么一星半点人性,总算没有彻底灭绝。从而写出了人物的复杂性,使人物个性更突出、鲜明,增强了人物的真实感。 结论 综上所述,李存葆在《坟莹》中集中体现出来的悲剧创作要把握艺术分寸感的美学原则的主要内容是: 在构成悲剧性冲突、对矛盾的揭示处理上,时时注意把自己的情感倾注在代表正义的社会力量方面,形象的展示正义的社会力量在与反动腐朽势力的顽强斗争中必定取得最后胜利的前进趋势;对生活中的阴暗、丑陋,不是自然主义的展览其表面现象,而是着重从历史的高度,把握剖析阴暗、丑恶的实质和根源。 在悲剧人物形象的塑造上,把握住无价值的牺牲与有价值的人生之间的辩证法,从无价值的牺牲中写出有价值的人生,即像鲁迅先生所指出的“将有价值的人生毁灭给人看”;正视正面人物身上的美德与愚昧,做到既忠实于历史的真实,又自然而然地从真实的再现中流露出强烈的倾向性。 对于反面人物,不是自然主义的展览其丑行劣迹之不堪入目的细节,而是着重从思想本质上揭露剖析其反动腐朽性,并把这种揭露剖析放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之中;不是把反面人物脸谱化、概念化,而是把他作为一个社会关系总和的“人”来再现,形象的表现其思想、性格的丰富、复杂与多元性。 正是因为在《坟莹》创作中,李存葆成功的实践了其悲剧创作要把握艺术分寸感的美学原则,所以,我们看到:小说描写的虽然是一场大灾难、一场毁灭性的悲剧,但并不凄惨忧伤,反而使人感到悲壮崇高。即:使我们看到了悲剧人物的正义感及与灾难斗争的英勇无畏精神,在毁灭中展现出来的人生的真正价值,人性良知的复苏;小说虽然描写了我们共产党人经历的挫折、错误甚至失败,但并不使人悲观绝望,反而更激发起人们的革命乐观主义、英雄主义精神,坚定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小说虽然也真实的描写了生活中的假、丑、恶,但这种对假、丑、恶描写是对真、善、美的反衬,使人从中得到了真的、善的、美的艺术享受和薰陶。 李存葆的悲剧创作要把握艺术分寸感的美学原则,是他基于长期生活积累之上的创作实践的结晶,是他在创作实践中对革命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具体运用的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是他对十年动乱这段历史严肃思考的结果。他的这一美学原则,体现了他在艺术上的追求和审美理想,无论是对社会主义悲剧创作,还是对丰富社会主义的悲剧理论,都是一次大胆而成功的尝试,是一个不小的贡献。 注: [1]《当代作家谈创作》第47页。 [2]《文学不会给历史留下空白》---《小说选刊》1985年第2期。 [3]同[2]。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46页。 [5]《坟-论雷峰塔的倒掉》。 [6] 同[2]。 1985年4月4日-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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