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深入河北、甘肃贫困地区考察指导工作,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上就扶贫开发发表了重要意见。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大力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努力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也很关心扶贫开发工作。中央决定我分管扶贫开发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虽然过去对扶贫工作有所接触,在重庆、广东工作时,也因地制宜进行过一些探索,但对全国情况知之不深。这一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扶贫开发的很多文件和材料,并到全国贫困程度最深的县之一──甘肃省积石山县做了“解剖麻雀”式调研。这次调研,我们不踩点、不提前打招呼,到县后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选择了3个村,分成7个小组,对44户逐户进行访谈并填写调查问卷,还临时抽查了一些农户,基本看到了“正常”状态下的贫困村,了解了贫困状况、群众诉求和脱贫致富的主要困难与障碍,掌握了许多第一手资料。回来后,我们写出了专题报告,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下面,结合学习、调研体会和大家的发言,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回良玉同志主持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在以往的基础上,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基本解决了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初步走出了一条以经济发展为带动力量,以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途径,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普惠性政策与特惠性政策相配套,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在这10年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4%,高出全国1.3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15.3%,高出全国5.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及生态环境改善迈出了重大步伐。可以说,过去的10年,是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10年,是贫困地区发展快、贫困人口得实惠最多的10年。从国际上来看,我们是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比例减半”的国家,扶贫事业的成就具有标杆意义,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依然很大,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不高,扶贫开发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实现脱贫致富任重道远。从积石山县了解的情况看,贫困状况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2012年,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776元,仅为甘肃省的62%、全国的35%。有些农民一年只能吃两三次肉,很多人生病后硬撑苦熬,因病因灾返贫现象较为普遍。农业生产条件恶劣,产业结构单一,农用机械很少,基本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不少孩子没有上学或中途辍学,调查户中农村劳动力文盲率46%,上过小学的34%,两者合计达80%,基本职业技能缺乏,转移就业困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很薄弱,部分农户饮水困难,每年仅买水一项支出就超过千元,一些自然村不通水泥或沥青路,有的村民看病、小学生上学步行时间在2个小时以上。目睹这些情况,使我们对目前的扶贫形势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今后的扶贫目标任务有了更清晰的判断。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强调要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我们要从战略全局出发,深刻领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扶贫开发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推进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我们党和政府抓扶贫,不同于国外的救济性、慈善性扶贫,而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制度特征是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为此,邓小平同志设计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第二步是先富帮后富,第三步是实现共同富裕。从实践看,我们第一步走得很好,目前已到了先富帮后富这一阶段,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予以推进,力争走好第二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明确要求:“加大对扶贫对象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这就把扶贫开发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作为关乎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推进扶贫开发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要到贫困地区走走,就会深感农村与城市、贫困群众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差距很大、反差很大,就会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有更深的理解。虽然贫困地区全面小康标准不可能与全国、与发达地区完全相同,但当全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时候,如果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还没有一个明显改善,那也是说不过去的。现在距2020年不到8年,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必须有紧迫感。
(三)推进扶贫开发是促进民族团结的有效手段。我国的贫困分布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有相当一部分是在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2011年,全国8个民族省区农村贫困人口3917万人,贫困发生率26.5%,比全国的12.7%高出一倍多。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低、就业难度大、心理不平衡,容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分裂势力所利用。推进扶贫开发,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争取民心、化解矛盾、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四)推进扶贫开发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扶贫开发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贫困群众,最能体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只要我们坚持不懈这样做,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筑牢我们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贫困地区,了解贫困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帮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就会受到他们的欢迎和爱戴,干群关系就会更加融洽。
总之,推进扶贫开发,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顺利推进,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中国梦”的实现。我们只有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扶贫开发的极端重要性,才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去谋划举措、制定政策、推进工作,才能促进扶贫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当然,扶贫开发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到2020年就结束了,而将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始终,各方面都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短期行为,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
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历史变革。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扶贫开发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体制机制条件等深刻变化。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需要,大力破除传统观念的束缚,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以大的气魄、大的担当、大的作为,汇全国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把扶贫开发事业加快向前推进。
(一)要全党、全国和全社会合力扶贫。扶贫开发既然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是关系战略和全局的大事,就要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党委要将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选派得力干部。要立法立规,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扶贫开发这项长期工作持续推进,不因领导人的变化和领导精力的转移受到影响。政府要按照党委和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也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各级扶贫工作部门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研究让各方面力量都行动起来的途径和方法,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推进扶贫开发,既要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更要重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运用市场的强大力量,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的信贷投放,激发贫困地区的内在活力。要制定激励措施,即使是政府手里掌握的扶贫资源,也可以考虑按市场方式配置,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要在全国范围内配置扶贫资源。在当前资源要素全国流动、区域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背景下,扶贫开发工作要有宽视野、大格局,在全国范围内考虑扶贫资源配置。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需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在贫困地区安排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引导资金、技术和人才向贫困地区集聚。贫困地区要“眼睛向外”,跨出行政区的圈子,在更大范围内寻找发展机会、拓展发展空间。现在发达地区和城市很多事没人干,而贫困地区很多人没事干,贫困地区应千方百计把劳动力输送出去,把人才吸引进来,实现互利共赢。
(四)要把扶贫开发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制度性平台。现在很多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这既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党和国家事业的长治久安。如果建立制度化的措施,使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能够到贫困地区挂职或任职锻炼,可以“一箭双雕”:一方面,通过参与扶贫开发,可以使我们的干部深刻认识基本国情,增进与群众的感情,锻造吃苦耐劳优秀品格,养成埋头苦干精神,真正成长为我们党需要的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干部,在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时更能从实际出发,从而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另一方面,安排机关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可以发挥牵线搭桥、帮助引智引技引资的作用,有效解决贫困地区缺人才、缺技术、缺资金、缺信息等突出问题。同时,还可考虑建立干部“双向”培养交流制度,既要使外面的干部进来,又要组织贫困地区县、乡、村干部走出去,到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培训,挂职锻炼,以开阔眼界、转变观念、提升能力。
(五)要用扶贫济困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中华民族有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现在社会上想捐钱、做善事的人很多,关键是要有好的机制和办法。要研究建立企业和个人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保障贫困地区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捐赠减税免税政策,大力宣传和表彰扶贫先进典型,让那些为扶贫开发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名有利,努力营造“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社会氛围。譬如企业支持贫困地区建设职业教育学校,就可以以企业或个人命名,可以享受优先用工待遇。现在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已经实现了对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全覆盖,每两年有一次表彰活动,但对于各种社会组织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尚未建立起完整有效的激励办法和机制,应该加快推进。广东搞了个“扶贫济困日”,是社会动员的一个有效平台。国家每年10月17日都要开展“国际消除贫困日”活动,可以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影响。这样做,既有利于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也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
三、要进一步创新举措、健全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面对的是“硬骨头”,靠短期措施、常规手段难以奏效,必须在已有基础上,制定更加有力的举措,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争取让贫困群众的生活在未来五至十年有进一步明显改观。要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在保持工作部署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举措、加大投入,做到工作长期化、政策制度化、措施社会化、要求法制化。刚才范小建同志讲到的十大行动计划,包括村组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危房改造、职业教育促进就业、扶贫旅游农家乐、贫困村信息化、微型金融行动计划等,都是新形势下加强扶贫开发的有力举措,我都赞成。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研究改革贫困县考核方式。考核是个指挥棒,上边考核什么下边就集中精力干什么。目前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一样,政绩考核偏重国内生产总值(GDP)。这导致贫困地区的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做大GDP上,而没有在扶贫开发上下大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强调:“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领导同志的工作要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这样才有重点”。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关键是要改革对贫困地区的考核方式,建立差异化的考核指标体系,由主要考核GDP增长,转为主要考核扶贫成效。我们实行的是“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领导体制,县一级非常关键。要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率先实行扶贫导向的考核机制。
二要提高扶贫精准度。目前扶贫开发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许多地方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现在全国和各地的贫困人口数量,是根据统计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出来的,至于谁是贫困人口、分布在哪里、致贫原因何在、怎么才算脱贫,很多地方不是太清楚,即便一些地方开展了贫困家庭“建档立卡”的工作,也往往不能真正瞄准贫困户建立帮扶机制,在政策实施时不同程度存在“大水漫灌”的现象。要下决心摸清底数,以原有数据为基础,在全国统一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制定科学可行的调查方案和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以省为主进行组织,落实各项保障条件,培训调查人员,加强抽检核查,确保调查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完善贫困识别机制,改“大水漫灌”为“滴灌”,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并实行动态管理,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借用军事学术语,扶贫就是要瞄准重点、精准制导、定点清除,“清除”一村算一村、“清除”一户算一户。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扶贫工作重心下移,把扶贫开发任务和措施逐项落到实处。
三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扶贫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关键是要提高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现阶段尤其要抓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既可以增加收入,又可以减轻当地资源压力,有的返乡后创业还可以带动就业,一举多得。现在主要的制约因素是,贫困地区劳动力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只能从事简单劳动或做重体力活,收入低且不稳定。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提升就业层次,必须在加强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各部门现有培训资源的整合,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都要有针对性地通过建立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技术学校或让发达地区委托培训等方式强化职业技术教育。同时,很多贫困地区有独特的生物、矿产、旅游等资源,具有发展特色产业的潜力,农民也有积极性,但缺乏启动资金、市场信息和技术指导。有关部门要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财税、信贷、技术等支持措施,扶持农民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比较优势的生产项目,夯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产业支撑。
四要改进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式。要研究探索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机制和办法。首先,要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因为穷就给钱,这调动不了自力更生的积极性。财政扶贫资金的逐级分配下达方式,导致大家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争取更多资金上,对资金如何合理使用重视不够。可考虑引入竞争机制,让有能力把钱花好的地方和单位首先得到扶持,用不平衡的方法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其次,要集中力量办大事。不少地方反映,目前财政资金分配存在着分散、细碎、撒胡椒面的现象,年复一年,成效不大。对一些特殊问题、深度贫困问题,一定要集中力量和资金,限期予以解决。第三,要探索新的项目实施机制。财政扶贫项目多是政府部门直接组织实施,而扶贫项目进村入户,工作量很大,政府部门力量有限,有的是粗放式管理。可以考虑采取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均可参与竞争,这样既可以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加扶贫,把工作做实做细,也有利于社会风气的改善。第四,要推进资金整合。现在扶贫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很多,既有政府各部门下达的,也有社会捐助的,积石山县的财政扶贫投入就有几十个渠道,最小的一笔才5万元。这些资金的使用、项目的安排,往往是划地为牢、互不相关。要加强统筹规划,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形成合力。这些问题都是很大的题目,要认真研究,找出解决的办法。
五要强化金融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户和企业贷款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商业银行因费用高、风险大没有放贷积极性,政策性银行没有基层营业机构,互助、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没有发展起来。改变这种局面,出路在于创新体制机制。要把推进贫困地区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作为金融改革的一个重点,健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贫困地区的激励机制。加大财税、货币等政策支持力度,增加财政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加快信用户、信用村建设,发展农业担保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降低银行发放农户贷款的交易费用和风险。在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中央对今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已作了部署,现在时间已经过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对上半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统筹安排好下半年的工作,该加强的加强,该加快的加快,确保到今年年底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最后,我讲一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问题。今天会议宣布了新一届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进作风,积极提出推进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每年至少两次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扶贫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扶贫办要根据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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