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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4名主任科员 [打印本页]

作者: 罗馨雯    时间: 2013-6-2 16:30
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4名主任科员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监督、法律事务、行政复议等多项工作。为充实法制工作人员队伍,适应本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_8 K. A9 G7 @. D+ B9 ], t一、拟任职位4 [% \8 k/ _0 x" n' o! P% i
市法制办机关4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含主任科员)。
- H3 R' l! d. ~5 t, \二、选调条件
* C9 X- v; U!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满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
+ K2 v  r, d, C6 _% ?! ](二)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7 H6 Q+ d2 I! M5 r1 {+ m7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M0 n( J$ p% r- ?8 N
(四)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大学本科为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为社会科学或者人文科学。
' J% r/ p! k# V4 ~: W1 z7 ?4 ~8 p+ e(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b/ U! @+ `3 o, |7 ?5 K+ T$ l(六)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未婚或者配偶户口在广州。9 h0 g, o; W. R
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0 H8 _; q  S8 M' Q/ G$ x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优先考虑5 p2 J2 e) E* m: l6 u4 m5 I
(一)获得博士学位。
7 r% V9 B$ H4 P. r( Q  @) Y(二)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为民商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社会学。; a9 U8 p0 ^8 u; H$ g3 _1 O. u
(三)具有政府法制、司法、金融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工作经验。6 \5 p( }7 S. z9 L
四、报名要求0 b: \2 V' m* |" t- c+ g( X
(一)报名方式:采用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8层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32(所有材料均要求使用A4纸),联系电话:020-83125291。1 i0 `  v% ]  `* {% ?
1、请在广州政府法制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此公告的附件:《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n* ^$ L5 {7 i& n  R5 L' D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复印件;
0 d9 ]" B8 _2 B- g  o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 o* A0 Q' y5 Y/ G9 [2 `* b4、相关工作经验或经历的证明或复印件;+ C/ ^! n  i# R
5、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每篇字数不超过5000字);8 r+ u1 m. G6 O6 v! f" g8 q
6、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4R全身照片1张。
  Q6 _8 i& u3 P% L0 l7 n(二)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时间为准)。
% Y% ?' @$ k- S9 ^$ ~五、选调程序& E/ J  q+ a" P  ~
经初审符合我办选调公告要求的报名者,通知前来面谈和测试,人选确定后,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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