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标题:
制度创新实现网络反腐的倍增效应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啦
时间:
2013-3-18 00:49
标题:
制度创新实现网络反腐的倍增效应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促成了网络反腐的勃兴,网络也日益成为监督政府反对fubai的重要手段,改变着中国的民主政治生态。网络、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渐成为公众直接便利的反腐肃贪的一个重要渠道,这种新型反腐模式已经成为我国预防与惩治fubai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近期重庆、广东等地发生的网络揭腐事件恰恰暴露出我国反腐体制运作的一些问题。
网络反腐是指在互联网数字化时代,公众借助现代网络高科技技术优势,利用网络的传播便捷、覆盖范围广宽和成本较低、风险系数小的媒介特点,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一种补充形式。
网络反腐是制度反腐的倒逼动力。为改变滋生fubai的宏观制度环境和结构,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国法”和“党纪”两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近年来,反腐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但是,制度反腐任重而道远,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作为防腐反贪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还没有入法,作为新时期反腐倡廉利器的金融实名制信用体系还有待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停留在表层等等,这些制度的缺失导致一些官员利用职权寻租产生fubai,严重影响社会公平与正义,成为公众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成为网络反腐曝光的重点区域。立足于体制内部的自我监督设计,容易产生反腐制度的惰性,造成查处力度不足,程序缺乏公开等,引起公众对fubai事件处理结果的网络猜测。
网络反腐是制度反腐的形式创新。网络反腐作为体制反腐的一种补充形式,打破了体制内的监督利益格局的壁垒,冲破着传统的反腐格局,释放出民间反腐的正能量。随着网络反腐的深入,与之相关的直接强制性制度供给不断增长,2003年最高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和18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相继开通了举报老秘网,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中00建辞典》正式收录了“网络反腐”一词,被评价为中国执政者认可网络反腐的重要标志。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也明确强调,要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湖南省株洲市等基层地方政府不仅建立了举报老秘网,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反腐制度化路径,网络反腐正在迈入制度化、常态化。这些举措一方面说明党和政府对网络反腐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倒逼党政官员接受网络舆论的监督。
网络反腐是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网络反腐不仅是对公共权力运行监督的进步,也是公众民主意识增强的标志。网络反腐开始成为人民群众反fubai的监督通道,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反fubai和廉政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础。网络反腐拓展了公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的政治参与渠道,实现了网络优势与群众力量的结合,不仅是反腐倡廉方面走群众路线,而且成为倒逼实体反腐的一个参照物,有助于推进规范实体反腐。网络反腐打破了制度反腐的非均衡性,在制度变迁中实现确立新的反腐倡廉制度。
我们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加强反腐倡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网络反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要对网络反腐进行合理、必要的管理,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完善举报老秘网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举报老秘网受理机制及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实现网络舆论监督与现有体制监督力量的有机结合,形成正效应反腐合力。二是网络反腐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其确实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可能危及公民、集体的权益和国家安全。网络反腐是民众和官员集体围观的反腐教程,对官员的贪腐冲动形成一定的制约。一方面话题易被策划,背离事实真相,容易情绪大于理性,产生网络诽谤他人最基本的人格尊严;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官员出于本能自我防卫反应,出现打压现象或者采取规避fubai的手段,产生“潜水”型fubai。三是网络反腐是依靠大规模群众动员惩治fubai的反腐形式,最大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力量来对抗fubai,缺乏天然的权威性,仅代表民间的草根阶层追求社会公平的正义力量,尚不足以预防和治理贪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和改变fubai的结果,最多形成舆论和道义的压力。
科学而理性的反腐制度才是反腐建设的根本之道。只有建立有效的制度反腐体制,积极发挥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回到制度反腐的原点,用制度惩治fubai,才能维护好网络反腐环境,实现网络反腐的倍增效应。要从制度上健全网络反腐机制,努力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轨道,完善网络反腐法制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网络反腐路径,进一步开发网络反腐的潜力,加强对网络信息人的保护和激励力度,提高网络反腐信息的生命力,形成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无缝对接,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作者:江胜尧 来源:学习时报
欢迎光临 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http://caiyes.c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