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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破文化发展障碍 立创新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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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以文化人
时间:
2013-3-15 11:41
标题:
破文化发展障碍 立创新发展机制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文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了加快文化发展,必须建立健全文化创新机制。笔者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创新水平应该上一个台阶,力争在文化各领域出现一批有世界影响的创新精品。
一、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是我国文化发展的战略要求
1、只有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才能更好地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四十多年的文化发展,我国人民的文化消费进入了新阶段,人们文化消费态度、消费动机、消费方式、消费频次都出现了新的变化,呈现多样化、精细化、个性化的特点,文化消费追求“新、奇、特、专、快、变”。面对社会文化消费的这种变化,文化生产者只有更加重视文化产品内容和形式创新,才能满足人们不断细化、不断变化、不断深化的文化消费需要。以图书出版为例,在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的营养健康书籍大受欢迎,印数动辄几万、几十万册。但今天如果不加区别的泛泛谈论营养健康的书籍恐怕难以卖动,因为一般性的营养知识在全社会已经相当普及,一般家庭也都备有这类书籍,人们需要的是更加专业、更有针对性的营养书籍,如专门面向幼婴儿、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中年人、老年人、家庭主妇、新婚夫妇、病人等群体的营养书籍,甚至还可以往下细分。图书消费是这样,其他精神产品的消费莫不如此。这种文化消费特点对文化生产的创新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墨守成规、不知变通就无法摸准时代脉搏,迟早要被市场淘汰。
2、只有提高创新能力才能适应我国文化生产新阶段新特点。如果说改革开放以来以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文化生产实际上是供不应求的短缺经济,那么目前国内的文化生产已经同国民经济其他行业一样,步入了过剩经济的行列,过剩已经成为文化生产的常态,文化市场已经从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当年那些“暴利”行业也都陆续变成了“微利”行业,不管是报纸、期刊杂志、图书、电视节目、电影、网游、演出、动漫等文化产品,都呈现出数量上供过于求的态势。文化市场已经不可能回到三十年前人们见书就买、是电影就看是时代。我国每年拍电影500多部,能进入电影院公映的只有100多部。每年拍电视剧1.5万集,而全国大大小小的电视台加在一起,一年的有效播出量也只有6000集到8000集。2011年制作动画片435部,但全国电视播出机构播出了其中的82部,剩下4/5的作品,都是直接从厂房进入了库房。面对进入过剩经济时代、竞争越来越残酷的事实,文化生产者必须思考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是在过剩经济时代如何生存,在过剩经济时代谁能生存?而答案只有一个:只有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才是唯一的出路。
3、提高创新能力是我国文化“走出去”的需要。在我们进入经济全球化的同时,文化全球化也在加紧了步伐,各国文化相互激荡、相互影响,无不在悄悄地争夺文化竞争的主动权,谁掌握了文化竞争的主动权,谁就能在21世纪掌握国家战略的制高点。而文化的竞争力有赖于国家文化的创新力。在文化全球化过程中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美国文化在全球咄咄逼人的攻势,甚至连欧洲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都感受到美国文化的威胁。有人惊呼,文化全球化实际上是美国文化全球化。面对美国的文化霸权,有的国家用“文化例外”加以抵制,却收效甚微。然而,美国文化产品之所以风靡全球当然也不是偶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文化创新力的国家,美国的文化产品以其不断创新的内容和形式吸引着地球上不同民族消费者的眼球。相比之下,中国文化目前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还不高,文化走出去能力不强,文化贸易存在巨额逆差,这些无不与中国文化创新能力有关。中国人制造了世界1/3的电脑,1/2的数码相机和DVD播放机,2/3的复印机,60%的体育用品,75%的中国礼品玩具,但中国却不是文化贸易大国,正如英国原首相撒切尔夫人所说的:中国还不是超级大国,“因为中国没有那种可用来推进自己的权力,从而削弱我们西方国家具有国际传染性的学说。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这种情况与正在崛起的中国大国地位非常不适应。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提高中国文化创新能力,使中国迈进文化创新强国之列。
4、提高文化创新能力也是中国文化发展突出矛盾决定的。我国文化发展最突出的矛盾是文化创新力弱,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文化生产表面繁荣,文化产品琳琅满目,但那种具有创新型传世杰作却凤毛麟角、寥如晨星。文化市场大量充斥着没有特色、陈陈相因的平庸之作和速食型文化快餐。哲学社会科学界人云亦云,各种学术fubai滋生蔓延;文学创作妖艳怪状,乏善可陈;图书年出版二十多万品种,却找不出多少“精品”与“经典”;报纸千报一面,失去了新闻的功能;数字出版突飞猛进,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媒介越来越先进,可是内容创作却跟不上,原创性作品匮乏;影视界“翻拍”、“翻新”盛行,节目形式大于内容;电视剧生产被形容为“只有资本,没有创新”[①];动漫制作抄袭、汉化大行其道,原创作品遭到冷遇;网络游戏坚持原创的网游少之又少。种种现象归结到一点,就是文化创新能力弱。创新能力不足不仅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导致结构调整缓慢,增长方式落后,文化GDP虚高,泡沫严重,而且制约了中国文化的长远发展,是我国建设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最大障碍。
二、建立健全文化创新机制是提高中国文化创新能力的关键
文化创新的机理复杂、影响因素众多,而最关键的就是文化创新机制。我国文化创新力不高,根本原因就在于还没有形成有利于文化创新的机制。所谓文化创新机制,指的是影响文化创新的诸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它是文化创新得以发生、发展和实现的直接土壤和环境,对文化创新的动机、频率、质量和结果有着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我们必须建立健全文化创新机制,“建立以文化生产单位和个人为主体、以优秀文艺作品的市场化开发为重点、以完备的产业链和完整的价值链为依托、以版权保护为保障的文化创新机制。”这一表述第一次明确地阐明了文化创新机制的特点和要求,为提高我国文化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我国的文化创新机制指明了方向。
1、以文化生产单位和个人为主体。文化创新的主体是文化生产单位和个人,文化创新机制的核心是有利于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主体的创新潜能。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调动出来,文化创新的目标就无法实现。首先,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必须从企业性质和兴衰成败高度重视文化创新。图书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电影制片公司、艺术院团、广告公司、互联网企业都是文化创新的基本单位,是文化创新的主力军。文化企业与一般企业有共同的成长规律,都需要创新。但文化企业对于创新有着特殊的、更高的要求。文化企业是为社会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精神需求的单位。创新是文化企业的本质要求。为了向社会提供创新型产品,文化企业首先必须是创新型企业,无论是企业组织、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模式等方面都要有利于创新的生成,需要形成鼓励创新、尊重创新的企业文化,形成让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的企业制度。其次,对于文化个体生产经营着来说,文化创新最终需要落实到人身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文学家、艺术家、编剧、导演、记者、编辑、设计师、文化个体生产经营着,都是文化创新的主体。个人作为文化创新的主体,必须牢固树立创新观念,提高创新素质,掌握创新技巧,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真正使自己成为创新型人才。
2、以优秀文艺作品的市场化开发为重点。文化创新包括内容的创新和形式的创新。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文化的创新本质上是内容的创新,形式的创新是为内容服务的。之所以把文学艺术作品作为文化创新的重点,是由文学艺术作品在文化产品中的地位决定的。文学艺术作品在所有文化产品中数量最多,比重最大,是文化产品的主体部分。文学艺术作品又是其他艺术形式的基础和源头,其原创能力和质量对其他艺术形式具有重要影响,抓住了文学艺术作品的创新,就抓住了文化创新的牛鼻子。当然,在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绝大多数文化产品的开发是“市场化开发”,这种开发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讲究经济效益,实现从商品到货币“最惊险的一跳”。文艺作品的开发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特点,开发的难度大,流程管理要求高,从创意、可行性论证、立项、筹资、制作、宣传推广到营销各个阶段,都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提高文化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为目标。重视开发中的融资成本、融资方式、资本运作。避免政府头脑发热、大包大揽、不尊重市场规律。实践证明,市场化开发是成功的保证,政府大包大揽往往归于失败。
3、以完备的产业链和完整的价值链为依托。完善产业链对文化创新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产业链对创新的影响表现为创新资源投入、创新成果产出、创新合作和创新环境。它强调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性,从创新基础、科技投入、产出效益、环境支撑、持续创新等方面去影响产业原始创新能力,以产业链为轴线,串联政府、企业、中介、市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形成互为需求、互为依托的关系。当前国内文化生产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产业链不完整,不同环节之间相互脱节。创作、策划、研发人员不懂市场,营销人员不关心研发、不懂创作,产学研相互脱节,中介不足,投资人和经理人互不理解。以电影制作为例,完整的电影产业链包括投融资、编剧、制作、发行、放映、后电影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开发等。电影产业链完整,电影产品的价值才被充分开发出来,才会形成合理的价值链。如美国电影票房收入只占电影综合收入的30%,70%的收入来自于电影非票房收入。而我国正好相反,电影票房收入占了电影综合收入的70%,不到30%的收入来自于电影非票房收入。实践证明,产业链不完整或价值链不合理,文化创新的价值就能难实现,创新也就失去了方向和动力,这种创新就能难深入持久。
4、以版权保护为保障。文化生产是一个版权密集的产业,文化创新的成果就体现在版权上,版权是文化生产者的核心利益所在,保护了版权就保护了文化生产者的核心利益,保护了文化创新的积极性,解决了创新者的后顾之忧,就为版权交易创造了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缺乏对版权的保护,盗版猖獗,必然严重伤害诚实生产者的积极性,侵害原创者的利益,滋生分配不公,扰乱市场秩序,妨碍国际交流。老秘网专家认为:“版权保护是当今文学艺术创作中极大的问题……如果不对盗版现象做严肃、严厉打击,没有舆论上的制止,国家文化创新的精神就会消失。”[②]而盗版的核心是急功近利、唯利是图。这一行为将导致社会良知和道德底线被冲垮,不利于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应该坚决制止。正因为如此,“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遇到的最大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就是谁创新谁倒霉,这会极大地压抑企业创新的动力,在市场上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局面”[③]。目前国内盗版现象猖獗,版权形同虚设,新书还没有出版,盗版图书就先出来了;电影还没有放映,盗版光盘随处可以买到。盗版已经毁掉了中国的影像制品产业,毁掉了音乐产业。如果不加以制止,还会毁掉中国电影产业、数字出版产业、动漫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产权、打击盗版是完善文化创新机制的核心环节。
三、“十二五”加快构建文化创新机制的重点
要改变我国文化创新能力弱的现状、建立健全我国文化创新机制必须有一种紧迫感。“十二五”期间需要重点做好下面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文化创新的管理体制。体制是机制所依存的宏观基础,机制是体制的微观构成。当前我国的文化体制还有许多不利于文化创新的地方,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有利于文化创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文化产业在近几年出现了跨媒体、跨界融合的趋势,文化创新往往需要协同作战、联合攻关、部门协同、平台互用,成果共享,为了实现创新系统的整体协同,必须建立超越创新主体的统一管理体制,以便对文化创新做出统一部署,对创新过程实施统一规划,对多元创新主体的利益进行统一协调,对创新成果分配和利用实施统一管理,以保证创新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解决我国文化宏观管理体制上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问题,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二是在管理方式上,传统管理体制管得太多、太死,对微观领域干预太多,不利于文化生产经营主体发挥创新的开展。必须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文化企业的关系,避免出现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现象。把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让政府的“挤出效应”抑制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总之,要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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