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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有资产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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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茂名秘书
时间:
2013-2-25 10:01
标题:
国有资产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当前,南溪正处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双加速”时期,必须保持足够投资强度和密度。近几年来,南溪始终以提高国有资产效益为目标,不断创新国有资产运营机制,以资产换资本,以时间换空间,以市场换发展,助推南溪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做强公司为基础,以资产换资本
完善法人治理,搭建资产运营平台。早在1998年,南溪就成立了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由区规建局统一进行管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2007年,为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项目工作要求,在原公司基础上,成立了南溪区财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源公司),由区财政局监督和授权,代表区政府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搭建了三个平台(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平台、政府性融资平台、政府性投资平台),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18亿元。
整合国有资产,做大做强资本规模。将全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用房、非经营性办公楼、闲置国有资产及在城市、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国有资产统一划转到区财源公司,由公司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彻底改变了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现象。为拓展公司经营范围,在财源公司下面,又分别组建了罗龙投资公司、南溪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润南资产开发有限公司、仙源绿化苗木公司,分工投资罗龙工业集中区、区域内公路建设、砂石运营、苗木基地建设。由财政直接注资、通过招拍挂形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等方式,国有资产规模由初期的3亿元增加到现在的31亿元。
二、以科学管理为核心,以时间换空间
科学分类管理,扩大国有资产效益。对增值潜力大的资产,由政府长期持有,形成政府长期收益,如在滨江新城推进过程中形成了一大批这样的优质资产;对当期价值已接近顶点的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实现政府收益;对不具备处置条件或不能处置的国有资产,一方面通过评估作为抵押物或担保物用于政府融资,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形成国资公司的利润和现金流。近几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达8000万元,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1.8亿元。财源公司作为法定业主,投资项目总额37亿元,已完成21.3亿元,较好的弥补了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
建立合作联盟,积极开展项目融资。根据政府财力增长预期、融资能力和偿债时间,科学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财源公司投融资平台,探索建立了“银、政、企、保”战略合作模式,利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资产,采取项目贷款、委托贷款、项目融资、社会融资等方式,先后为宜南快速通道、罗龙工业集中区、城市西拓工程、棚户区改造等多个事关南溪发展大局的项目融资。协助企业做好项目包装和项目推荐,积极为企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和反担保。同时大力推进融资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省级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国有资产进行融资额达23.75亿元,其中银行融资10.85亿元。
三、以市场运作为手段,以市场换发展
推进模式创新。通过整合国有资产,向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集中。通过BT模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公开招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成功将新城滨江三期防洪堤及基础设施项目打捆包装,引进重庆博正投资公司投资3亿元建设;将滨江新城学校、医院、安置房等7个基础设施项目打捆包装,引进广东蜀粤投资公司投资4亿元建设;通过类似方式实施了罗龙工业园区道路、学校、安置房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达5亿元。
坚持市场运作。通过BOT市场化运作,将项目未来运行收益作为投资偿还来源,如投资8000万元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罗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又如“数字南溪”项目,在方案设计好后,引进电信企业投资,政府向企业租用服务,既解决了一次性投资问题,又避免了日常运行维护成本;再如城市公交,也是公开遴选引进了业主投资,政府对运营企业进行合适补贴。通过这些模式,有效解决了城乡公共设施投资问题。
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管理出效益
健全国资管理制度。随着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南溪国有资产管理在产权确认、资产划转、管理制度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体系,保证了国有资产安全,实现了保值增值。制定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规定2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过公开拍卖,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出台《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定重大资金使用、资产处置、人事任命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国资管理部门和政府审批;把国有企业决策、经营、管理的监督关口前移,确保规范运作。完善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建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把资产运营效益同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机结合,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指标,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规范产权处置行为。为防止资产流失,每处置一笔国有资产,都严格按照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办理。始终坚持把资产评估和确定出让保留价作为资产转让、收购、处置的前置环节,在准确掌握国有资产市场价值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资产转让、收购、处置。通过建立公开拍卖制度,使资产处置公开透明,实现买卖双方公平交易,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2011年处置的两批国有资产(经营性门面)中,原帐面价值仅1200万元,经过公开拍卖后,拍卖到2300万元,增值幅度达90%。几年来共处置资产近8000万元,平均增值幅度达到65%。作者:李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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