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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党务发文和行政发文的区别 [打印本页]

作者: 甘肃老秘    时间: 2013-2-8 09:00
标题: 请教党务发文和行政发文的区别
网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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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 j1 ^  |: Z请问老师,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
/ I* i/ K# b, q5 E- ?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抄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P/ V9 U7 H# t- c- d# w, X再请教: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如果可以,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抄送: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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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4 p7 h0 N9 m# ^  ~+ B9 \$ E- r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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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不可以党政不分(党政机关混杂主送),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抄送机关指的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据此,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就可以抄送。 " |; W4 w+ r' S$ @+ F% c
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属于党内正常行文,当然可以。 / n5 Y% o* F5 W& d6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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