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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进行时的文化体制改革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啦    时间: 2012-11-5 07:18
标题: 进行时的文化体制改革
  从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文化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已经将近10年。到目前为止,按照中央部署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文化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已基本完成,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但是,十年一役的告捷,并非改革的收兵之日,文化体制改革仍可谓一场“进行时的改革”,改革还要闯关。
    第一,文化事业的改革需要深化。
    目前被定位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2、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新闻老秘网和时政类报刊;3、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4、重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5、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保留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6、承担公益性任务的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考古科研管理机构、艺术院校、画院等。根据现行的“文化事业、产业”分类原则,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主要职责是以非营利的方式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因此“公益性”、“非营利性”是其根本定位。实际上,在以上几类文化单位中,既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纯公益性的单位,也有电视台、出版社、新华书店等实际上具有营利性质的单位,将不同性质的单位统归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在分类和定位上是不准确、不清晰的。所以,文化领域简单的“事业、产业”二分法亟须通过理论和实践的探索进一步深化。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决定了其资金投入主要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付。多年来,国家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但各地由于基础资源薄弱、历史欠账太多等原因,公共文化建设资金缺口仍然巨大。在现有条件下,如何解决有限的财政资源与不断增长的公共文化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们期待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文化事业的投入稳步增长,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文化事业,并不意味着公共文化建设资金完全依靠政府投入。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在法律框架下,建立公共文化的参与、赞助、捐赠制度,调动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实现资金来源渠道的多元化,最终建立起多元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模式。
    目前,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已经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基本完成了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三项制度改革。但是,如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仍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当前一个突出的症结就在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考核、问责机制不够完善。文化事业单位的职责是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其绩效体现在社会效益、社会价值的实现。但是,现有的绩效评定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无法量化,导致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都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同时,对于文化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员工的考核评价主要来自于单位内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缺乏社会公众的参与,所以考核评价结果也很难真正反映该单位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文化事业单位公共文化服务效率和水平的关键在于,要明确、细化不同类别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建立主管部门、专家、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尽快启动与考核评价机制联动的问责机制。
    第二,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反思。
    把文化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把文化单位区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企业单位,是指导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企业单位各有其改革方向和目标,但都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功能定位不同,但都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基本目标,都承担着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使命。这些都是在改革过程中已经形成的共识。
    在当前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表现出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相当一部分文化企业只重视文化产品的经济功能、产业功能,而忽视文化产品本该承担的政治功能、教化功能。众所周知,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也具有商品属性;具有价值形塑功能,也具有经济产业功能。对文化双重属性、双重功能的全面认识和有机结合是推动文化走向繁荣发展的必要前提,反之,偏狭的认识和做法则会导致文化建设发展的巨大失误。所以,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不能仅仅以收视率和票房来定义,也不能仅仅体现在文化产业园区和GDP。文化产业要有文化,有灵魂,有价值弘扬,要兼具教化功能和产业功能。在今后文化产业的改革发展中,需要进一步从理论和政策层面明确文化产业的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打造“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当前在文化产业发展实践中遭遇的另一个难题是:文化产业各门类的同质化现象严重,各种文化建设项目、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基地泛滥雷同,动漫、网游等新兴文化业态遍地开花。这种一哄而上、盲目建设、同质竞争的现象说明,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还处在互相模仿、抄袭的初级阶段,文化企业还缺乏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其核心竞争力来自于有价值内涵和艺术品格的原创内容,正所谓“内容为王”。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文化企业尽快走出低级复制、粗制滥造、急功近利、圈地赚钱的短期行为,真正追求以精品经典创造为导向的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第三,文化体制改革的路径需要继续探索。
    根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全国出版发行、电影电视剧制作等领域基本完成全行业转制,全国文化系统承担改革任务的2102家国有文艺院团中,已有2061家完成改革任务,完成率达98%,非时政类报刊完成转制1600多家,22个省区市实现省内广电传输网络整合。全国共注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4000多家,核销事业编制18万个以上。按照改革既定的任务书、时间表、线路图,党的十八大之前,文化体制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我们之所以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如此高效地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文化体制改革采用了“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总体上看,10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动力主要来自政府的政策供给和制度安排。政府是改革的主导者,规定改革的路径和目标,确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推动深化改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初期,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起到了有效冲破阻力、开路架桥,为改革保驾护航的作用;在改革复杂性日益突出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自上而下”的基本路径,从全局的高度对改革的目标、任务、道路以及配套政策做出系统安排,同时也要加强对改革进程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在当前文化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改革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改变行政主导、多头管理、职能分散的现状,突破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区域壁垒的制约,已经成为普遍的呼声。文化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文化生产力需要进一步解放,新一轮的改革迫切需要“自上而下”的破冰。
    与此同时,在总体性改革方略的指导之下,我们也要进一步思考,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性巨大的现实条件下,改革蓝图的设计如何进一步精细化、类别化,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发展水平做出更切实的分类指导。在期待中央政策强力推动改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制度变迁的深层动力来自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合力,激发基层文化单位和文化工作者的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来自基层的改革路径探索,是推动改革前进、落实改革措施、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
作者:田嵩燕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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