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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四化”推进法院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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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习啦
时间:
2012-10-29 08:26
标题:
用“四化”推进法院党建工作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院党的建设,是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山西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延安会议”精神,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任务,硬化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努力使法院党建工作更加体现科学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具有实效性。
深 化
适应世情国情深刻变化,必须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从政治领域看,我们与国际敌对势力在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发展道路方面的较量将是长期的,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从经济领域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不少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从社会领域看,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结构深刻调整,社会管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态势将进一步凸显。这些严峻考验和深刻变化,都要求必须进―步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愈来愈高,特别是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国家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推进,必然涉及各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全省综改区建设的司法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法院面临的执法环境更加复杂,服务发展大局、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复杂的外部环境,只有进一步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才能推动和保障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提高法院队伍素质能力,必须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党员干警已经成为法院队伍的主体,其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近年来,各级法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但同时应该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法官队伍所受的诱惑腐蚀同样日益加大,对党员队伍的考验更为直接和广泛,法院队伍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都需要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契机,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措施解决好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证。
细 化
切实加强法院队伍思想建设。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要持之以恒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办案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议、决定贯彻到司法审判和法院其他工作之中。要深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的内在统一性,端正司法理念,深化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干警增强遵守党的章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切实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当前,在一些基层法院重审判、轻党建,治党不严,抓党建工作不到位;一些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建理念和思路缺乏创新,党建与审判工作脱节;部分基层法院党组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党的组织建好建强。要切实完善党建工作格局,法院党组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一个中心两条线”党建工作格局,研究落实推进党建工作的措施。
切实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近年来,各级法院围绕作风建设下了很大功夫,收到明显成效。但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仅靠一年、几年的努力就能彻底解决的。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要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以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为抓手,在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上狠下功夫。要加强学风建设,利用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有利契机,引导广大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加强生活作风建设,抓好经常性教育,不断增强干警加强自身生活作风建设的自觉性;抓好经常性监督,及时对干警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提醒、警示、批评、教育;抓好经常性管理,进一步严格干警的生活管理制度,完善相应的廉政规定、奖惩机制、监督机制。
硬 化
围绕服务审判执行、提升审判质量抓党建。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采取有力措施,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审判,两手都要硬。既要防止片面强调审判工作、“重审判轻党建”的倾向,又要防止“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要始终坚持是否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与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结合起来,防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要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司法水平。
围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稳定抓党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是法院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真正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要积极创新服务群众方式,拓宽服务领域。要结合法院实际,推出灵活多样的便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打造最便捷的司法通道、营造最公正的司法环境。要普遍开展党员与群众结对帮扶、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等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警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要立足法院涉诉信访高位运行的实际,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点,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把执法办案转换为服务群众的过程,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
围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机制抓党建。从党建工作多年的实践看,只有形成一套完备、健全、管用的制度,党建才能真正地推动工作,发挥引领保证作用。要切实注重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形式巩固下来,努力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保发展上形成一套长效机制。既要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廉洁从政准则等共性制度,又要从法院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具有法院特点和区域特色的个性制度。要建立健全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机制,使地方党委领导与法院系统指导有机结合,使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估机制,通过考核评估促进党建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要健全党建工作沟通交流机制,利用报刊、网络等交流平台,充分展示法院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强 化
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落实推动党建工作的专项措施。对党建工作既要有宏观要求,又要有具体措施;既要有安排部署,又要有督促检查。要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法院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党组其他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支持、协调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具体组织落实好党建工作任务。党员要立足岗位,尽职履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整合资源,合理配置人员,保证法院党建工作的经费装备等条件。
构建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政工部门作为法院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的职责。党委、纪检、宣传新闻部门、协会群团组织、报刊网络阵地等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创造性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顺畅、共向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善于借助各种时机、阵地、场合,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围绕中心,注重结合,凝聚共识,激发干劲,形成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氛围,推动、促进、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富有成效。要注重吸纳审判业务部门领导、一线办案人员参与党建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党建与队建自我小循环局面,着力建设大党建体系。
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法院政工部门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要立足调查研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配合重点上找需求,找结合点,找切入方式和有效途径;要定期分析评估法官干警思想作风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从而掌握党建工作的主动权,增强党建工作的预见性;要根据需要,周密设计不同阶段党建工作的主题、内容、方法、途径等;要精心组织,确保不同范围、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党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善于总结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新鲜经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宣传,扩展党建工作的成果,推广党建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推动法院党建工作不断与时俱进。作者: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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