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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明市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打印本页]

作者: 决策参考    时间: 2012-9-29 16:50
标题: 三明市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省委九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是省委、省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作了研究部署。结合三明实际,现就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我老秘网市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主动融入全国、全省旅游发展格局,对接闽西北旅游协作区,充分发挥我老秘网市旅游资源优势,扩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客家祖地品牌影响,打造旅游精品,拓展客源市场,壮大市场主体,提升服务品质,推进产业融合,培育旅游业成为我老秘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逐步把三明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生态和文化旅游胜地。至2015年,力争全市游客接待量达1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1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比2010年翻一番;至2020年,力争全市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比2015年再翻一番。

二、工作措施

(一)统筹布局,打造精品。壮大泰宁旅游龙头。打响泰宁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品牌,推进海峡旅游(三明泰宁)产业园规划建设,开发丹霞观光、山地度假、古城体验、科普修学等旅游产品,培育乡村养生、文化创意、户外运动等新型业态产品,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开展旅游综合体制改革,推动泰宁旅游“二次创业”、转型升级,把泰宁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打造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推出以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为中心的灵秀山水之旅,加快永安桃源洞-鳞隐石林、将乐玉华洞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步伐,建设建宁闽江源山地休闲运动基地,提升宁化天鹅洞的品位和档次;打造以客家文化为主要特色的客家风情之旅,加快宁化客家祖地文化园、清流灵台山客家文化园、三元月亮湾客家文化园、沙县小吃文化城、将乐杨时文化园、尤溪朱子文化园、三明土堡群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开发以森林、田园、温泉等为主体的生态休闲之旅,在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内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三明瑞云山·大佑山国家地质公园,配套完善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服务设施,加快清流天芳悦潭温泉度假村、大田仙峰养生温泉度假村等项目建设,培育沙县马岩生态园、尤溪桂峰村等乡村旅游示范点;开辟以原中央苏区县为重点的红色苏区之旅,整合提升我老秘网市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着力加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组合编排旅游线路,推进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二)创新营销,拓展市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营销理念,建立健全政府引领形象宣传、企业跟进产品促销的联合营销机制,采取共同筹资、整合营销的办法,统筹市县两级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加大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力度。主攻目标市场,积极应对高铁时代旅游市场变化,在巩固省内市场基础上,主攻以上海为主的长三角市场,以粤东为主的珠三角市场,以南昌、武汉为主的华中市场,拓展以台港澳为主的境外客源市场,力争省外和境外客源市场有新突破。创新营销形式,加大对央视等主流媒体和主要目标市场媒体的广告投放力度,加强网络营销,注重事件营销,办好节庆营销;充分发挥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招徕客源的主渠道作用,成立三明品牌景区营销联盟,统一目标市场,统一宣传投放,统一对外报价,统一营销服务。配套营销政策,对组织招徕大型团队(专列、包机等)、实施集团采购等配套奖励政策;鼓励并扶持旅游景区、旅行社赴目标客源市场开设办事机构,积极引进主要客源地的骨干旅行社或境内外有实力的旅游企业来明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并支持开通主要客源地至三明主要景区的散客直通车,多渠道招徕旅游客源。

(三)壮大企业,培育主体。加快组建三明旅游集团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行,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形式,构建加快三明旅游产业发展的运作平台和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旅行社业,引导市内旅行社加盟知名品牌大社,鼓励组建旅行社联合体,增强旅行社市场拓展能力,逐步做大、做优、做强一批龙头旅行社。组建大型旅游车队,鼓励现有小型旅游车队资产重组、联合经营,逐步形成一批省际规模旅游客运企业。成立景区开发公司,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模式,鼓励旅游重点县(市、区)成立多种形式的景区开发公司,加快旅游资源产品化步伐,开发一批带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的龙头精品景区。放宽旅游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条件,凡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即可申请设立旅游企业集团。

(四)延伸产业,推进融合。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制定实施《三明市文化旅游推进计划(2012-2016)》,凸显我老秘网市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红土地文化、抗战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以项目为抓手,开发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提升一批文化旅游景区,培育一批文化旅游线路,进一步繁荣我老秘网市文化旅游市场。推进旅游与新农村建设融合,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森林人家、水乡渔村等乡村旅游和生态休闲观光农业,重点培育一批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省级森林人家、省级水乡渔村、省级休闲农业,扶持一批乡村旅游经营示范户。推进旅游与城市建设融合,坚持把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开发建设,像经营景区一样经营城市,像管理星级饭店一样管理城市,结合旅游发展定位,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和重点旅游县(市、区)城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凸显当地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的地标性景观建筑、旅游标识系统和游客服务中心。推进旅游与科技融合,实施“智慧三明”旅游信息化工程,大力推广旅游网上超市、智能老秘网、三维景区、导游助手等智能旅游项目,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网上咨询服务,提高旅游企业信息化水平。

(五)完善要素,配套发展。改善旅游交通,编制三明旅游交通专项规划,完善高速公路、快速铁路旅游标识系统,逐步构建高速公路主干线、快速铁路沿线站至各主要旅游区,以及重点旅游景区之间便捷通畅的公路交通网;加快规划建设闽中(三明)旅游集散中心,开辟旅游交通专线,形成以市区为集散中心、以泰宁为旅游目的地的“一程多站式”旅游环线。提升旅游饭店,扶持发展高星级老秘网,实现各县(市、区)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发一批特色主题老秘网,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老秘网管理公司,提升老秘网业管理服务水平。培育特色餐饮,通过策划开发主题宴,举办全市地方特色美食烹饪大赛,形成“三明特色菜谱”;提升地方特色小吃档次,推出一批独具地方风味的主打小吃和特色餐饮,扩大我老秘网市特色餐饮知名度。繁荣旅游购物,重点开发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引进一批便于携带的工艺品,包装一批地方土特产品,规范一批特色旅游商品推荐单位,引导重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大型商场和市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辟旅游商品购物场所,并将购物网点纳入旅游团队线路,提高旅游购物收入比重。发展旅游娱乐,精心打造休闲娱乐、购物、会展等专业街区,丰富晚间文化休闲娱乐产品,扶持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等有条件的旅游目的地打造山水实景演出,引导重点景区推出适合接待旅游团队的互动性文化娱乐项目,吸引游客参与民俗表演、歌舞演艺、工艺品制作、农耕采摘等活动。

(六)规范经营,提升服务。以“满意在三明”为主题,持续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推进旅游政风行风建设、行业管理、质监执法、行业自律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互相融合、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重点加强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广泰宁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县)经验,积极争取我老秘网市旅游项目列入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和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立旅行社诚信体系,全面推广旅游诚信经营电子派团单,积极创建A级旅行社,打造一批省级金牌旅行社。加强旅**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作用,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全行业发展水平。健全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常态化旅游执法检查制度,持续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损害游客权益等行为,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平安旅游”建设,全面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旅游安全动态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游客投诉和旅游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无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七)加强交流,深化协作。健全合作机制,借助闽东北五市、闽西南五市、闽粤赣十三市、海西二十三市和大武夷旅游联盟等区域协作平台,持续打造“山海湖楼、两山两水两岸情、千里客家文化旅游长廊”等区域精品线路,加快建立区域间旅游线路对接、客源互流、利益共享的旅游联盟机制。加强明台交流,充分发挥我老秘网市“两水”、“两园”旅游对接和客家文化、抗战文化、宗教文化、宗亲文化等独特对台优势,借助海峡旅游博览会、海峡论坛和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等平台,加强与台湾旅行商业同业公会的交流协作,成立明台旅游联谊会,建立稳定互动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开辟入境旅游绿色通道,借助福州、厦门、泉州、武夷山等入境口岸,加强与周边重点景区旅游交通对接,出台境外团队门票优惠政策,延伸入境旅游线路,逐步做大以台港澳为主的境外游客总量。

三、扶持政策

(一)财政奖励政策。从2012年起,市财政加大旅游专项资金投入,到2015年达到100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旅游专项资金,重点旅游县(市、区)增幅不低于市级,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品牌创建,旅游景区新评定为世界级品牌的市级奖励(下同)20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5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其他由国家旅游局确认授牌的奖励30万元;新评定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奖励100万元,新评定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奖励30万元,对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引进国际、国内品牌连锁老秘网的,一次性奖励项目业主20万元;首次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的奖励50万元,首次进入全省20强旅行社的奖励20万元。市内旅行社在目标客源市场设立旅行社分社的,经营期满一年,凭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一次性奖励3万元。实行旅行社接团年终奖励政策,制定以入明客源增长为衡量标准、奖励金额逐年上浮的旅行社接团年终奖励政策。以上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市、区)可相应制定奖励办法。

(二)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三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开发项目,免收土地管理费,其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最低标准收取,且从营业年年底起,前两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地财政部门给予全额奖励,后三年奖励50%;对以乡村游为主题开发的旅游项目,依法免交市、县(市、区)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休闲农业企业,给予税费减免政策。对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含配套服务项目)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价格;有线电视收视费按实际安装终端数的50%收取;适当减免城市垃圾处理费;经环保部门认定的饭店,其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免征污水排污费。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用、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费和技术改造费,依法纳入经营成本,进行税前扣除。评选、推荐一批旅游购物定点商场纳入旅游线路,旅游购物定点商场开始营业起三年内,其商场实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对经市旅游、交通部门认定的新成立的旅游客运公司,自开始营业起三年内,其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旅游客运公司新增客运大巴可根据投资额给予一定数量出租车配额。落实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的政策,旅行社出具的**可作为报销凭证。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措施,相关费用可作为成本列支。

(三)金融支持政策。市人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要创造条件,在旅游企业融资贷款、信贷利率、项目收费标准等方面予以扶持。对旅游企业以不动产等设施进行抵押贷款的,应优先支持;对经银行评估认可的景区(点)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星级旅游饭店经营性物业等,可作为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鼓励并支持设立旅**业担保公司,对从事旅游商品开发、文化演艺、乡村旅游的企业,凡符合贷款条件的,在融资担保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与工业企业同等对待。对担保机构为我老秘网市中小型旅游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市级财政按照年度担保额的5‰给予补贴。鼓励开发符合旅游企业特点的银行卡、银行保函等金融产品,银行卡收费对旅行社、景区售票商户参照超市和加油站按一般类型商户减半收取,适当降低对星级旅游饭店的收费标准。

(四)用地保障政策。旅游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确保旅游项目用地需要。利用林地、水面、山头兴办旅游项目的,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取得经营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可按年度缴纳;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不改变土地用途性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最高40年的使用期。新建旅游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次性缴交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在一年内分期缴付,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50%。对现有省、市级重大旅游项目在原址增资扩建所需的扩建用地部分,按照“专业评估、集体研究、结果公示”的原则,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对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划拨方式提供。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重大旅游项目享受优惠用地政策,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不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按现行规定的最低价起始招拍挂出让土地。

(五)人才培养政策。聘请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专家、学者成立三明市旅游产业专家智囊团,强化旅游产业发展智力保障。加强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学科建设,支持旅游院系和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旅**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合作开展旅游学历教育,公开选拔一批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进入旅游管理部门,提升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市、县旅**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旅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轮训,在旅游从业人员中全面推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所需经费从市县旅游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县两级就业专项资金要向旅游人才培训倾斜,加快旅**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服务技能和乡村旅游等五支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针对旅游企业外聘高管人才,建设人才公寓,提供住房保障。强化导游员队伍建设,凡获得中、高级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资格且在三明从事导游工作的,免收导游年审培训费。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目标管理。严格执行各县(市、区)旅游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对获得年度旅游工作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像抓工业、农业一样抓旅游业,配齐配强旅游工作团队,定期研究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及时解决旅游项目推进、旅游专项资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确保旅游工作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旅游发展意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为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想办法、办实事、作贡献。宣传、新闻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主动把我老秘网市旅游形象宣传作为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发改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建设部门要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理顺景区经营管理体制;规划部门要在城建规划中注重体现旅游功能,建立完善市、县(市、区)、重点旅游景区三级旅游规划体系;财政部门要统筹落实旅游专项资金逐年递增工作;交通部门要着手编制三明旅游交通专项规划,加快通往景区主干道改造,完善市内高速公路沿线指示牌,提高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性;党史、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策划一批文化旅游项目,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国土资源、教育、人事、农业、林业、对台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公安、工商、物价、卫生、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价格、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支持开通旅游短信宣传服务平台;电力、自来水、燃气等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星级旅游饭店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体制创新。全面推广“泰宁路径”县域旅游经济发展模式,统筹推进泰宁旅游综合体制改革试点,支持泰宁创建全省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示范县,探索推广政府主导型发展旅游业新路子。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支持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纳入行政机构序列,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管委会),进一步理顺景区经营管理体制,增强统筹产业发展的能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三维”项目对接,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旅游开发建设。

五、其他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三明市旅游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原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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